人民教育出版社维权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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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教育出版社在其官方网站的首页位置,开辟了“版权信息”专题,详细列举了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并发表了版权声明,以警示侵权者;特别是各种版权公告的发布,以公开声明的形式抵制其他出版机构未经许可出版其教材配套教辅的行为。从2006 年开始,人教社就与侵权者进行联系、电话沟通,向50多家侵权者发函。
二、2006 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和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以北京金中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中恒兴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学习机产品中提供包含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必修)英语第一册(上)》等48 种教材的文件下载服务,将其告上法庭。
三、2006 年12 月,人教社协助广东省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和广州市公安局查处盗版图书案,涉案图书30 万册,码洋约200 多万元,两名涉案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2009 年8 月,人教社协助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查处杨素翠盗版人教版《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必修)语文读本》第三册和第五册共计22 万多册,码洋500 多万元。涉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1万元。
五、2009 年12 月,人教社与文著协签署教材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由文著协代为收转作品使用费。而在1991 年《著作权法》颁布的第二年,人教社在编写教材的过程中就开始注重著作权的保护工作,在其引用材料的原著作权人众多、不易统计的情况下,人教社仍通过各种努力以国家最高标准(目前为100 元/千字)向作者支付稿酬,并坚持了17 年之久。并在职能机构中设置专门的版权部,专职管理著作权的相关事项。
六、从2009 年开始,人民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等我国几家重点教材原创出版社,根据《著作权法》、《商标法》、《侵权责任法》,开始了大规模、深层次的维权行动。人民教育出版社于2009 年8 月、9 月分别在《中国教育报》、《中国新闻出版报》上刊登版权声明,指明人教社为其出版的各类教科书的著作权人,只有经人教社许可,各单位才可在授权的范围和期限内编写、开发、制作、出版、发行配人教版各类教科书的相关产品,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显然,教辅也在“相关产品”之列。另外,人教社表示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授权使用单位名称及授权产品名称。
七、2010 年6 月,人教社因在配合河北省新闻出版局和石家庄市公安局破获“7·13 盗版教材案件”中做出的突出贡献,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有功单位二等奖,并获得4万元奖励。
八、2010 年12 月28 日,人民教育出版社与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表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声明。此外,人教社还与山西出版集团、江西出版集团、安徽出版集团等集团所在省联合发表维权声明。
九、2011年1月15日,人民教育出版社发表“人民教育出版社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声明”。
十、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 年教辅维权法律方面的支持方案:即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为重点,与行政机关、合作伙伴和广大媒体密切配合,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全面的著作权维权工作。与新华书店代表们介绍了人教教材中心2011 年教辅合作方案,希望通过多种方式,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原创,净化教辅出版环境,实现社店互利共赢。
十一、2011 年4 月,针对目前市场上只有很少数人教版教材的配套教辅书得到该社的授权,人教社在一次社店联动会上展示了一批现在在售以及进入省级教辅征订目录的“涉嫌侵权教辅书”,同时推出“人教版教辅用书唯一指定目录”作为判断依据。除列出多套多系列学科的教辅书外,其中有一单册目录上是“志鸿优化系列”共387 种产品,人教社证实这些是得到授权的产品。
十二、2011 年5 月18 日,为有效规范人教版教材配套教辅的编写、出版、发行工作,积极构建合法、有序、健康的教辅经营环境,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维护人民教育出版社的著作权权益和被授权单位的合法出版权、收益权,促进人教版教材教学工作的良性提升,人教社在兰州与甘肃读者集团举行了首场“人教社教材授权与维权工作”座谈会。人教社目前已与15个省(区、市)出版集团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正积极与另外5省相关集团联系授权事宜。
十三、2011 年6 月24 日,时代出版传媒公司与人民教育出版社联合主办“人教社教材授权与维权”座谈会。此次座谈会是人教社2011 年“合作共赢构建教辅市场新秩序”全国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教社版权部张晓霞作了题为《合作共赢,构建教辅市场新秩序》的主题报告。她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深入剖析了人教社授权与维权的重要意义和法律依据。她强调人教版教科书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属于人教社,不是公共产品,也不是公共资源,市场上流通的许多教辅对人教版教科书的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使用人教版教科书编写配套的教辅材料应当经过人教社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人教社与安徽出版集团的合作,在全国开创了教辅授权新模式,具有十分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与会各位领导和代表也纷纷发言,“不授权不编写,不授权不送审、不授权不发行”,共同努力,规范教辅编写、出版、发行流程,维护原创出版社和被授权方的合法权益成为大家的共识。
十四、近年来,人教社在国内权威期刊和主流媒体上发表了若干与教辅维权相关的学术文章,如《教学辅助出版物和其配套的教材之间的著作权关系》、《浅议我国中小学教材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