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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作品出版合同应包括的基本内容

时间:2004-09-29

   所谓出版合同,就是指基于作品的创作行为或我国著作权法的特别规定而享有某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使某作品著作权中的出版权,即将该作品提交某一出版单位出版时,就该作品出版过程中,双方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教材出版合同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合同的首部

  1、合同双方的姓名或名称。包括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版单位的名称。

  2、作品的名称。

  3、作者的署名。

  二、授权使用方式

  1、作品著作权人将该作品交由出版单位出版的意愿表示。

  2、作品著作权人授予出版单位的出版权是专有还是非专有。

  3、作品出版发行的地域范围。

  三、出版合同内容中的禁止性规定

  规定根据合同出版发行的作品中不得含有反动、淫秽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四、著作权人的权利担保问题

  规定如果作品涉及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其他民事权利,侵权责任由著作权人承担,包括如下两点:

  1、著作权人保证其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内容。

  2、著作权人保证其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的内容。

  五、作品出版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

  1、出版单位对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的要求以及作品不符合要求时著作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2、作品的交稿期限以及著作权人逾期交稿所应承担的责任。

  3、作品的出版期限以及出版单位逾期出版作品所应承担的责任。

  4、在涉及到署名方式的确认以及作品的修改、增删时,双方应履行的责任。

  5、作品重印和再版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著作权人核查账目的权利。

  六、付酬方式和期限以及逾期不付款应承担的义务。一般可以选择适用如下三种付酬方式:

  1、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2、一次性付酬;

  3、版税。

  七、涉及出版修订本和缩编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标准。

  八、涉及合同双方出版选集、文集或全集以及电子版的权利与义务。

  九、合同的有效期。

  十、合同的尾部。
    著作权人和出版单位的签字或盖章以及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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