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集合之间的关系(二)
【教学目标】
1.理解两个集合相等的概念;能判断两集合间的包含、相等关系.
2.理解元素与集合、集合与集合之间关系的区别.
3.体会分类思想,提升逻辑推理的核心素养.
【教学重点】
1.集合间的包含、真包含、相等的关系.
2.元素与集合、集合与集合之间关系的区别.
【教学难点】
元素与集合、集合与集合之间关系的区别,集合间的传递关系.
【教学方法】
本节课采用讲练结合、问题解决式的教学方法,并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初步引导学生经历使用集合语言表示有关数学对象的过程,提高运用数学语言进行交流的能力.
【教学过程】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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