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育出版社维权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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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执法力度,明确教材衍生著作权的界定

时间:2011-08-22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出版社从2002 年起就开始同人民教育出版社开展版权方面的合作。2007 年,安徽出版集团(即现在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人教社签署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之后,规定时代出版是人教社教材配套同步教辅在安徽省唯一代理单位,并由时代出版将版权转授下属各家出版社。在我看来,这个版权合作协议的签订,首先规范了时代出版与人教社之间的合作关系,并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在此之后人教社才逐步开始向全国各地推广这一合作模式。


  应该看到,教辅市场现有格局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人教社希望通过版权授权来规范这个市场还是有一定难度的,需要有个过程。首先,法规条文对于教材衍生著作权的规定尚不明确;其次,有大量出版主体出版了配人教版教材的教辅,人教社仅凭一社的力量似乎无法对这么多侵权单位追责;最后,这还涉及到各方利益如何协调的问题。从集团层面来说,既然已经同人教社签署了协议,我们就会按照协议的要求编写教辅,并同人教社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规范配套教辅的发行。


  从长远来看,要根本解决教辅侵权的问题,就要先解决《著作权法》对于教材衍生著作权的规范问题,并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为原创教材社提供法律上的保护。另外,也要在整个出版界、发行界和广大读者中进行更加普遍深入的宣传,让付费使用图书版权成为一种自觉。在这里,我呼吁有关部门在著作权层面清晰界定教材衍生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否则不同地区的执法部门会有不同的解释,从而进一步加剧当前教辅出版的混乱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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