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研究报告
大学生求学满意度现状与对策——以湖南省为例
中国和欧盟国家职业教育比较研究
我国少数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重要问题
当代中国“高考移民”问题研究
社会转型时期俄罗斯高等教育变革研究
首都现代化进程中高等教育发展创新战略研究
高等教育办学理念与我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研究
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现状及改革思路研究
成果公告
高等教育规模发展进程中的过度教育问题及其规避对策
美国加州公立高等教育系统化发展
人力资本价值提升导向的应用型专业高等教育认证体系
西南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女性教育的调查及发展对策
现代制造业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小学儿童社会创造性的发展与培养
地方研究生教育和谐发展问题研究
论点摘要
我国地方院校的办学特色研究——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个案
明清徽州区域教育发展研究
学界大视野
关于社会现象对中学生道德观影响的调查报告
首份国际教与学调查:多数教师爱岗敬业
保障流动的权利:亟待完善义务教育补偿立法
教师实践论纲——从比较哲学的角度
教育科研大家谈
把教育研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做好教育科研课题的十个关键问题
教育著作评论
《张伯苓年谱长编》序
教育的本体解释——评《教育解释学》
继承·创新·新生——《欧洲新教育运动的历史研究》评介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教育理论支撑——《缩小差距:中国教育政策的重大命题》评介
教育科研机构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学人
叶澜——“新基础教育的导师”
历史丰碑
潘菽——我国现代心理学的奠基人
学术动态
全国政协举办学前教育专题研讨会
第二届海峡两岸行动研究研讨会在京召开
第三届两岸青少年社会教育研讨会在京召开
多学科视野中的未成年人犯罪与刑事政策圆桌会议在京举行
2020教育发展战略及规划研究论坛暨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学术年会在京召开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习质量监测研讨会召开
《张伯苓年谱长编》首发式暨出版座谈会在京举行
《中国教育科研报告(2009年第3辑)》由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课程教材研究所)教师教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发起,并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东北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共同组织翻译。
(二)推进“高考移民”问题的法制化建设
现行实践中解决“高考移民”问题的主要方法是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一些政策性的规章或规范,缺乏立法、司法等手段,并且这些规章和规范只把“高考移民”学生作为规制者,对及其行政机关造成的违法现象鲜有提及和制裁。考生一旦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救济,有失公正公平,也损害了的形象。因此要把新形势下“高考移民”问题治理的法制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加大法律责任。
二、正本清源——解决“高考移民”问题的治本之道
“高考移民”产生的根源在于各省市经济文化的差异,在于各省招生名额的失衡及悬殊的录取分数线、录取率的差异。一味“封堵”只是治标,“高考移民”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标本兼治,根本的还是要从源头上予以疏导治理:即通过调整高校布局、均衡基础教育发展、调整招生名额分配、加快落后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等,予以综合解决。
(一)调整地理布局,强化地方职能,推进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
一是进行高等教育的区域布局调整。当前的重要任务就是优化高校的合理布局,对高校密集的东部沿海大城市限制其高校数量,原则上不能新建高校,而应把重点放在优化内部结构、加强学科专业化建设上来,充实内涵,不断上质量、上水平。而对中、西部发达地区,则应有导向地适当增加高校数量,特别是对于新办大学则应优先考虑设在教育人口多、高校少的省份和不发达地区。
二是充分发挥中西部地方规划协调和监督职能j中西部发达地区的地方在组织监管属地高等教育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职责。地方在高等教育职能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制定本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保证本地高等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并落实主导的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措施,强化对高等学校的监督和管理。
(二)调整高校招生录取的区域配额是便捷高效、易于操作的对策选择
一是重点高校将在属省市倾斜投放的指标部分转移至中西部省区。重点高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在招生计划的省区配额上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既要考虑目前的分配现状,更要认真考虑解决高考大省严重失衡的招生指标配额的现实,通过重新合理配额,以纠正显失的公平。在重新确定指标配额时,要遵循公正公开原则,设定听证程序,在听取公民、各地方、学生家长和参加高考的当事人等各方面意见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设计出名额分配计划;在调整措施上:一是对经济发达地区的京津沪等省市的录取分数线,要适当提高;二是教育部所属的重点高校和其他部委属的重点高校今后扩大招生时,扩招的部分应尽量投放到“高考移民”主要迁出省,如中部河南、山东、河北等高考人口大省。
(二)推进“高考移民”问题的法制化建设
现行实践中解决“高考移民”问题的主要方法是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一些政策性的规章或规范,缺乏立法、司法等手段,并且这些规章和规范只把“高考移民”学生作为规制者,对及其行政机关造成的违法现象鲜有提及和制裁。考生一旦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救济,有失公正公平,也损害了的形象。因此要把新形势下“高考移民”问题治理的法制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加大法律责任。
二、正本清源——解决“高考移民”问题的治本之道
“高考移民”产生的根源在于各省市经济文化的差异,在于各省招生名额的失衡及悬殊的录取分数线、录取率的差异。一味“封堵”只是治标,“高考移民”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标本兼治,根本的还是要从源头上予以疏导治理:即通过调整高校布局、均衡基础教育发展、调整招生名额分配、加快落后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等,予以综合解决。
(一)调整地理布局,强化地方职能,推进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
一是进行高等教育的区域布局调整。当前的重要任务就是优化高校的合理布局,对高校密集的东部沿海大城市限制其高校数量,原则上不能新建高校,而应把重点放在优化内部结构、加强学科专业化建设上来,充实内涵,不断上质量、上水平。而对中、西部发达地区,则应有导向地适当增加高校数量,特别是对于新办大学则应优先考虑设在教育人口多、高校少的省份和不发达地区。
二是充分发挥中西部地方规划协调和监督职能j中西部发达地区的地方在组织监管属地高等教育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职责。地方在高等教育职能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制定本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保证本地高等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并落实主导的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措施,强化对高等学校的监督和管理。
(二)调整高校招生录取的区域配额是便捷高效、易于操作的对策选择
一是重点高校将在属省市倾斜投放的指标部分转移至中西部省区。重点高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在招生计划的省区配额上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既要考虑目前的分配现状,更要认真考虑解决高考大省严重失衡的招生指标配额的现实,通过重新合理配额,以纠正显失的公平。在重新确定指标配额时,要遵循公正公开原则,设定听证程序,在听取公民、各地方、学生家长和参加高考的当事人等各方面意见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设计出名额分配计划;在调整措施上:一是对经济发达地区的京津沪等省市的录取分数线,要适当提高;二是教育部所属的重点高校和其他部委属的重点高校今后扩大招生时,扩招的部分应尽量投放到“高考移民”主要迁出省,如中部河南、山东、河北等高考人口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