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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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科书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新出图[1997]79号文,1997年3月3日)

时间:2004-10-15

第五条 图书内容的质量分级标准

1、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文化积累价值或使用价值的,为合格。

    2、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没有价值,有严重问题,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禁止出版的,为不合格。

    第六条 图书编校的质量分级标准

1.差错率低于0.25/10 000的,为优质。

2.差错率超过 0.25/ 10 000,未超过 0.5/ 10 000的,为良好。

3.差错率超过 0.5/ 10 000,未超过 1/ 10 000的,为合格。

4.差错率超过 1/ 10 000的,为不合格。

第七条 图书装帧设计的质量分级标准

1.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插图等,能够恰当反映图书的内容,格调健康;全书版式设计统一,字体、字号合理的,为合格。

2.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插图等,不能反映图书的内容,或格调不健康,或全书版式设计不统一,字体、字号使用混乱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 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分级标准

根据新闻出版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行业标准《书刊印刷标准CY/1~3一91,CY/T4~6一91,CY/T7.1~7.9一91,CY/T12~17—95》的规定:

1.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全面达到优质品标准的,为优质。

2.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某一项或某两项存在细小疵点,其他各项均达到优质品标准的,为良好。

3.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全面达到合格品标准的,为合格。

4.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有严重缺陷,达不到合格品标准的,为不合格。

第九条 成品图书的质量标准分为四级,即;优质品、良好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第十条 成品图书的质量标准

1.图书内容、装帧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且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优质标准的,为优质品。

2.图书内容、装帧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良好标准(含其中一个项目达到优质标准)的,为良好品。

3.图书内容、装帧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均达到合格标准(含其中一个项目达到良好或优质标准)的,为合格品。

4. 图书内容、编校、装帧设计、印刷装订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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