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科书著作权现状分析与管理
张晓霞
摘要:教科书是教科书出版单位核心内容资源,教科书的著作权是教科书出版单位的核心知识产权。著作权的人身权给教科书出版单位带来品牌影响,教科书的财产权给出版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因此,了解、分析、规划、管理和运营著作权,对于教科书出版单位而言,其重要性非同一般。本文从中小学教科书著作权现状分析、中小学教科书著作权价值及其实现、中小学教科书著作权管理与运营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对教科书出版单位的著作权管理工作有些许参考价值。
关键词:教科书;著作权;中小学
DOI:10.16510/j。cnki。kjycb。2015.09。005
1、中小学教科书著作权现状分析
教科书,有时也称作教材、课本,是根据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编写的系统地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是一个课程的核心教学材料,是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共同使用的材料,是教学活动的媒介。《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关于教科书有如下表述:本办法所称九年制义务教育教科书和国家教育规划教科书,是指为实施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保证基本的教学标准,或者为达到国家对某一领域、某一方面教育教学的要求,根据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方案、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教科书在各国都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中小学教科书有一部分具有汇编作品的性质,比如语文教科书,包含许多他人已发表作品,对这些作品根据一定的理念选择编排。但又不是单纯的汇编作品,以人教版语文教科书为例,除选文外,还有课前导读、课文备注和课后的研讨与练习,这些属于原创的内容。其著作权的独创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对内容的选择和编排方面,所以汇编作品的编排顺序或结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还有大部分的教科书,除语文、英语这样包含大量选文以外的,都是原创作品,无论教科书的编排顺序或结构,还是其中的内容,均是权利人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尽管教科书的内容可能是公有领域的知识。教科书作品超越一般作品的意义在于,教科书的功能不只是知识传递,还承载着国家要培养什么样的公民的重任。教科书的使用者往往数以万计,甚至亿计,影响力之巨大是不言而喻的。
本文从著作权法的意义上分析教科书的著作权,并探讨其权利实现方式,以及管理与运营。
中小学教科书作为中小学生“人手一册”的图书作品,受众广,发行数量巨大,是我国图书市场的重要品种。除教科书自身的市场与品牌以外,围绕教科书还有庞大的演绎品市场,比如与教科书配套使用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教学辅助资源,教科书及其演绎品构成了我国出版物市场的半壁江山。这是教科书著作权价值的体现,也是其管理与运营的前提。
本文特别强调对教科书演绎权的使用,包括使用教科书编写、制作、出版纸质、电子音像、数字等形式的与教科书配套使用的产品,或通过信息网络向用户提供与教科书配套的产品。演绎作品源于原作品。所有我们所称的教科书演绎作品,无论对教科书的内容进行了何种程度“演绎”,其派生于原作品,如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使用,则必须经过教科书著作权人的许可才能实施。严格意义上讲,在纸质教科书先期开发并为核心教学资源的情形下,上述以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方式使用作品产生的都是演绎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十条赋予著作权人17项权利,在既非合理使用,又非法定许可使用或强制许可使用的情形下,使用他人作品必须经过权利人的许可。《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著作权法》第十条和第二十四条相加,就是著作权人著作权权益实现的法律依据及行为指导。
在《著作权法》第十条赋予著作权人的17项权利中,只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使用较多,其他权能极少涉猎。其中前四项是人身权。财产权中,传统的复制权和发行权至今还是教科书作品的主要使用形式,也是出版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教科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当今的宠儿,炙手可热,但其价值实现尚待时日。在配套资源中,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使用较多。
令人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教科书著作权被忽视,侵权行为比比皆是,我们的教科书衍生市场或演绎品市场乱象丛生。在教科书出版单位没有规划和经营自己的著作权的情形下,侵权使用已经将市场可能产生的利润吞噬殆尽。这也是我们“窃书者不为贼”思想和行为的最典型的呈现方式。
教辅资源市场的乱象终于引起国家管理层的重视,2011年8月16日,原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的出版、印刷、发行、市场、质量等方面的管理。2012年2月8日,教育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各省要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对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各地市从本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每个学科选择一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学校供学生选用。至此,在国家治理的基础上,教科书出版单位才有可能经营和管理自己的著作权。
但是,教科书出版单位由于未能充分认识到教科书著作权的价值,长期忽略了教科书著作权的管理。因此,能够充分认识到教科书著作权的价值并对其进行规划和利用,追究侵权行为,引导市场走向规范,是教科书出版单位能够实现其著作权运营与管理的关键所在。
2、中小学教科书著作权价值及其实现
很多教科书出版单位已拥有了一个以著作权为核心的无形财产体系。既是财产,就可以使用和经营,并可以作为资产投资。因此,无形财产在经济学家那里就变成了无形资产。
从本文以上的分析可知,教科书的著作权价值已经远远不止作为纸质的教科书出版,仅仅实现一个复制权。
著作权制度的核心经济学价值在于其管理和运营。著作权制度保护著作权人的目的在于通过促进创作、促进传播从而促进文化的繁荣。围绕教科书有了一个已经存在的市场,国家有了保护制度,需要考虑和设计的是,如何利用自己的著作权,如何改造那个业已存在的侵权市场,如何建立自己主动意志控制下的衍生品市场,如何在对社会负责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获取教科书著作权产生的经济利益。
著作权人可以自己使用作品并实现作品的价值,在著作权人是法人的情况下,此种自我使用的能力可能更强一些。但著作权法律制度设计的经济价值在于通过许可使用、转让和质押来实现作品的著作权价值,300年的著作权法律制度设计和谋求的核心就是怎样帮助著作权人通过这些方式实现其著作权。
第一,各家教科书出版单位应当开发与自己版本教科书配合使用的辅助教学资源,包括供学生、教师和研究人员使用的产品。供学生使用的产品应当分成不同的种类,能够适应不同水平的学生使用,满足多样化的需求。而供教师使用的产品,则应当保持较为一致的水准,但对于不同地区的教师可以在材料提供方面有所不同,发达地区的教师获取资料的能力更强,而欠发达地区的教师则需要提供更多的资料。对于供研究人员使用的产品,则应当说明教科书编写理念及内容设计及选择的理由。产品的形式还多样化,既要包括纸质产品,又应当有数字化产品。尤其要把握供政府采购的产品,打造最好的本版教辅供政府采购使用。本版教辅的用户应当以学校为单位,此种经营方式的好处是规模大、成本低、风险小、收益大。
第二,对于市场化的零售产品,可以通过许可使用实现著作权价值。因为,市场化的零售产品投入成本较高、经营成本高且风险大,同时需要专业的发行队伍。对于教科书出版单位而言,许可使用是更为稳妥的经营方式,可以减少成本并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当然此种许可使用应当设定原则和条件。
著作权的权能有多项,在许可使用时一定要明确,是复制权、出版权、表演权还是改编权等等,同时要明确是独家许可还是普通许可,还要明确许可使用的期间和地域。因此,许可使用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②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③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④付酬标准和办法;⑤违约责任;⑥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开发教科书海外市场。对于部分学科的教科书而言,还具有开发海外市场的价值,比如语文、数学教科书都有这样的潜在价值。相对于国内市场而言,海外市场的收入很少,但它对于提升出版单位的国际影响力意义重大。
第四,作为无形资产投资。著作权的发表权、复制权、出版权、改编权等财产权具有经济价值,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投资。由于权利人可以将不同的权利授予不同的使用者,或转让其中一项或几项权利,或质押一项或几项权利,按照排列组合的原理,著作权作为无形资产投资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无形资产投资是建立在资产评估制度之上的。
第五,开发附属产品、参与社会机构的培训等等。在著作权价值已确认的情况之下,可以通过开发教科书附属产品和参与社会办学机构的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拓展教科书的著作权价值。
除了以上正面积极的对作品著作权使用方式外,做好权利维护工作,追究侵权行为,是教科书著作权价值实现的必要保障。
3中小学教科书著作权管理与运营
首先,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是教科书著作权管理的重要任务。正是因为教科书所具有的巨大的著作权价值,因此,教科书著作权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在我国,很多企业由于认识不到位,对于无形资产的管理与有形资产相比,处于非常落后的状态,导致无形资产流失时有发生。因为无形资产的不可替代性、专有性、非实体性,所以其管理较之有形资产有更大的难度。
教科书著作权流失的形式包括:在策划阶段,将教科书编写的设计思想外泄;在编写阶段,将可选择的内容外泄;在定稿后,将稿件内容外泄;在出版前,将清样外泄;在出版后,将电子文件提供给非法使用者。而不符合企业利益的许可使用行为及无形资产投资行为,均可能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大量的侵权行为也是无形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人才流动的过程中导致的无形资产流失也很常见。
防止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流失,首先要在观念意识予以重视,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管理体制,加强对无形资产使用的监督机制,同时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可以使企业对于无形资产的价值形成更为直观的认识。避免由于人才流动导致的无形资产流失,通过协议约定保密义务,以及离职之后一定时间内的“竞业禁止”。
其次,著作权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科学管理必不可少。在著作权的获取、许可使用、防止侵权、版式保护、侵权追究、许可规划等方面,教科书出版单位应当有明确有效的制度管理措施。著作权的本性就是扩张性的,著作权法律制度鼓励的就是创作与传播。但与企业意志不相符合的传播可能损害企业的利益。因此,教科书出版单位对于著作权的开发、保护、利用和运营,应当作出规划和制度设计,将著作权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教科书著作权管理制度,出版单位至少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设立专业和专职的版权管理人员;
(2)建立和健全著作权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教科书出版单位自身的使用与许可使用规则;
(4)建立著作权档案管理制度;
(5)建立著作权广告管理制度;
(6)著作权权利维护。
对于教科书出版单位而言,除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以外,还应当建立自己的企业著作权战略,将著作权纳入更为宏观的范围进行管理和利用。
制定企业著作权战略规划,至少应当采取如下步骤:
(1)对自身著作权的状况进行统计和分类,了解企业著作权产生、拥有、使用的情况,并对著作权依据其重要程度确定级别;
(2)设定著作权管理的目标和重点;
(3)确定著作权管理目标实现的方式和进度,重点事务完成的实施措施;
(4)找出目前工作与目标设计之间的差距,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通过机制及制度设计保障管理措施落实。这些机制和制度包括高层重视、全员意识到位、资金保障、高效工作及协调系统。
对于教科书出版单位而言,著作权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著作权战略规划的制订与实施,能够更大限度地实现其著作权价值,并可将著作权作为重要的杠杆或平衡机制,使企业在市场具有更大的主动性和运作空间,在竞争中具有控制性因素,从而最终保障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