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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小语会负责同志:

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定于2002年底举行第一批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和第二批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现将评奖和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评奖

1.此次申报成果评奖的课题,必须是2000年在全国小语会立项,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小语会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鉴定的课题。未经全国小语会立项的课题,确有研究价值,且成效显著也可以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小语会申报评奖的课题不超过2项。

2.申报成果评奖的课题负责人,于2002年9月30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小语会提出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小语会于2002年10月30日前,将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三份、可复印),连同原课题立项目申报表(可复印)交全国小语会秘书处。全国小语会不直接接受个人申报。

3.凡2000年在全国小语会立项的课题,每项收取成果评奖费1000元;未经立项的课题,每项收取成果评奖费1800元。评奖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小语会收取,连同成果评奖申请表一并寄交全国小语会秘书处。

二、2002课题立项申报

l.2002年拟向全国小语会申报立项的课题,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小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评审推荐(不直接接受个人申报)。

2.课题负责人须按要求填写课题申报表,并且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盖章,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小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审核批准,统一申报。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小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申报的课题,经全国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作为全国小语会立项课题。

4.2002年课题申报,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不超过3项,每项收取立项评审费8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小语会于2002年10月30日前,将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可复印)连同立项评审费寄交全国小语会秘书处。

 

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

200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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