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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小语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小语会负责同志:

  为了搞好学会成立20周年庆祝活动,现将需请各地小语会配合开展的几项工作通知你们,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大力支持。

 

  一、优秀论文(论著)评选

  1.评选办法。按全国小语会分配的论文(论著)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小语会进行初评。入选的论文(论著),原则上为1995年以后发表或未发表的。各地将初评后的一等奖论文(论著)及二、三等奖的篇名和作者的姓名、单位等材料带到洛阳,由全国小语会学术委员会对各地上报的一等奖论文(论著)进行复评。其中,一等奖占分配名额的20%、二等奖占40%、三等奖占40%;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和主管语文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的论文,不得少于30%。各地上报的一等奖论文(论著),请打印6份,其中5份隐去作者姓名、单位,1份保留作者姓名、单位,洛阳会议时交学会秘书处陈先云同志。

  2.按分配给各地的篇数,一等奖每篇论文(论著)交30元,二、三等奖每篇论文(论著)交20元,洛阳会议时与材料一同交学会秘书处。主要用于评委评奖、颁奖。

  3.上报的论文篇数分配。河南40、山东40、北京35、上海35、天津35、重庆35、黑龙江35、吉林35、辽宁35、山西35、河北35、安徽35、江苏35、浙江35、福建35、湖北35、广东35、四川35、江西35、湖南35、陕西35、内蒙古30、广西30、新疆30、云南30、海南30、宁夏25、青海25、贵州25、甘肃25、会刊(会报)各1篇。

 

  二、评选学会工作积极分子

  20周年庆祝活动,全国小语会将表彰1000名学会工作积极分子。现将名额分配如下:

  河南40、山东40、北京35、上海35、天津35、重庆35、黑龙江35、吉林35、辽宁35、山西35、河北35、安徽35、江苏35、浙江35、福建35、湖北35、广东35、四川35、江西35、湖南35、陕西35、内蒙古30、广西30、新疆30、云南30、海南30、宁夏25、青海25、贵州25、甘肃25、会刊(会报)各1名。

  请各地按分配的名额,将评出的学会工作积极分子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等,于7月底前报学会秘书处陈先云同志。

 

  三、课题申报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意申报课题的单位,请将申报的课题带到洛阳,或于5月底前报丁培忠同志(内蒙古自治区教委教研室 呼和浩特市新城南街121号 010010)。

  四、成立全国小语会第五届理事会学术委员会

经学会研究决定,成立全国小语会第五届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具体分工如下:

  主 任:李吉林

  副主任:杨再隋 丁培忠(常务)

  委 员:李吉林 吴立岗 杨再隋 丁培忠 吴忠豪 易 进 柯孔标

  秘 书:徐 轶

  五、办好全国小语会网站(网址:www.pep.com.cn/xiaoyu/index.htm

                                  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

                                             200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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