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中的法国职业教育
在法国,职业教育是培养熟练技术工人或职员的职业性教育,它的实用特点较强。职业教育通常自义务教育结束时开始实施,教学与培训过程大体同高中阶段教育相吻合。法国职业教育的历史较长,早期的职业教育从初中即开始,而近些年来又有向高等教育延伸的趋势。因此本文以高中阶段为核心,兼顾其承前继后的特点,考查法国职业数育发展与改革的问题和经验。
历史的旧貌
法国职业教育是伴随着法国工业化进程而兴起和发展起来的。为了适应大工业发展的需要,一些大型企业首先在工厂内创办生产学校,这些学校成为法国职业学校的雏形。
1881年7月,法国开始以国家的名义兴办职业学校,称之为国立初等职业学校(ENP)。1887年1月26日的法律又规定成立工商实科学校(EPCI),其学生每周在车间劳动达20小时以上。1914年,法国共有该类学校69所。但是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法国各类职业学校仅培养了约2.5万学生。可见这些学校所能培养的青年技术工人的数量是微乎其微的,大多数青年就业时都无相应的职业培训。
1911年,法国设立职业能力证书。1919年7月25日,法国颁布了阿斯蒂埃法,规定了职业培训的强制性。法律要求各市镇都应开设职业培训班,不足18岁的在职青年都有义务参加职业培训。培训课是免费的,井在工作时间进行,每周至少4小时,每年亦不得少于100小时。法律还规定雇主有义务允许其徒工参加学习。学习结业之后,授职业能力证书。
50年代初,法国职业教育内部关系才基本理顺。职业行会管理的职业培训班负责培养手工艺者,教育部门管理的学徒中心负责培养技术工人。
1971年7月16日,法国颁布了技术教育指导法。该法的主旨不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改革,而是适应法国第六个五年计划的工业化目标,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地位。法律指出,学校教育所传授的基础知识和普通文化应当包括科学与技术,要求不仅使人获得职业资格,还应使人在职业生涯中能够不断提高。因此,所有初中阶段的学生都要接受经济、社会和技术的启蒙教育。法律还明确提出在普通教育文凭和技术教育文凭之间建立等值关系,以便使技术教育文凭的持有者符合于公共职务要求。
1975年的阿比改革,简化了各类学校的设置,进一步理顺了普通教育和技术教育的关系。法国规定,在中等教育的第一阶段设统一初中,即不区分专业与学科,所有学生接受单一的普通教育。但是实际上.统一初中并非彻底的普通教育,在初中三年级和四年级设立了职前水平班(GPPN)和学徒预备班(CPA),作为职业教育的最初阶段。然而,中等教育的专业分流毕竟推迟了两年,由原来的初中开始延至初中中期。在高中阶段,设普通高中、技术高中和职业高中三类。普通高中和技术高中属于三年学制的长期教育,具有同等价值,而职业高中为学制二年的短期教育,比前两者略逊一筹。
由于历史原因,法国职业技术教育以学校教育为主,学校与生产企业之间还有着相当大的鸿沟。法国社会对技术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十分鄙视。职业学校通常被认为是接收不具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生的场所。
法国高中录取虽无正式考试,但普通高中和技术高中通过审查学生档案总是选拔比较优秀的学生。正是这种淘汰式的高中分流机制,导致了职业高中的生源质量差,就业出路不佳,社会地位低下。以法国教育部1989年的调查为例,89%的准备‘职业能力证书”的学生至少曾经留级一年。
随着社会文化水平的提高,社会就业标准也相应上升,造成职业教育文凭进一步贬值。从表1中可以看到,获得职业能力证书的35岁以下青年成为工程师、技术员或技术工人的机遇的变迁。
如果从职业学校学生的家庭出身来看,社会的不平等现象更为明显。具体情况如表2。
职业教育在生源和就业上与普通教育和技术教育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不仅造成教育系统的失衡,也带来了诸多的社会问题,如学校暴力事件频发、大量青年失业等。一些学者对这一不合理现象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法国政府也采取了许多措施改革职业教育。
艰难的变革
虽然法国职业教育是工业发展的产物,但教育与经济的关系并未真正解决。关于教育同劳动市场的适应问题在60至70年代中期的争论尤为激烈。大多数企业要求学校培养的学生必须符合企业对人才的直接需求。而大部分教师则否定那钟狭隘的适应现,认为教育的基本目标不是培养直接劳动力。这一被称之为“聋子对话”的争论当然毫无结果,职业教育还是按照企业的直接要求培养学生,劳动市场也有充分容量,职业学校毕业生基本都能就业。
但是,1975年之后的经济危机,给法国职业教育与劳动市场的关系以极大的冲击。技术进步的加速,市场竞争的国际化,产业结构的变革,带来劳动市场需求的变化,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日益突出。大量青年失业的严酷现实迫使企业,特别是大企业认识到基础普通文化的重要,教师也不再否认教育的职业性。当然,教育部门蒙受了最大的责难,人们指责学校未能给学生必要的职业能力,应当对青年失业负责。
在这样的背景中,法国开始对职业教育进行艰难的改革。
第一步,开辟联系各类教育的通道。
通过设立过渡班,允许普通高中和技术高中的学生向职业高中过渡,也允许职业高中的学生向技术高中过渡,和技术高中的学生向普通高中过渡。这样可以减少和避免错误选择专业的遗憾,也为各类教育的对等准备了条件。
第二步,取消早期职业培训。
在中等职业教育中,职业能力证书(CAP)是历史最长、影响最大的基本文凭。职业能力证书的培训可以始于义务教育结束之前,先从具体而实际的知识人手,再逐渐学习普通教育直接讲授的抽象知识,同时进行某项专门职业技能的培训。或者从初中三年级开始,以学校学习和企业实践的交替制学习方式用三年完成学业,或者在初中毕业后,以学校学习为主.二年获得文凭。
三年学制的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因为过早地进入职业培训,学生的基础文化知识比较缺乏,不仅难以直接就业,更影响将来的职业生涯。因此,越来越少的法国育年进入此类培训,学生数由1970年的475582人锐减到1996年的21610人(见图1)。
由于接受三年制的职业能力证书培训的学生人数仍在继续减少,这类培训处于消亡之中。与此同时,初中的职前水平班(CPPN)和学徒预备班(CPA)学生人数也在急剧下降,造成这类职业培训班名存实亡。
第三步,改革与增设职业文凭。
法国于1967年设立了职业学习证书(BEP),接收初中毕业学生,学制为二年。最初设置时规定的培训目标也是普通技术工人,只不过它比职业能力证书培训的范围更广,它不是限于某一具体职业的技能,而是比较广泛的职业领域,并且更多在第三产业。
表1 职业能力证书持有者的就业机遇
1962年(百分比)1968年(百分比)1972年(百分比)
工程师0.30.40.2
技术员8.787.9
工长3.734
技术工人63.660.456.9
熟练工人20.924.827.5
体力工人2.83.43.5
100100100
80年代以来的改革,对职业学习证书的培训重新规定了发展方向:
·继续压缩专业领域,将1982年的76个专业减少至1997年的34个。
·培训领域不是针对莱一职业或工作岗位,甚至不是一个经济领域,而是相对广泛的职业知识,以实现对适应、主动、负责和自主等特性的要求。
·允许在进行此证书培训的同时,接受相同领域的职业能力证书培训。
·此证书获得者既可就业,又可以继续学习。
特别是能够继续学习,使那些以为进入“死胡同”的青年又看到了生机。1996年,54%的职业学习证书毕业生直接注册职业高中会考文凭.23%的学生进入高中二年级适应班,准备技术高中会考。正是由于这一指导方向,接受职业学习证书培训的人数增长迅速,90年代以来,稳定在45万人以上。
在改革职业学习证书的基础上,法国于1985年设立了职业高中会考文凭。此文凭接受职业能力证书和职业学习证书持有者,学制两年。增设此文凭的主要目的是:
·为青年迎接21世纪的经济挑战。因为现有类型的职业培训难以适应新的生产领域,特别是新的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
·提高劳动市场中高中会考毕业青年就业的比例。因为短期高中毕业生曾是技术工人的主要来源,同时短期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数量增长较快,而高中会考毕业生都以升学为目标,很少直接就业,劳动市场恰好缺乏这一层次的青年。
表2 法国高中学生家庭出身状况
1976年1980年
工人自由职业者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人自由职业者和高级管理人员
初中职业班38.3935.711.4
职前水平班53.50.6540.6
职业能力证书一年级531.152.31.3
职业能力证书二年级43.32.544.43.2
全部高中一年级25.915.627.317.7
普通高中(文科)19.524.626.518.1
普通高中(理科)16.229.9
技术高中35.47.735.29.2
·打通职业学校与学徒培训中心的屏障。因为学徒培训中心的出路只有就业,而在劳动市场紧缩时,青年就面临失业。这种培训被称之为“死胡同”。
新的职业高中会考文凭的培训目标是高级技术工人和职员,学习方式十分灵活,不仅可以在学校,还可以在学徒培训中心,甚至可以履行培训合同或接受继续培训。技术高中会考文凭的教学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是职业和科学技术课,每周16至18课时;第二普通教育课,其中法语占3至4课时,外语2至3课时,现代世界知识2课时;第三和第四部分为体育3课时,艺术教育2课时,另有3至6课时为自习。在两年学习期间,学生要在企业接受16至20周的实习培训。
职业高中会考文凭获得者的基本方向是直接就业,也允许继续接受短期高等技术教育。由于此文凭教学与就业市场联系密切,因此学生毕业后就能很快参加工作。现有40个专业的职业会考文凭:建筑内装修、手工业(服装、地毯、细木工、钟表等)、建筑(预算与估价)、建筑(铝合金材料)、生物加工工业、森林──建筑及建筑物修整、办公室(秘书、会计)、贸易──服务、大型建筑、车身建造修理、海水养殖、工业品包装、动力与空调、电力设备及安装、卫生与环境、工业排版、工业印刷、电脑软件与交通、化学工业、汽车维修、集体电气设备维修、电子视听设备维修、农业机械维修与使用、电脑连网维护、自动化设备维修、材料使用、材料加工机械、造型、木材生产、轻型材料生产、饭店、金屑结构、公共工程、销售代理。
自1987年职业高中会考文凭的第一批学生结业以来,其毕业生数量增长很快,第一年为880人,1992年便增长至45000人(见图3)。
第四步,向高等职业教育延伸。
在西方国家中,由于就业困难的加剧,青年们越来越多地期望进人高等教育。这种选择既符合青年争取就业成功的切身利益,也适应工业社会发展的需要,因为科学技术的进步总要求社会人口素质的提高。法国也顺应这一国际潮流,在普通高等教育机构中开辟了各种类型的短期或长期职业技术教育,现简单列举如下:
──高级技术员证书(BTS),学制为二年,主要接收高中毕业会考毕业生,培训机构为设在技术高中内的高级技术员班 (STS)。
──大学技术文凭(DUT),设立于1966年,学制为二年,主要接收高中毕业会考毕业生,培训机构为设在大学内的大学技术学院(IUT)。
──大学科技学习文凭(DEUST了),学制为二年,主要接收高中毕业会考毕业生。
──管理科学硕士(MSG)、科学技术硕士(MST)和应用信息管理硕士(MI—AGE)。学制为四年,相当于大学本科。
──高等专业学习文凭(DESS),接收本科毕业学生,学制为一年。
──工程师—硕士文凭(Ingenieur—Maitre),接收本科毕业学生,学制为一年,培训机构为设在大学内的大学专业学院(IUP)。
因为法国大学的主要培养目标为教师和研究人员,除了法学院和医学院的培养目标具有职业特点外,大学毕业生必须准备相应的专门职业考试才能获得某一职业。而新设立的以职业为特点的高等教育文凭,通过基本理论教学和企业实习培训,赋予学生担任高级技术和管理工作的素质,使他们能够适应现代职业变革的需求,因此比较受企业欢迎,就业状况较好。
尽管20余年来的法国职业教育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不容忽视的是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仍然很低。社会仍然把职业教育视为被排斥的穷途末路,或是处置学业失败的场所。
与中等职业教育的状况相反,法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社会声誉较好。例如,大学技术学院(1UT)创建30余年来,作为设于大学内的二年学制的短期高等技术教育模式,取得了十分成功的经验。其基本特点是,严格的筛选入学机制,良好的高等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升学与就业的双重保险。中等职业教育同高等职业教育的不同社会形象的巨大反差,造成法国职业教育系统的极不平衡。
期待的新颜
职业教育存在的这些问题,越来越引起法国社会关注。法国总理诺斯潘最近曾呼吁,给予职业教育以相同的社会尊重,“观念中的深刻变革是十分必要的”。近一年多来,法国教育部也在不断采取多种方式,试图对职业教育进行彻底的改革。
1997年12月底,法国国民教育部长阿莱格尔和负责学校教育的部长级代表鲁瓦雅共同宣布进行一次主题为“高中应当教授哪些知识?”大型咨询调查。实施这项调查的组织委员会于1998年5月11日向上报教育部提交了一份报告,提出了关于高中课程改革的49条建议。这些建议有多处涉及职业教育的改革。
报告认为应当“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使其与普通和技术教育具有同等的价值,这是教育政策的绝对优先点。”报告还专门强调了职业高中的职能与变革,指出“职业高中完全是职业活动和就业的预备场所,包含着学历培训和继续培训,它是各类职业及其文化的储备处。它也是具备各种职业能力、经验和文化的人们相互接触和交流的地方。”“职业高中可以使学生获得所有高中学生应掌握的共同文化,获得所选职业的实际能力。学生的专业方向在学习过程中逐步确定。职业高中也可以为成人获得新的职业能力。”
1998年4月9日,教育部长委托雷恩学区总长威廉·玛鲁瓦主持了关于职业技术教育的圆桌会议。之后,玛鲁瓦又于7月9日向教育部提交了圆桌会议报告—《职业教育改革的工作纲要》
纲要首先提出了职业教育改革的八项指导原则:
1.与经济界代表结成伙伴关系,职业教育文凭的规范与建立均需企业界参与,以适应经济发展需求,使文凭持有者具备职业界认可的素质。
2.职业教育包含着职业领域中的培训,以利于职业能力、技能和知识的形成。
3.职业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就业,但不排除文凭持有者的继续学习。
4.职业教育文凭应当允许在良好条件下直接就业,但同时要利于今后一生中的继续培训。就是说,要做到普通文化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之间的平衡。
5.实行培训过程与认证方式的分离,即允许通过学校教育、学徒培训、继续培训或资格考核的方式获得文凭。
6.继续实行全国性的文凭,以构成标准参照点,保证地域间和行业间的流动。
7.职业教育要突出个别化培训,如交替式教学、实际操作、同企业建立合作计划、个人实践等。
8.地区政府应发挥更大的协调与组织作用。
从以上8项原则出发,纲要提出50条具体建议,主要内容是:
──改变职业教育的形象。一方面,要强调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上的重要作用,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突出其教学特点;另一方面,要发挥每一职业学校的教育优势,在有限的专业领域构建尖端学科,形成能够吸引企业、学生和家长的“培训极”(poles de formation)。
──同企业建立伙伴关系。建立全国性的职业教育与经济领域的对话机制,在学校和企业中建立协作办公室,制订校企协作宪章,制定与中小企业加强联系的政策等。
──改革文凭结构。职业资格已由过去的教育与职业的直接对应的狭窄定义,变为培养能力和行为的广泛概念。职业教育应当重视职业培训与普通文化的平衡,改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过渡环节,保证技术高中会考文凭的后续学习,在大学改革中重视职业教育,允许就业后的重新学习。
──加强交替式教学。鼓励企业接收青年,完善企业培训制度,促进青年在企业中融合,保证学校教育与企业培训的连续性,加强交替培训教学的研究。
──加强职业技术专业人员的培训。多渠道招聘职业学校的教师,在教师培训中插入企业知识学习,安排教师在企业界实习。
1999年3月4日,法国教育部公布了一份关于高中改革的重要文件—《面向21世纪的高中》。文件在阐述未来高中的整体改革设想的同时,对第三个千年中的职业高中提出了改革目标,主要内容有:
·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职业教育必须做到“普通教育、职业培训和经济环境中的平衡”,要使学生在接受职业教育的同时,获得所有高中学生都应具备的文化知识,获得从事职业工作的必要能力。
·职业高中的发展方向。在规划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同时,促进“职业教育极”(poles d'enseignement professionnel)的诞生。所谓“极”意味着尖端。职业高中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在某一专业领域突出发展,形成特色学校,如汽车专业学校、时装专业学校、旅馆专业学校等。
·职业高中文凭的重新规范。职业高中文凭具有双重意义:证明相应的普通文化水平和确认职业能力与技能。这种证明是在由各行业专家构成的职业咨询委员会的广泛参与中实现的。职业高中文凭可以通过学校教育、学徒培训、继续培训或资格考核等不同方式获得。
·职业教育机构的组织模式。职业高中将不单纯是中等教育机构,职业高中可以设立短期高等教育,招收职业高中会考毕业生,进行高级技术员的培训。
为了实实在在地改变过去职业教育的不良形象,在教育部长倡导下,法国于1999年3月14日至4月4日间举办了“职业教育新形象”的电视专题节目,掀起了提高职业教育的运动。节目由毕业于职业高中的法国足球队教练雅凯主持。节目中,有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企业介绍情况,有从职业学校毕业不久的青年畅谈体会,有获得职业成功的职业学校老毕业生现身说法,还有全法职业大奖赛得主荣誉出场。
与此同时,各地教育部门组织各类展览、讲座,安排学生和家长同企业家会见等活动。法国就业指导信息中心还为此开设热线电话,为所有关心职教的人提供咨询。
人们试图通过这些活动,使社会更加了解职业教育,吸引更多的青年走职业教育的途径。据1997年3月的最新统计,法国毕业五年之后的工科职业高中会考文凭持有者的失业率为6%,低于普通高中会考文凭持有者的失业牢13%。失业率这一指标为社会所高度关注,如果职业教育能够达到和保持低失业率的指标,将会根本改变其过去不佳的社会形象。
简要启示
法国职业教育虽然走过很多弯路,至今仍如灰姑娘一样,还未受到社会的重视。但是事物的发展总不是一成不变的,也许会有一天,职业教育能够展示自己的风采。法国政府正是在这一方向上作出了很大努力。值得重视的有以下几点:
1.顺应工业发展,强制职业教育
法国能够在工业发展的同时,通过立法强制企业承担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既促进了职业教育机构的发展,又保证了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在教育经费方面,法律规定企业完成各项缴税义务后必须承担至少两项支出:一是要求企业按上一年职业工资1.5%的比例提取继续教育经费,用于本企业职工的在职职业培训;一是按上一年职工工资0.5%的比例缴纳“学习税”,用于支持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2.密切联系企业,实行交替教学
职业教育文凭的设置,由各行业专家构成的职业咨询委员会与教育部门共同确定,使培训内容与实际要求相适应。同时用整个教学四分之一的时间安排企业实习,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3.注重基础建设,逐步转变形象
法国职业高中虽然基础设施较差,但政府近十几年来加大了投资力度,职业学校的面貌已有了根本改善。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比例的提高,逐渐或正在纠正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特别是增设的职业高中会考文凭,为通向高等教育架起了实际的桥梁,为青年进一步学习提供了可能,吸引着越来越多的青年接受职业教育。
我国职业教育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很猛。1998年职业学校的在校生比例已经达到高中学生总数的21.8%,如果加上中专和技校的学生已达到55%;超过了普通高中的学生数。固然我们的职业教育发展面临诸多的困难,也存在许多问题。但是,最大的问题不是经费问题,也不是生源问题,甚至不是就业问题,而是与经济界严重脱节。我国的企业很少参与职业学校的教学,学生也很难得到去企业实习的机会。仅仅职业教育法还不足以发展职业教育,我们应当在有关企业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责任,包括免费接收职业学校实习生的规定(在西方国家,企业实习不仅免费,而且企业经常投供津贴)。同时,还要建立企业与教育联系的有效机制,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文凭的设置,参与学校的教学,职业学校为企业承担一定的继续培训和技术研究。
当然,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道路很长,切不可急于求成。通过行政明今规定发展目标和速度,虽然可以提高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的比例,但不能改变职业学校的实际面貌,更不能转变职业教育的社会形象。只有脚蹈实地地从基础设施抓起,密切学校教育与经济、社会的联系,培养出劳动力市场欢迎的文化素质和职业素质较高的毕业生,我国的职业教育才有可能得以振兴。
(教育部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王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