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诉讼法 第一节 诉讼途径》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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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编号:No

课程名称

《法律基础知识》

章节及主要内容

第七课 诉讼法 第一节 诉讼途径

授课日期

2005

2005

2005

2005

授课班级

 

 

 

 

教具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课外作业

复习所学内容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能力目标

使学生能举例说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行政诉讼的审判程序。

德育目标

教育学生提高依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重点

难点

重点:审判程序。

难点:受案范围。

方法

手段

课业实践教学法。

复习

提问

1.因发明权、发现权引起的纠纷案件,是否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2.最高人民法院对专利案件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3.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课后记(授课效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教研室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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