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的自我意识并非与生俱来,也不单纯是生物成熟的结果,它是随着个体的社会化进程(在实践活动、社会交往中)不断发展的。个体的自我意识从发生到相对成熟,大致经历了二十五年左右。其间不同的发展特点构成不同质的阶段,儿童生来并无自我意识,只是到了一周岁左右,才逐渐把自己的动作与动作对象区分开,把自己和自己的动作区分开,把自己作为活动的主体,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和力量。两周岁左右,儿童开始使用“我”这个词,标志着自我意识的发生。随着生活范围的扩大、语言的发展,幼儿的社会性、认知开始发展,自我评价、自我体验、自我控制开始发生,能在一定程度上调节、控制自己的行为。小学儿童可从道德原则、主观动机上评价自己行为的好坏。少年期儿童的自我意识发生质变,其自我评价由具体向抽象转化,由外部行为向内心品质转化,开始关注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青年期个体自我意识急剧发展,趋向成熟。之后,个体能独立地按一定的目标和准则评价自己的品质和能力,能较全面地评价自我,辩证地看待自我,有目的地塑造自我、改造自我,实现自我完善。
研究发现,小学儿童自我意识的发展表现出如下趋势。(1)小一到小三处于上升时期,小一到小二的上升幅度最大,是上升期中的主要发展时期。(2)小三到小五处于平稳阶段,其年级间无显著差异。(3)小五到小六又处于第二上升期。随着儿童的抽象逻辑思维的逐渐发展和辩证思维的初步发展,小学儿童的自我意识更加深刻。他们不仅摆脱对外部控制的依赖,逐渐发展了内化的行为准则来监督、调节、控制自己的行为,而且开始从对自己的表面行为的认识、评价转向对自己的内部品质的更深入的评价。
可见,小学儿童的自我意识的发展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从低水平向高水平发展的。在整个小学时期,儿童的自我意识不断发展,但不是直线的、等速的,既有上升的时期,又有平稳发展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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