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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有余数的除法
 (一)揭示矛盾,了解余数
  老师 :请根据要求放学具,再写出算式(要求写出竖式)。
  1.有6个○,平均分成2份
  2.有7个□,平均分成2份
  学生做第一题时非常熟练,放学具,写算式,一气呵成,但在操作第二题时,发现最后剩下一个□,有的想了想,放在了第一份里,有的想了想,放在了第二份里,也有的学生放下又拿起,有的迟迟没有放下,拿不定主意。
  老师:(问手上还拿着一个的同学)为什么不分了?
  学生:不够分了。
  老师:那最后一个可以放在第一份或者第二份里吗?
  学生:不行。
  老师:为什么?
  学生:那样就不是平均分了。
  老师:说得对极了,那就先拿着,一会再说吧。下面请同学们按你分的结果,写出算式吧。(有的学生经教师指点列出算式,有的不知横式上怎样写)。
  老师:算式中哪个数是表示你手上拿着的1个□?
  学生:(指竖式中的1)就是这个数。
  老师:对,谁知道这个数叫什么呢?
  学生:余数(一个叫张树的学生是转学过来的,已学过此内容)。
  老师:今天我们就来研究“余数”。
  (二)自主学习,理解余数
  老师:同学们先自己按要求放学具,然后根据操作写出算式。
  1.有10个○,平均分成3份
  2.有14个□,平均分成4份
  老师:说说余数是多少?
  学生一:第一题余数是1。
  学生二:第二题余数是2。
  (三)自主体验,应用余数。
  老师:下面请同学们用竖式做几道练习。
  9÷2=       13÷3=       12÷5=
  教师巡回指导时发现,有的学生还要借助学具,才能知道商是多少,余数是多少,再写出竖式,有的学生边想边在课桌上比划放学具的结果,然后写竖式。
  老师:做上面的题,可以不分学具,想一个办法。想一个什么办法呢?
  学生:可以想2×()<9,2乘以4小于9,所以可以商4。
  老师:非常好。做有余数的除法,如果我们一下子想不到商几,就用这种办法。下面我们就用这种办法再做几题。
  37÷6=       38÷9=       44÷8=
  老师:我们来看看这些题目,比较一下它们的余数和除数(边说边指算式),发现什么规律?
  学生:余数总比除数小。
  老师:为什么呢?我们回想一下分学具的时候,当余数比除数大时……
  学生:还可以再分。
  老师:对。所以有余数的除法,余数总比除数小。
  自主学习相对于他主学习,是指学生自己主宰自己的学习,他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自己的学习活动有事先的计划;二是对自己实际学习活动的检查、评价、反馈;三是对自己学习活动进行调节、修正和控制。在学校教学中,纯自主学习是没有的,我们所说的自主学习,都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
  那么教师在学生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充当什么角色呢?我认为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服务者,是学生平等的首席,同时也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
  教师作为服务者,要为学生的学习、发展提供平台,教学预设要围绕学生的最近发展区进行。如开始学生的现有发展区是已有了一位数除法的学具摆放,并能进行竖式计算的知识,这时学生就能模仿着,较顺利地过渡到有余数的除法的学具摆放和竖式的列式;学生能通过摆放学具“做”有余数的除法了,又不能让学生一直停留在通过摆放学具学习,又要以此为现有发展区,及时抽象,因此教师及时让学生“想一个办法”,不摆放学具,也能计算有余数的除法。因为学生有了一定的基础,在教师的指点下,自主建构有余数的除法的知识,也就是水到渠成了。
  教师作为学生平等的首席,学生学习的引导者,不能把知识告诉学生,而是要引导学生学习,引导时做到:指而不明,开而不达,引而不发:和学生一起自主学习──摆放学具、相互交流──说说是怎样放的、结果怎样、进行探究──和学生一起总结有余数的除法的规律,即求有余数的除法,可以先想括号里最大能填几,然后再计算,而且余数总比除数小。本案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始终没有以知识的拥有者的身份,把知识告知学生,而是和学生一起摆放学具,和学生交流摆放的结果,并在交流中引导,使学生都对余数有了一定的认识;学生再通过探究、交流、建构,进一步知道,余数还不能比除数大,对“余数”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作为平等的首席和学习的引导者,要能帮助学生制订学习计划──何时摆放学具、何时抽象,帮助学生检查──怎样做才是正确的,帮助学生调节──怎样摆放学具、摆放几次学具为宜。如学生通过摆放学具,对“余数”有了初步的认识,练习时部分学生还要通过学具才能计算,这时教师及时调节,让学生想一个办法──不摆放学具也能很快计算;在最后的练习中教师还发现,有一位同学有的题会做,有的题不会做,如21÷5,31÷6会做,而22÷5,33÷6就不会做,老师和这位同学交流,发现这位同学在从直观──摆学具到抽象时认识产生了偏差,我们思考22÷5时,是这样想的:5×(4)<22,所以就商4,余数是2,而他是这样思考的:他误以为两个数的积要接近被除数,但又不能比被除数大,因此只想21接近22,而口诀中有句三七二十一,所以想商是7,或是3,这在竖式计算中都算不对,于是就不会计算了。这时,老师仍不是告知方法,而是与学生交流自己是怎么想的,并让学生试着和老师一样想一想,及时调节后学生一会儿就掌握了这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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