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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教育学会工作细则》中有关选举分支机构组织的规定,按照我会过去的章程以及我会历届所确定的原则,结合当前具体情况,对本届的换届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承袭我会历届换届选举办法,理事采用单位选举制

首先确定参选单位,然后推举理事候选人,理事候选人经代表大会审议、确定后即成为第五届理事,组成新一届理事会。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由常务理事会推举正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推举正副秘书长。

二、理事候选人的条件

1.根据“精干务实”原则,学会的理事既应是学术带头人,又要热心学会工作,要为大家干实事。

2.实行新老交替,促进年青化;贯彻老中青结合。

3.照顾到广泛的代表性。

4.年龄在70岁以下,任期至多为两届。

三、新一届理事参选单位、分配名额以及理事产生办法

1.参选单位以我会成立以来历届商定的参选单位作为基础,根据当前新的发展情况,可再作适当补充。

2.新一届理事会人数,根据“机构要精干务实”的精神,应从严控制,至多不得超过本届人数。各单位分配名额见附后的名单(略)。

3.理事产生办法可采取由参选单位推举和本届理事会推荐相结合,最后由新一届代表大会审议确认的办法。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

200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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