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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来之留学史至此将告结束,若问所得,只有一言相答,即:
中国六十年之留学政策均把受教育当作研求学术,留学界之一切因果均由此观念造成。
再问今后之途径若何?亦只有一言,即:
以后的留学政策当以研求学术改进本国文化为惟一的目的。
无论何时,凡主张留学者,其目的无不在谋国家之强盛。即生于澳门、长于英国、且入美籍之容闳,其主张派遣幼童去美,亦以振兴中国为言;其他如张之洞、张百熙、刘坤一等更明言派遣游学生之目的在于强国;就是号称无政府主义者之吴稚晖等,其发起留法俭学会亦以造新社会、新国民为言。然而六十年来留学教育之结果竟如此,最重大的原因就是把受教育与研究学术混为一谈。
教育为改进国家的重要工具,谁也承认。可是一国有一国的立国精神,也有其民族特性,此精神与特性自然不是完璧无瑕,因时代上之种种关系,当然有借助他山之必要。但借助是了解自己的缺点、与他人的优点对症施药的举动,不是盲目携取的行为。所以以教育为改进国家的工具,是用教育的方法昌盛国家。在某种范围以内,中国自然当吸收欧化,西洋也当吸收东化。这种吸收,无论其列为国家教育政策推行全国,或由一部分人竭力倡行,俱都须根据事实为严密的考虑,针对其国家特性,补偏救弊,以期为一种对症的良药。这种教育之实施,均当由本国直接负责,不当假手他人;倘由他人代庖,便有发生盲目外国化的危险。中国六十年派遣留学生,根本上便不曾认清此点,所以最初派学生,规定年龄在十六岁以下,学年为十五年,使他们受完全的外国教育;后来派遣大批中等学生出国及与日本五校特约、清华毕业生一律出国种种现象,都是同一病根。留学生既到外国去受教育,一切外国化是应有的结果──倘不外国化便是该外国教育之失败──现在一般人责难留学生洋化亡国,实则这些罪恶是悠久的历史所成,并不完全是留学生本身的责任。
研求学术的性质则大异,是自动的,有目的、有计划的,虽然因国内之需要与其他关系而出国研究,但研究者对于其所欲研究的学科有明了的目的,且有判断力能吸取精英以为己用,一旦出其学术应用即能对症发药,所以研究者之资格绝非童年或青年所能任,最少当受过适当的本国教育,了解本国国情,对于研究的学术有适当的基础才行。中国派遣留学生虽然《选派留学生规程》中有留学生必须研究其留学国之学术技艺的规定,但实际上除极少数人员外,其他仍是去国外受教育。
无论从任何方面讲,留学均当以研求学术以改进本国文化为目的,因为一国教育之实施本是国家的责任,托人代为一部分国民施教育,在理既不可通,而从数十年经验看来,其结果亦太不如人意。处学术贫乏的中国,当然不能再恢复闭关时代之政策,完全停送留学生。不过派遣留学生的政策,要以研究学术以改进本国文化为惟一的目的。此目的果能确定,则:
(1)国家应调查国内学术界之需要,通盘筹算,预定每年应派出国研究某种学术的额数,公开向全国招集此项专门人才;留学生研究期满回国后,应严格试验以验其所学,及格者应予以适当的事业使之办理,俾能展其所长,以免空耗国家经济、个人精力。
(2)对于留学生个人应考察其有无为学术的自动决心,并对于该学术有无适当的基础、特殊的兴趣,以为派遣与否的标准。出国求学不是为博留学头衔以谋自己禄位,只是忠于所学,为国家效力。
(3)清华学校留美预备式的教育与高等科毕业生一律派遣赴美的办法,当根本取消,应首在国内办理大学,施以中国的教育。其留学计划如仍保存,应划归国家留学教育事务中办理。
(4)官僚的游学生监督与具文的游学管理规程均当完全取消,另订若干条考成规条,执法以绳。
(5)自费生名额应无限制(从国家政策上讲,学科分配应有限制,但人民对于某种学术有特殊的热忱愿出国为进一步的研究,备他日国家之用,自当准其自由)。不过仍须经严格考试,以验是否有专门研究某种学术之能力与改进本国文化之志愿而免冒滥。
(6)遣派大批青年去国外受外国教育的政策,与在国外自办大学专招国内学生入学的教育方法应完全取消(为华侨自办大学施以中国教育不在此例,而且也没有人注意此事)。
打破以受教育替代研究学术的观念,而代之以研求学术以改进本国文化、为留学的惟一目的的主张,为本书的惟一结论,事实上如何实现,则望国人共同努力!
十五年九月南京
《中国教育建设方针》,上海中华书局1931年版。
注释:
本文是舒新城著《近代中国留学史》的结论部分,后被收入作者的《中国教育建设方针》(上海中华书局1931年版)一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