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新教育制度之因果
以上略将二十世纪重要的教育方法分别介绍,现在当问中国究应采取何种?此问题的解答可以随人而异,尤其是研究现代教育方法者,其主张之差异更大,甚至于发生门户之见。这在近年来不独是理论上有此现象,即实际上亦有此事实。我以为要彻底解决此问题,决不是主观的意见所能为力,最少亦须明中国新教育的历史。
现在工厂式整批生产(Mass Production)的学校制度,其自身的历史不过百余年,在中国的历史不过三十余年。此制在十七世纪即有人倡议,直至十九世纪始盛行于世,乃因社会组织之变更有以使然。换言之,即现行学校的制度是建筑在工商业社会组织之上的。在欧美虽因制度之本身发生种种不合理的弊端而为明达的教育者所攻击,但靠着社会的组织,尚可苟延残喘。中国为小农社会,其组织既全异于欧美工商业之国家,在理不能用现在学校制度,而现在学校制度竟通行全国者,则完全由外侮而来。
中国之改行新式学校制度,始于同治二年之京师同文馆,惟其组织仍尚有几分书院性质。光绪二十一年以后,因甲午战败之余,国人倡言变法图强以冀雪耻,因日本之采用西法而称霸,于是极力模仿日本而有天津头等二等学堂、上海南洋公学、北京京师大学堂之创设,惟因数千年之习尚与新学校制度完全相反,实际上之成绩甚少。及至庚子一役,联军入京,皇帝蒙尘,受四千年历史上未有之奇创,举国上下均感危亡无日而更思极力振作,故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上谕切实举办大学,二十八年正月初六日复谕厘订学堂章程,至七月而明令颁布。当时张百熙(时张为管学大臣,即现今之教育总长职务)谓“亲见欧美日本诸邦所以变通兴盛之故确有凭据,语不虚诬;今日中国若议救败图存,舍此竟无办法”(见《钦定学堂章程》之《筹备大学堂大概情形奏折》二、三页),已足以表示改行新学校制度之动机。
二十八年之学堂章程虽未曾见诸实行,而有二十九年张之洞、荣庆、张百熙三人之改订,但数千年相传之书院制、私塾制与个别教学的精神却因有此章程而打破无余。
当时之改行新学校制度,并非国情民性对于此种制度有什么需要,亦并非主持教育行政或教育学者对之有特殊的研究而认识其优点,不过因国势日微,误认他国之强盛在于形式的教育制度而极力模仿,以求满足“救败图存”之欲念而已。故改行新学校制度以前既无何种预备──甚至将名词弄错,如《奏定学堂章程》之以单级为多级,多级为单级是──事后亦无系统计划,惟凭主持者之直觉,用命令以为临时应付之工具而已。可是当时在专制政府之下,中央集权之势力正盛,故竟能以这种无目的──学级初办时并无教育宗旨──无计划、无系统的新制用强力移植于土性不宜之区域上。此为中国改行新学校制度与能行新教育制度之两个重大原因。
大凡社会上的一种习尚既经打破之后,其维系人之势力亦随之减去,起而代之的习尚虽未必优于或竟远逊于旧者,但旧者决不能再恢复原状,惟有听新者之由更新者替代而已。中国旧日的学校制度虽亦有若干可以永垂的优点──如个人独立努力之修学精神及不取学费反有膏火之书院组织──然而其势力既经新学校制度打破以后,便决不能回复原状;故自清末至民国四年,日本式之教育制度当权,教育者及社会上一般人士亦均感其弊害,并思设法改正之,然而未闻有人提及从旧制度中求医方,而转思直接采用德国制以补救之──此为民国四年袁世凯公布《预备学校令》时之一种思潮──欧战终了,德国的军国主义教育随之而去,美国民治教育说大盛,于是转仿美国。此三十年之新式学校制度就模仿的对象言,可分为日本式、德国式、美国式三时期,而以日本式与美国式的影响为最大;就思潮之背景言,则民国四年以前为完全的军国主义,以后为资本主义(此中尚有若干较弱之思潮互为消长,非本篇所能详)。这是三十余年来新学校制度变迁的大概情形。
我们若执曾经亲历此三十余年学校制度改革之教育者问他:日本式、德国式、美国式三种教育制度究竟以哪种最宜于中国,最适于中国之国情民性?何以忽采日本式,忽采德国式,忽采美国式?其答案大概不出两途:第一不知所以,第二是应时势之需要──即某国式之宜于中国与某时之采用某国制均为时势所驱策。第二种答案自然要较优于第一种,可是我们再追问他中国是否也因时势需要而遍仿世界一切国家之学校制度?恐将不能再有明确之答复。换句话说:中国三十年教育上之一切改革,都是无目的的,不问国情而由外力逼成的。
二、中国新教育方法之今昔
中国新学校制度来源变迁之因果既如上述,若从原则上批评起来,亦可以以无目的、无系统之临时模仿一语尽之。惟其经过的事实却很复杂,为清理未来的源泉起见,兹为简单分述如下。
自光绪二十一年盛宣怀奏设天津头等二等学堂至今已三十二年,教育方法上之变迁大体可分为四期:(一)自光绪二十一年至二十八年;(二)二十八年至宣统三年;(三)民国元年至八年;(四)八年至今。此种区分自然系为叙述的便利,并非严格不可逾越的界限,然而各期中均有其特殊的表征,亦有其特殊的思想为背景。第一期正是改行新学校制度之始,新式学校之数目甚少,方法亦尚未成定型。光绪二十一年之天津头等二等学堂只将学堂系统分为两级;二十二年之南洋公学亦只分二级。课程之参差更甚,如湖南时务学堂注重国学,天津头等二等学堂注重西学,江南储材学堂重自然科学,南洋公学重政治。教学方法更随人而异,无一定程式。不过在各种歧异之中,有两种共通之点:第一,于极力迎受班级教授之分班组织、团体演讲等新方法外,仍保持中国旧日的讲学方法,如升级不拘一定年限、各科须作札记之类是。此时之采用新组织与新教法,并非对于新制度有何种精深的了解,只以为西洋、日本之强盛由于西艺之发达,中国欲“救败图存”,非习西艺不可;而西艺的授受是用那样的办法,故亦不得不仿为之。惟当时对于西洋之认识,只是“艺”的一事,中国的旧学问尚不致如第四期前半之视为完全无用,故旧法尚于无形之中有所保存。此期的教育方法实是中西杂凑,而其背后之思想则为西艺图强主义。
第二期因庚子之役,国人更感外力之强、图存之切,而认为西洋、日本所以强盛之故在于西政。教育者,政之要端,故不问一切,以惟妙惟肖地直接模仿日本,间接模仿西洋制度为能事。其时军国主义的思潮很盛,教育上之一切方法亦为军国主义所支配,故遂采中央集权制以整齐划一为依归。以中国交通如是之不便,地域如是之广,人民生活习惯相去如是之远,而各学校须用一律的教科书,组织须一律班级制,教学须一律用讲演式,学生须缴同等的学费,其有自创新法或保守一部分旧精神者,则教育官厅可以“不遵命令”四字制裁之。于是数千年流传下来的自由讲学精神,至此均为划一整齐的机械方法所替代。此期的教育方法可称之为划一时期,背后的思想为军国主义。
第三期承第二期之后,在形式上并无何种重大的变更,中央集权制仍与第二期无异。惟经数年的经验,第二期中由划一所生之种种弊端已渐显著,教育方法之不适国情与无效率亦渐为一般人感到,于是民国三四年之间有实用主义之提倡,乃由军国主义而进于资本主义。此期之教育方法一面仍保持第二期之划一,而为事实所逼,同时又感“统一”之不合事理乃有中学校长、师范校长、高师校长、实业学校校长等等会议之召集;全国教育联合会亦由四年起按年开会,讨论各种教育问题;教育方法逐渐趋分化,中央集权之势力亦渐破坏。在此时期中虽以袁世凯之帝王思想,极力想向军国主义方面走而步武德国后尘(民国四年公布《预备学校令》),但终不敌资本主义的势力而无所成。故此期职业教育之势力甚盛,中学有二部之职业课程,小学注重职业训练;教学方法有分团教授与工商业实习及注重笔记(二年四月教育部通令中学师范注重笔记)。此期可称为分化时期,其背后的思想为军国主义及资本主义。
第四期因欧战以后,民治主义之说甚昌,而中国十余年经验所得之教育方法均不能满人意,国人乃更感旧方法之不良,极思有以改革之,适杜威、孟禄先后自美国来华鼓吹美国教育制度,于是因饥不择食之要求而全部采用美国式之教育制度──十一年之新学制即其显证──此期中央集权的势力更加破除,教育部只成为形式的中央教育行政机关,其政令因政治上之种种关系,既难普及全国,而教育者亦不重视教育官厅之权力,常由各学校各教师自由创造新方法,自由实施;实施时,官厅既不干涉,若有成功,官厅更从而承认之(现在之选科制以及新学制之全部系统均本此原则发展而成);甚至官厅对于课程教则亦不为最低限度之规定──如新学制之课程标准──一任各地方各学校自由办理。惟以资本主义逐渐发达之故,学校集中都市,学费年有增加──国立之东南大学,私立之复旦大学即其通例──教育更渐趋于成为资产阶级之专有物。此期可称为自由时期,其背后的思想为资本主义及民治主义。
此四期教学方法上之变迁亦有可得而言者:第一期之新学校制度,尚在萌芽,主持教育者既对于班级教学之方法无深切之了解,故只取形似。此期教学最重要的变迁即将个别教学打破而代以团体讲授。第二期由团体讲授之形式,进而求机械的步骤,当时最盛行者为海尔巴脱的五段教授法。第三期有单级教学、分团教学,但教学原则仍以五段为依归,惟蒙台梭利教学法之输入为别开生面之事。第四期因自由研究之激动,教育统计法、测验法、学科制、设计教学法、道尔顿制均经输入采用,其他如葛雷制、哈沃特制,亦有人介绍。
三、今后的途径
中国三十余年来采用新学校制度之状况及其因果既概述如上,现在问我们究应采何种方法?欲解答此问题,还得将中国教育方法上固有的特性与现代教育方法之要点略为说明。本书所介绍之各种方法均倾重于教学方面,如道尔顿制、葛雷制、哈沃特制、设计教学等,虽亦因教学之便利而对于学校之组织有所变更,然而均属枝叶的,无关大体。换言之,这些方法因为产生于西洋工商业社会之下,系以其社会之需要为根据,对于社会制度根本不发生疑问,若以之移植于中国,则因社会制度之差异,只能解决若干枝节问题,而不能完全适合社会需要。若仅就具体方法讲,则上述之各种教育方法均可采用其一部或全部;因此种方法其本身均有其固有之价值,均较现时通行之机械的年级制与主观的分级标准为优。倘欲仿行某种方法而冀于中国教育之根本有所改进,则与缘木求鱼无异。所以本书所绍介之各种方法,并非中国教育之救命汤,不过是些辅佐的药品而已。真欲起死回生,还在医者善用此种药品,自定药方。
药方应怎样配置?是不可不先问病者的身体与病状的。我以为中国旧教育制度,在组织上虽未曾注意团体活动,在教学上虽有极不合情理之处──如私塾之体罚及数岁即读“四书”“五经”──然而其制度之全体固有为现在新教育制度所最缺乏的三种要素:即(一)学费以各人之能力为准则,学校且有恒产,非如现在之同等纳费与无恒产。(二)师生的关系为人的,非如现在之为制度的。(三)教学重个人能力,非如现在之以团体为单位,互相牵制。此三种精神之有无,实系新旧学校最大之差别,亦即我们研究中国教育所当特别注意的问题。
旧学校制度之有此三种精神,与新学校制度之缺此三种精神,我想凡经过私塾书院及现在学校生活的人,若留意将其已往的经验详为反省而比较之,便会有完全肯定的答案。我国在历史上即是小农的社会,且有家庭制度──中国旧家庭制度之良否为另一问题,此处只就其过去之事实言──为维系社会的中心,故政府虽不以法规厉行强迫教育,只以考试为诱导人才之工具,但人民对于子弟之教育并不漠视:中等以上之家庭固然为科名而遣其子弟受较高之教育,即平民亦因社会的需要与习惯而在乡延师或附学,受生活上必须之知识教育──现在的私塾学生据安徽全省及广州、南京等处之调查,亦远超过小学学生──惟当时之教育事业几完全为人民自动处理──各州县之学官只空有其名,并不实际管理学校事情──政府又不知道统计,遂致教育上表面之报告不及人,实则那种的精神,即在教育普及之西洋文明国,恐亦办不到。我们回忆学堂未兴以前,无论何种穷乡僻野,有数十户或数户住民便有一私塾与各镇各县书院林立的情形便可知道,这多数的私塾、书院,除表示人民对于教育的信仰及其自动经营教育事业之精神而外,其组织如义学之免费,私塾之自由纳费,书院之供给山长,奖励勤学者之膏火等事,实是最合理的办法。因为人的能力与境遇绝难一致,倘必如现在责贫无立锥与富埒王侯之学生纳同等之学费,则富者既嫌其过微,寒只有永远不入学校之门,而让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为资产阶级所独占。而富而无能之子弟更不知因境遇之侥幸,白费多少教育者的精力。私塾与书院制之办法能使“可造之士”均有受高等教育之机会,所以贫苦子弟只要自己努力,上进之途不绝,非如现在学校制度之将贫苦子弟一律拒之门外。
其次私塾之教师与书院之山长可由家长及地方长官选择聘请,并以宾礼相待,绝不如现在之教职员被视为长官属员。社会上更因历史的传衍,而将师与亲并列,教师亦因位尊责重而不肯敷衍。至师生之关系更非泛然:因学生年幼者可由家长代为择师,年长者则可自己择师,均以信仰为结合的根蒂,故师生情感常有如家人父子之浃洽。学生既为信仰教师而受教,对于教师的言行自易受其感化;教师亦因其志在传道讲学,而忠于其职务,爱护其学生,故当时未闻有师生取对立阶级的形式而发生学潮者。现在的制度如何?教师之来,系学校校长聘之而来,他只对校长负责任。他忠于其职,有校长奖励之;不忠于其职,有校长惩戒之。而校长对于官厅负责,故教师直接对校长负责,间接对官厅负责。家长欲其子弟入学或学生欲自入学,最多只能选择学校,绝不能选择教师。因为照现在法规的规定,校长有任免教员的全权,某人为某教师不远千里而来投某校,也许他还未到校,那位教师已被校长辞退,或被他校以重金聘去。而且学校有定额,现在中学以上甚至于小学都须受竞争试验,投考者常致超过学额数倍或数十倍。某人所择之学校,其学校未必就能收某人;所以就是择校也无把握。即幸而择校如愿,亦只对学校负责任,教师之一切奖惩均须假学校之名以行之。故教师与学生之间都只在媒介的学校上发生关系,人与人之间完全不发生关系。近年来风潮不绝,论者归罪于教师或学生或校外之鼓动者,殊不知制度亦其最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旧日之教学虽不良,但其方式固为个别的。就教学原则上讲,个别教授与团体教授各有优劣;若就学习的本质讲,则一切须经个人的独立努力始有效用。《学记》上之“虽有佳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的话,最足以表示此义。而现在的学校则以团体教学为本位──道尔顿制除外,故亦最与中国旧教学方法之精神相合──集贤、不肖于一堂,而以同一的方法讲解讨论之,其弊端亦早显示于人,无庸再述。此种方法在受业时固不能使个性自由发展,出校后则因毕业之自满而缺乏追蹑的精神,遂致虚骄自喜,不事努力。
以上所述新旧教育方法之利弊,均只就其常者言之,并非谓旧方式全无劣点,新方式全无优点;亦非谓旧者绝不能发生新者之劣点,新者绝不能有旧者之优点;只是从二者之本身言,旧者之精神系中国历史数千年遗传下来的产物,确与社会之要求相符,虽其枝节上待增减的地方甚多,但其根本却不应根本推翻;而新者因其具体方案为科学研究之结果,足以救中国旧日主观武断之弊,亦当斟酌采用,惟不可完全移植而已。因之我对于中国教育方法未来途径之答案如下:
(一)教育经费须采自给主义,学校应有恒产,纳费应有等差;
(二)师生之间应将制度的关系打破,恢复“人”的关系;
(三)教学方面应保持历史相传之个人独立研究精神而发扬光大之。
本此三原则,根本将现在中国学校制度改造,则本书所述的各种方法均可用以为助;否则,只将世界各国的一切教育方法一一移植于中国,仍与中国无与。至改造的形式如何,著者虽亦略有拟议,但自信尚不完备,未达发表时期。不过本此原则在实际上进行亦已有日,如有成就,自当公诸社会。
近数年来,国人对学校制度发生疑问而思另辟途径的,已非一人,兹录其重要之论文于后:
常乃德:《全民教育论发凡》(商务)
著者集其关于此方面之论文七节及附录一篇,编为单行本,列为《民铎丛书》之一。其附录系他十年在吴淞中学与著者共事时所作,其原则七条系他与本篇作者及沈仲九、陈达夫等之共同意见。
梁启超:《自由讲座制之教育》(初在《改造》上发表,近辑入乙丑重编《饮冰室文集》)
梁漱溟:《办学意见述略》(《中华教育界》十四卷一期并见《教育与人生》三十七期)
胡适:《书院制的历史与精神》(《教育与人生》九期)
朱光潜:《私人创校计划》(《民铎》五卷四号)
林玉堂:《谈理想教育》(《现代评论》第一卷五期)
任鸿隽陈衡哲:《一个改良大学教育的提议》(《现代评论》第一卷三十九期)
周予同:《我的理想的教育制度》(《民铎》三卷三期)
十六年,三月一日,南京。
《中国教育建设方针》,上海中华书局1931年版。
注释:
本文是舒新城著《现代教育方法》的结论部分,后被收入作者的《中国教育建设方针》(上海中华书局1931年版)一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