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注意力突出地集中在我们学校中教育处境不利的儿童身上。这些儿童学习规范语言的经验不足,对学校文化的无知,以及因而造成的学业成绩不佳是注意的中心。大量研究报告指出,处境不利儿童的智商低于中产阶级儿童的智商,他们的阅读低于标准水平,他们的态度是消极的,而且他们的行为使教师感到头痛(Becker,1952;B.Clark,1962;Davis and Dollard,1940;Sexton,1961)。
按照定义,处境不利儿童来自下层的社会经济群体,在这些群体中,低收入和与学校文化不相容的价值观紧密联系在一起。学校中处境不利儿童学业失败的人数大于中产阶级儿童学业失败的人数。哈维格斯特称这种儿童为社会处境不利者,他预言,美国学校将在今后的十年里“竭力扫除妨碍大约15%的儿童在学校中学习有用内容的社会不利情况……而且这意味着美国大城市低收入家庭大约30%的儿童”(Havighurst,1965,p.3)。美国卫生、教育和福利部正在通过为低收入就学区的学校提供大量资金来鼓励这方面的努力。这种措施是根据《1965年初等和中等教育法案》第一编制定的,“这一新法案主要强调的是通过为这样一个任务而批准的最大的联邦拨款计划来满足被剥夺了教育机会的儿童的特殊需要”(U.S.Office Of Education,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