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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及澳门,绝大多数三岁或以上的儿童均会接受学前教育,政府透过学费减免计划提供资助,这点亦反映出华人父母重视儿童早期教育的传统价值观。中国社会教养儿童的观念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强调学业成就、努力和坚毅的精神。教育被视为成功和获得财富的途径(Rao, McHale & Pearson 2003)。因此,父母期望其子女依循最合适的升学途径,即学前教育到小学,接着是中学。

在香港,大多数儿童在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因为父母一直认为幼儿园教育是进入小学的必备条件。不过,到20世纪90年代,幼儿中心的入托率稍有提高。这反映了一个事实,就是大多数幼儿中心采用了与幼儿园一致的课程,减少了父母对幼儿中心未能与小学衔接的忧虑。而幼儿中心全日制的运作对在职母亲家庭亦有很大帮助。

在香港和澳门,学前教育的质量同样受人口结构的趋势和政府政策所影响。两地都经历过中国内地人口的流入,但同时亦面对出生率下降加剧了幼儿园之间的竞争的情况,以及这些因素对学前教育课程的影响。部分幼儿园感受到了招生压力,因而提供一种家长所期望的以学者成绩为取向的学前教育(即注重学前儿童的学业成绩以配合小学教育的需要),取代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取向。

这些因素亦影响了公平原则。在香港,三至六岁儿童的教育并不是强迫性的,这跟澳门的情况相同,但澳门政府为五岁起的儿童提供免费教育。虽然香港和澳门政府都负责规管其幼儿教育的质量,但大部分学前教育都是由私营及/或非营利机构负责提供的。因为两地三至五岁的儿童均不能享有跟小学教育同样的津贴,所以人员和行政费用都由学费支付。只有少数儿童有机会享有较优质的课程,因为这是较昂贵的。家庭背景较佳的儿童能享有高质量的课程,因为他们的家长有能力支付较高的学费,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儿童就因而较吃亏了。

Rao, Koong et al.(2003)进行有关香港学前教育质量的研究,主要针对两个方面:(1)由政府管理的硬件措施,例如环境设置、健康/安全、教师资历、师生比;(2)管理措施,例如行政/评估、教师与家长的互动。研究人员发现,不同教育机构的质量存在相当大的差异,较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机构均超过了政府的要求。另一方面,结构和管理方面的措施对预测质量有很大的影响,呈现出27%的方差。这项发现显示了严格的条例和管理训练对学前教育机构的重要性。

香港和澳门对于师生比作为学前教育质素的主要指标,持有十分不同的看法。香港自1986年以来便规定师生比例,要求每一位教师最多教30名学生。同年,教育委员会第二号报告书(1986)建议幼儿园师生比的目标为1:15,这与幼儿中心的比率接近。1994年,再将每位教师在全日制幼儿园和幼儿班(三岁班)最多可教人数进一步修订为20人(Hong Kong, Education Department 1994)。及后在2003年,所有学前班的师生比均规定在1:15。过去数年,澳门的每班人数大幅减少,但大多数班级只有一位教师,就这点来看,教学的质量可以假定是未能令人满意。M.N.C. Wong(1997)在澳门进行一项幼儿园教育质量与四岁儿童发展关系的研究,她发现学习环境的质量促进儿童的社会性发展,而其中一项重要的质量指标就是师生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