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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制(university structure)的性质对经费分配、课程设置和教学策略有着深远的意义。学制也反映出社会的教育目标,影响当地学术界与全球学术团体的关系。例如,学制可影响国际认可和促进或阻碍当地希望留学海外的学生去国外继续深造。
20世纪90年代早期,香港大学生质量成为高等教育界主要关心的问题,那时,一些教育人士建议,学位课程计划应从三年延长到四年。对香港中文大学来讲,这是恢复该院校原有的基本学制,该学制于1963年建立,后于1991年在政府的压力下作了修改。以上的建议称,这种变化,或者说是恢复到原先的四年基本学位课程,有利于课程改革,并可加强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以充实学生的主要学习领域。
关于大学学制的重新辩论开始于一份题为《重提大学学制建议》(Reporting the University Structure)的报告里,该报告于1996年公布,是由香港中文大学咨议会撰写的。该报告陈述,如果政府不愿增加资金,香港中文大学宁愿接受数目较少的高质量学生而不接受更多的低质量学生。报告还表示,三年学位学制无法满足香港中文大学在课程中追求的实施通识教育计划的要求。四年大学学制的建议在后来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八所院校领导人参加的会议中得到了响应。他们的要求是在两种因素的激励下提出的,一种是对大学教育质量的担忧增加,另一种是要求大学应有更多通识(文、史、哲)教育(Yung, 2003)。
许多高等院校的教育工作者赞成四年学制,他们坚持认为,延长一学年使提高毕业生水准成为可能。许多中小学校的教育工作者意见相左,他们指出,大学部门已经消耗了数量极大的资金,延长大学学制也许会殃及基础教育。1996年,政府没有对四年大学学制的要求作出反应,也许是因为资金困难,以及主权交接临近。教育委员会第七号报告 (Education Commission Report No.7,1997,p.47) 建议审查整个教育系统,因为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学制是相互关联的。1998年,教育统筹委员会组成了两个工作组,目的集中在:(a) 小学和初中教育;(b)初中后的教育。初期审查的焦点是不同阶段教育的目标。
大学校长委员会(HUCOM) 也于1998年组建了一个特别工作组,以审查与建议大学教育基本学制由三年改成四年的相关问题。该委员会的咨询文件建议小学教育以后采用“5+1+4”学制,即:五年中学基础教育,一年高级中学,四年高等教育。该文件建议将香港教育证书考试 (HKCEE) 成绩作为中六和大学录取的基本标准。2/3的大学名额应当为香港教育证书考试的考生保留,这一比例有待修改,因为香港中学评估系统有了发展;它认为新的录取要求可降低考试对学生的压力,因为在一年入学考试计划中,他们不必参加任何公开考试,因此可在其他领域发展自己的才能 (HUCOM,1998, pp.7-8)。
咨询期间仅收到20个回应。(并不包括来自香港资助学校议会或香港校长协会的反应)。中学人士仍然对这个“5+1+4”学制持怀疑态度,尤其担心中学与高等教育的衔接问题。中学校长们担心,所建议的“5+1+4”学制会威胁到六年级学校的生存;他们指出,缩短升学准备课程会改变中学的资金分配。显然,对“3+3+4”学制、建议的“5+1+4”学制以及“5+2+4”学制都有不同的意见。政府决定停止讨论,在1999年准备另一份咨询报告。
香港特区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于2002年发表一份新的香港高等教育报告书(Sutherland 2002)。该书报告(p.9)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该鼓励香港高等院校采用学分转移及学分积累制度,允许学生在不同的大学修读课程,而此举亦方便各院校的资源可自由流动。这份报告书同时倡议,各大学应该有明确的分工。就此,香港中文大学前任校长李国章在响应这项建议时认为,香港颁发学位的院校已经太多,如果要教育资源分配得更有效,他建议透过院校合并将目前大学的数目减少至四至五所。在李教授随后加入特区政府成为教育统筹局局长后,他再次重申这个观点。然而,院校合并的理念在香港科技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甚至香港教育学院这些院校中引起了不少议论。虽然李教授随后又将他原先建议作出让步,但在2004年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再次重申立场,指出会用积极的方法促成院校之间的“深入合作”作为院校整合策略的一种方法。同时,香港特区政府又明确地表示在未来的十年内将目前的学位课程结构由三年改为四年制,即“3+3+4”制。
澳门也经历了大学学制的变化。1981年,东亚大学采用了三年基本学制。这部分是由于创立者和管理者大多数来自中国香港、英国和英联邦其他国家及地区的大学,但是,最重要的原因是,这所私立大学的目的是不仅录取本地中学毕业生,也录取中国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本区域内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申请者,这些国家和地区都有适合三年大学学制的教育系统。
1988年东亚大学被政府收购后改变成四年学制大学,根据《澳门高等教育法案》,该大学成为一所公立学院 (Hui,1994)。从那时以后,澳门大学基本学位体制与葡萄牙的13所省立大学和8所私立大学的学制同步,因为该大学与它们有密切的关系。这为前往一些欧盟国家学习或工作提供了方便。它也正巧符合中国内地、台湾,以及加拿大和美国的学制,但是,这对澳门大学的工作并没有很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