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夹
 教育图书    教育科学    教育观察    教育学分会    “我的童年”读书活动    叶圣陶教育思想征文活动    栏目地图    教育研究论坛  
当前位置:
 

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加入WTO后,深圳教育如何应对?针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应对思路和措施。

一、加入WTO后对教育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服务贸易总协定》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教育服务是其中一类,除政府彻底资助的教育活动外,凡带商业性的教育活动,所有协定签署国都有权参与服务竞争。

面临新形势,我们必须用新的视角审视全球化背景下的教育,分析加入WTO对教育发展产生的重要影响。

(一)人才培养模式将发生深刻变化。加入WTO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种新型人才要求具备创新、创业、合作的精神和能力;拥有理解、包容不同文化、习俗的胸怀和品质;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精通WTO规则和国际经济法律,善于参与国际事务等。

(二)教育体系结构和体制机制将进一步优化。加入WTO后,受市场经济体系运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等因素的影响,教育结构将更具超前性和灵活性;办学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除义务教育之外的各类教育将逐步开放,以教育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更加现代化。加入WTO后,教育的国际化和开放程度提高,国内外合作与交流日益广泛而频繁,国外一些先进的教育理念、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的引进,对我国教育制度、内容、手段的创新和队伍建设等都产生积极影响。

(四)在夯实教育事业的基础上强化教育产业的功能。加入WTO后,教育事业和教育产业同步发展。财政拨款的办学体系属事业性质,社会资金的办学体系属产业性质。事业性教育也有产业化的部分,这部分也可以实行产业化管理;产业性教育中的社会性功能仍然需要政府以政策法规来约束,但其经济功能则完全可以市场化运作。

二、发展深圳教育服务业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深圳教育服务业发展面临难得机遇。深圳教育学位供不应求,每年要增加数万个学位。相对发达国家教育资源出现剩余、国内一些城市基础教育开始萎缩的现状,深圳正处于教育超常规发展的时期,这给教育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

(二)发展教育服务业是吸引外资的有效途径。教育市场的开放,能够吸引外资注入,推进教育产业发展;可以使教育机构的一些企业获得货物、服务的进出口经营权,有利于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有利于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知识产权扩大对外投资或市场开发,也有利于这些企业的产品出口;通过开放教育专业服务,可使教育、科研能力迅速提高,服务体系更加得以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

(三)深圳教育市场得到更好开发。深圳教育需求空间较大,人均收入水平较高,教育支出在生活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因此,把教育供给的潜力与教育需求的潜力开发出来,就能发展和壮大教育市场。吸取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把教育服务业培育成为深圳的支柱产业。

三、加入WTO后深圳教育发展的思路和措施

基本思路和总的要求是:以加入WTO为契机,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在教育产业创新方面进行与国际水平同步运作的努力,把教育服务贸易作为深圳新的经济增长点,抓紧时间壮大发展,创造条件"双边或多边开放",让深圳教育走向世界。为此,我们初步考虑采取15项措施:

(一)确立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第一步,引智引资。即引进深圳市稀缺的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服务资源,构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带的人才支撑平台,缓解优质教育的供求矛盾,为形成深圳教育服务贸易优势打好基础。第二步,形成项目优势。即在第一步的基础上,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形成若干优势项目和教育产业骨干企业,参与"双边或多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并以此带动深圳教育服务贸易的整体发展。第三步,利用经济特区优势,利用加入WTO后宝贵的短暂过渡期,争取中央政府给予深圳特许教育政策资源,大胆创新,形成教育服务贸易优势群体,使教育服务贸易进入我市国际贸易的支柱行列。

(二)清理、修订和完善有关教育法规。按照WTO精神和原则对深圳现行教育政策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修订,使其不断完善。在修订一批现有地方教育法规的同时,制定新的地方教育法规,特别是可以在特区先行一步试验的法规,比如《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条例》、《深圳市教育产业管理条例》、《深圳市学校设置条例》等。

(三)营造良好的教育投资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学会按国际通行规则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明确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在教育市场开放的情况下,政府特别要关注教育发展战略、教育布局、教育结构、市场准入(资格确定)、质量管理等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

(四)切实解决非户籍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非户籍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的解决直接影响到深圳的教育环境,影响到深圳国际城市的形象。要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非户籍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建立合理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五)对教育的事业和产业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教育的事业部分由政府财政投资兴建,主体部分是中小学义务教育以及重点高等教育,不以赢利为目的,主要考虑社会效益;教育的产业部分则实行市场化管理,按竞争原则运行。

(六)进一步鼓励发展并规范管理民办教育。积极大胆鼓励社会资金依法独资或合资办学,兴建教育服务相关设施,如学生公寓、食堂、书店等。在政府引导和规范下,建立学校独立法人制度,使之有相应的经营自主权。鼓励社会投资教育产业,实行优惠政策。在社会教育投资的运用上,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学校兴建由投资主体决定,学校日常运作和管理由校长负责。

(七)建立健全完整的教育体系。建立完整的教育体系主要包括两个重点:一是开放教育市场,让教育成为大众的教育;二是根据社会经济以及人的自我发展的需要,建立门类齐全的教育学习机构。要特别关注新兴的现代远程教育,把它作为应对加入WTO的一项重要策略。

(八)建立完善的教育产业服务系统。教育产业包括主体产业(学校教育、课堂教学和考试),骨干产业(教育教学设施建设、教材教具文具供应以及社会考试、留学、升学就业指导等相关中介服务),辅助产业(教育基金、贷款、保险等金融支持和学生公寓、营养配餐、健康饮水、卫生医疗、交通安全等社会服务),边缘产业(体现产学研结合特色的校办产业)。把这一网络系统建好,运营好,为受教育者提供全程、系列服务。

(九)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逐步开放教育市场。深圳大学城利用名校与名校合作,引进1至2所世界排名前100位的著名大学来深办学,同时扩大深圳高校、科研院所与境外著名大学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成人教育加入WTO后头两年可开放非学历教育,取得经验后再开放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先开放深圳发展急需但自身培养能力不足的大学层次以下的职业教育市场,如商务、环保、国际金融等。

(十)创办留学服务中心。抓住机遇,吸引更多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到深圳来。要创办留学服务中心,把留学服务中心办成一个与国外教育机构进行全面交流的渠道。

(十一)鼓励企业在大学出资设立教授教席。借鉴国外一些大企业的成功经验,企业出资在大学相应的技术或者管理专业领域设立教席,实行校企合作办学。

(十二)对享受义务教育者提供"教育券"。政府发给每个学龄儿童等同于现金面额的"教育券",让学生自由选择学校就读,以"教育券"代替学费。好的学校则可以另收学费,学生多付费享受优质教育服务。

(十三)加快吸引教育人才。目前深圳市人才"引进"的许多优惠政策仅限于企业。实际上,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才"是人才之源。政府应赋予公办教育机构更大的人才自主权,特别是"争夺人才"的财政经费使用自主权、人才准入审批自主权和破除"人才档案壁垒"。

(十四)加快培养一批熟悉教育服务贸易的人才。为应对WTO的需要,必须培养一批熟悉教育服务贸易的国际性人才,使他们熟知《服务贸易总协定》规范教育服务贸易的条款,能够根据WTO的有关条款,周密地考虑可能影响我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细节,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谋。

(十五)加快创办国际学校。深圳的外籍工作人员较多,其子女上学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教育需求,应该针对这种特殊的教育需求创办高水准的国际学校。国际学校的兴办还可以满足部分深圳市民希望把子女送出国外学习的需求。国际学校以国际标准建设和运作,对深圳教育会产生直接影响,有利于教育市场开放和教育质量提高。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