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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迁移,指人们聚居位置在空间的移动。它同人口的增殖一道共同塑造着人口分布及人口结构的面貌。 民族地区人口的分布现状,与我国历代和近代的人口迁移有着密切关系,而少数民族人口的迁移,也往往是我国较大规模人口迁移的组成部分。

(一)历史上我国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的人口迁移

我国历史上各民族几次较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多与朝代交替和民族战争有关。

如秦汉至南北朝时期,出现了我国一次规模很大的民族迁移。当时,汉族统治者为补充人口,增强国家实力,用各种形式吸引甚至强制少数民族迁居内地,原居住我国北方和西部的一些少数民族大量迁入中原,数量大,民族成份也复杂,其中主要的有匈奴、氐、羌、羯、鲜卑等少数民族。大量少数民族迁入,并与汉族杂居,以至达到“关中之人,戎狄居半”的程度,他们的生活生产方式逐渐汉化,后大部陆续融入汉族。与此同时,为避躲频繁的战乱,也有大量汉族人民南迁长江、珠江流域,或北迁关外。从唐末五代至辽金元时期,是我国历史上又一次民族大迁移和融合的时期。这一期间有大量蒙古、女真、契丹、突厥、党项等民族人口,以入侵及迁居形式进入内地,此后大部分居留下来并被汉族融合,有的则形成了某些新民族,如回族,有的则与其他民族融合同化。

(二)建国以来民族地区的人口迁移

为了改变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人口和生产力分布不合理的状况,促进经济建设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建国以后,国家有计划地组织东部人口密集地区向边远民族地区大规模移民。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从沿海工业基础较好的城市,抽调大批职工及其家属支援在民族地区进行的工矿业、交通运输业及相应的商业服务行业等重点项目的建设。随着民族地区一批新的工矿业城市的兴起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使这些地区人口分布的面貌也得到改变。另一种是为了发展边疆地区的农林垦殖生产,先后多次组织以城镇青年、复转军人及其他人口稠密地区人员等的移民活动,人数达数百万之多,主要迁入黑龙江、新疆、内蒙古等地。经过他们的长期艰苦劳动已开垦出几亿亩荒地,建起数以千计的林场和垦殖场,形成了一些新的移民城市”,为发展生产和巩固国防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国家还有计划地每年分配一定数量的大中专毕业生,到边疆民族地区进行智力支边。

建国以来,除国家有计划地组织的人口迁移外,还有东部地区广大农村人口向边疆民族地区的自发流动迁移。这种迁移方式虽然带有自发和盲目的性质,但规模较大,持续时间较长。迁移的原因是我国各区之间人口、自然资源分布不均衡,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存在差异。农村人口的自发流动占移民总数的比重较高。如新疆建国后迁入的人口中有2/3 属于这种方式。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东部农村商品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人口,再次自发地大量涌入民族地区,广泛从事裁缝、修配等各项街头服务行业。

建国以来,内蒙古和西北、西南等民族地区一直是人口的主要迁入地区。其中新疆、青海、内蒙古等省区在人口的增长构成中,机械迁入人口所占比重最高,如根据1954─1980年的统计资料,新疆占36%,青海占30%,内蒙古占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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