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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问题的提出

  在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中,“把”字句历来被视为教学的重点,也是学生学习的难点。虽然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对“把”字句给出了种种条件限制,但是学生仍然会生成大量符合“把”字句的结构但是不能接受的“把”字句来。这说明我们对“把”字句的研究还很不充分,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在初级阶段的“把”字句教学中,关于“把”字句中“把”的宾语,常常有这样的说明:“把”字句中“把”的宾语应该是有定的,是谈话双方事先已知的内容,宾语前边一般不能用“一个”。

  吕叔湘曾指出:“宾语代表无定的事物,不能用‘把’。”例如:“他把一本书卖了”,可以说;“他把一本书买了”不能说。那是因为前句中“一本书”是有定的,后句中“一本书”是无定的。可见,“有定”、“无定”与名词是否受“一个”的修饰没有必然联系。

  当然,在“把”字句教学的初级阶段,这样的说明可以防止学生滥用“一个”,造成错误,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这种说明本身并不符合汉语的语言事实,因为汉语中存在着大量宾语受“一+量词”修饰的“把”字句。什么样的条件下,宾语受“一+量词”修饰的“把”字句是和语法的,什么样的条件下,宾语受“一+量词”修饰的“把”字句是不合语法的,至今还没有一个圆满的解释。

  2.前人的研究

  关于“把”的宾语,前人有过很多相关的研究。具代表性的有:

  刘月华(1983):由于“把”字句是表示对事物的处置和影响的,所以所处置和影响的事物——“把”的宾语一般总是确指的,也就是说是一个确定的事物,而不是不确定的事物。这个确定的事物大多已见诸上文或对说话双方来说是已知的。

  如果“把”的宾语在上文中未出现过,或对听话者来说不是已知的,这个宾语常常包含一个修饰语使之成为确定的。

  有时“把”的宾语虽然包含数量短语“一个”,但这个宾语还是确指的,只是说话人认为无须指明或根本无法指明。

  王还(1985)原来主张“把”的宾语分属三个范畴:“特指”、“有定”和“无定”,后来又修正了自己的观点,认为“有定”、“无定”的说法来源于英语的“有定冠词”和“不定冠词”。而汉语应以用“专指”、“泛指”为宜。因而“把”的宾语有三种:确指的(例如“小林把一件毛背心织得又肥又长。”)、专指的(例如“你赶快把两篇文章写了吧。”)、泛指的(例如“他们把一般真理看成是凭空出现的东西。”)

  邵敬敏(1987):“有定”和“无定”是属于句法范畴的一对概念,而“确指”和“泛指”则是属于语义范畴的一对概念,它们分别属于不同的平面,不应该混为一谈。在形式上,“把”的宾语可能是有定的(比如用“这”或“那”指代),也可能是无定的,或者什么都不是,但在语义上则应该是“确指”而非“泛指”。“专指”也是一种“确指”(即说话人和听话人已约定的对象),而所谓的“泛指”实际上是一种“全指”,而“全指”也是一种“确指”,如“他们把一般真理看成是凭空出现的东西。”中,“一般真理”并非随便哪一个真理,而是把它看作一个整体,是区别于他物的对象,作为整体当然是确指的。

  3.语义分类

  以上的论述,基本上是从语义上阐述了对“把”字句中“把”的宾语的限制。“把”的宾语应该是确指的,似乎是一种共识。而“一+量+名”结构时表示不定指的典型结构,所以在初级阶段的语法教学中,会有前面提到的对“把”的宾语的限制,一般不受“一个”修饰。但是在实际的语言材料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量宾语受“一+量词”修饰的“把”字句。根据对所掌握的语言材料的分析,受“一+量词”修饰的“把”字句的宾语,从表达的意义来看,可以分成下面几类:

  (一)“一+量词+名词”中,“一”是指定数的数词,区别于“二”、“三”等其他数词。例如:

  设若城里的人对于一切都没有办法,他们可会造谣言--有时完全无中生有,有时把一分真事说成十分──以便显出他们并不愚傻与不作事。

  (二)“一+量词+名词”,是一个已知的集合或整体中的一个或一部分。例如:

  “这么着也行,”祥子的主意似乎都跟着车的问题而来,“把一辆赁出去,进个整天的份儿。那一辆,我自己拉半天,再赁出半天去。我要是拉白天,一早儿出去,三点钟就回来;要拉晚儿呢,三点才出去,夜里回来,挺好。”

  祥子慢慢的把人和厂的事打听明白:刘四爷把一部分车卖出去,剩下的全倒给了西城有名的一家车主。

  小顺儿与妞子象两个箭头似的跑来。小顺儿劈手拿过一个泥兔儿去,小妞子把一个食指放在嘴唇上,看着兔儿爷直吸气,兴奋得脸上通通的红了。

  轻巧的,他把一只鞋弄掉,而后毛下腰去提鞋。一斜眼,他看明白了跟着他的人,高第!

  瑞丰是容易受感动的,一见冠先生这样的“不耻下问”,不由的心中颤动了好几下。赶快把一些梨渣滓啐出去,他说:“我决不说假话!你的──无懈可击!”

  (三)“一+量词+名词”,表示整体或全部,“一”可以换成“整”或“全”或“满”,后面有时用“都”呼应。例如:

  把一支烟烧完,祥子还是想不出道理来,他象被厨子提在手中的鸡,只知道缓一口气就好,没有别的主意。

  忽然的他醒了,车已经停住。他打了个极大的哈欠,象要把一条大街都吞吃了似的。

  大赤包的气派虽大,可是到底还有时候沉不住气,而把一脸的雀斑都气得一明一暗的。

  (四)“一”是个虚化了的数词,同正规数词相比,它的指数功能弱化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它在句子中总是轻读,不能带句子重音或逻辑重音,往往可以省略而对句子的意义没有任何影响。

  她拉住丈夫的臂,想一样一样的细问。她还没开口,敌兵已由屋中出来,把一根皮带子扔给了白巡长。

  他的忠告,有时候足以调解了两三个人的纠纷,有时候甚至于把一场风潮从暗中扑灭。

  瑞丰喜欢这些办法。跟他们混了些日子,他也把帽子歪戴起来,并且把一条大毛巾塞在屁股上,假装藏着手枪。

  (五)“一+量词+名词”中的名词是专有名词。

  吕洞宾的青蛇、酒气、纵笑,把一个洞庭湖搅得神神乎乎。

  他就把一个洞庭湖的复杂性、神秘性、难解性,写出来了。

  4.语用分析

  从语用的角度分析,宾语受“一+量词”修饰的“把”字句,主要出现在描写性的叙述句中。常常是从叙述者的眼中看到的情况。所以常常出现在小说的叙述描写部分。比如:

  他随手把一份当天长沙报纸摊在桌上,手指着本市新闻栏一个记者对我写的访问记,"老弟,你当真上了报,人家对你说了不少好话,比得过什么什么大文豪!
屋主人要她坐下,她却不肯坐下,只把一双放光的眼睛尽瞅着我,待到我抬起头去望她时,那眼睛却又赶快逃避了。

  走出了这个人家大门,预备上马回到小县城里去看看时,已不见原来那匹马和马案,门前路坎边,有个乡下公务员模样的中年人,正把一匹枣骝马系在那一株高大仙人掌树干上,景象自然也是我这个城里人少见的。

  宾语受“一+量词”修饰的“把”字句很少出现在祈使句中,这是因为祈使句表示请求或命令,用把字句的祈使句,常常是要求对方对某一特定事物做出某种处置,一般应是明确指定的,是谈话双方共知的,或者是说话人认为听话人已经知道的,所以很少使用这种结构。例如,下面的句子可接受程度就大大降低了,可以说是不合语法的:

  请你把一支笔递给我。

  (比较:请你把那只笔递给我。/请你把笔递给我。)

  请你把一本书放在桌子上。

  (比较:请你把那本书放在桌子上。/请你把书放在桌子上。)

  而在一般的描写性陈述句中,这样的句子完全可以接受:

  (我看见)她把一本书放在桌子上。

  这种差别,只能从语用的角度来解释。

  5.余论

  本文从语义和语用的角度对宾语受“一+量词”修饰的“把”字句作了简要的分析。这种分析有助于对外汉语教学中对“把”字句更全面的把握,也有助于学习者更深刻地理解和掌握“把”字句。当然,以上分析还不能完全保证让学习者能够正确地生成宾语受“一+量词”修饰的“把”字句,这方面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

  参考文献:

  刘月华(1983)实用现代汉语语法,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王还(1985)“把”字句中“把”的宾语,中国语文,第1期

  邵敬敏(1987)把字句研究纵横谈,语文导报,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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