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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事业经费
从历史趋势来看,生均事业经费随着时间而增长是一个普遍现象。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构成教育成本的主要因素(技术构成、人力成本)的价格在扣除通货膨胀的影响之后也是明显上涨的。例如按1998年可比价格计算,我国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职工平均工资1980年为2614元,1998年为7474元,18年中年平均增长6%;人力成本随时间的推移而提高是全世界范围内的一般现象,比如美国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1980年为29766美元,1993年增长到了35873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45%。另外有关调查显示,与教育成本有关的物价上涨幅度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是高于全国零售物价总指数的。
初等教育生均事业经费
从表7-2中可以看出,1980—1998年我国初等教育生均事业费以平均每年11%的速度递增,可以说是处于快速的增长之中。但是同其他国家相比较来看,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三级教育(初等、中等和高等)生均经常费成本指数分别为6.7%、22.6%和199.2%,同期亚太地区同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分别为9.9%、18.5%和148.9%。可以说,我国初等教育的经费紧张程度较其他层次教育尤甚。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初等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应当得到进一步的重视。为保证基本的办学条件并逐步有所改善,在经费投入的保障方面有所倾斜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小学生均经常费年增长率设定为l0%,高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这样的增长速度在我国初等教育生均经费的绝对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也是相对容易实现的。
经费供给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财政性教育经费为主,其他教育经费来源为辅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格局。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在教育经费收人中的比重呈明显的下降趋势。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各级政府征收的用于教育的城市教育费附加、企业办学教育经费、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收入属于财政性教育经费。1998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收入的比例为68.92%,其中国家财政仍是教育经费来源的主要渠道,预算内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总收入的53.09%。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教育费附加在1998年占教育经费总收入的9.46%。企业办学经费1998年占总收入的4.37%。校办产业、勤工俭学以及社会服务的收入1998年占教育经费总收入的比例为2.oo%。非财政性的教育经费有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经费(1998年占1.63%)、集资捐资(占4.81%)、事业收入(占20.66%,其中学费、杂费收入占12.54%)及其他收入(占3.99%)。
财政性教育经费
我国教育经费的来源主要依赖财政性教育经费,其中国家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在教育经费的所有来源渠道中占据的份额最大,因此测算未来教育经费供求平衡状况首先需要对国家财政教育拨款进行估计。自1978年以来,国家财政在教育拨款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教育拨款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有很大的增加,但是,由于社会财富分配格局的变化,主要由政府支配的资源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年下降。所以教育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过低的局面仍未得到改善。有人担心如果国家财政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进一步减少,教育经费需求过于依赖国家财政会使财政支出用于教育的比重过大,从而给财政支出造成过大的压力。
企业办学经费
企业办学经费和校办产业、勤工俭学以及社会服务的收入1998年占教育经费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7%和2%。企业办学经费在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后期的增长情况比较不稳定,经历了先快速后缓慢的增长过程。而校办产业收入的增长速度一直比较缓慢。考虑到企业改革的前景,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校办产业收入前景并不十分明朗,设定这两项收入的增长速度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同步,即到2010年企业办学经费和校办产业、勤工俭学以及社会服务的收入分别为307亿和14l亿元,分别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0.17%和0.08%,占教育经费总需求的3.42%和1.56%。
个人(家庭)教育支出
1998年,在财政性以外的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中,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经费占教育经费总收入的1.63%,集资捐资占4.81%,事业收入占20.66%,其中学费杂费收入占12.54%,其他收入占3.99%。集资捐资和学杂费收入近年来处于较高的增长之中。这两者合计约占教育总支出的19%,按全国人口平均每人负担4l元,占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0.66%。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增长和企业资金的增加,各方面捐资集资能力增强。另外高等教育全面实行收费制度,以及高中阶段教育收费制度的实施,虽然截止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非义务教育成本补偿的力度已经达到相当的水平,但学费收入作为教育经费来源中能够随在校生人数增长而同步增长的一项收入来源,随着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规模的扩大而在教育收入中有更大的贡献份额。可以认为这两个来源是比较有潜力的。假设2010年包括学费、集资捐资和个人办学在内的非财政性教育经费共负担教育经费总需求的30%,则全国居民个人人均负担教育经费193元,占人均GDP的1.47%。
供给不足条件下的对策
当现有的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不能满足教育事业的经费需求,教育经费短缺出现时,解决办法主要有两种。一种做法是,可以考虑控制教育事业的规模,适当降低义务教育普及的速度,降低高中和高等教育的规模目标,使我国教育事业在有限的资金支持下走较缓发展的道路。特别是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供给不足的条件下,按照适当的比例降低各级教育规模目标,达到一种经费供求相对平衡的状态。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将是不能按期实现教育规划目标,有可能使教育事业发展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完全满足改革开放条件下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对教育提出的要求。
另一种做法是,在经费紧张的条件下办学,降低各项经费标准,压低经费需求,如同我国目前和过去不少地区在经费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出现的不正常现象。这种做法必然会导致下列后果: (1)教育质量降低,辕学和重读现象增加,文盲率重新上升;(2)弄虚作假,在完不成普及义务教育的目标时为了应付任务而造假数字、假指标;(3)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向学生或居民乱摊派、乱收费,增加城市居民或农民负担,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4)拖欠教师工资、拖欠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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