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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念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从不同的角度划分为不同的层次:从主体角度可分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从对社会存在反映的不同层次可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从对经济基础的不同关系可分为社会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社会观念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在社会观念的发展中,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城市社会的现代化建设,既包括高度的物质文明建设,又包括精神文明建设。

(一)高等教育与城市精神文明建设

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互为条件,互相促进。只有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才能保证城市物质文明建设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发展;才能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才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最终才能有效地推动城市现代化的建设。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之所以居于重要地位,起着重大作用,是因为教育和科学本身就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教育和科学是整个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和保证,决定着精神文明传播的范围和影响的深度,以及精神文明的历史长度、生命力和发展的前途。任何城市居民只有具有高度的科学文化水平,才能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才能参与到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生活中去。高等教育通过对我国传统文化的积极选择和大力弘扬,以及对外来文化的积极选择和融合,促进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精神文明的发展。

(二)高等教育与城市民主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民主要求在人民内部按照民主原则建设起各种平等的社会政治关系,包括民族平等、男女平等,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也要求建立个人与国家、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包括国家必须保证公民正当的自由和权利,公民必须履行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公民在行使自己的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的利益,以及他人的自由和权利,并且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对城市的民主和法制建设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民主和法制建设需要具备良好的思想文化条件。我国城市的教育、科学、文化还比较落后,存在着封建主义的影响;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法制建设的根本问题就是教育人的问题。因此,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除了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发展科学文化教育外,还要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增强居民的民主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以及守法、用法和护法的自觉性,为城市民主、法制建设铺平道路。

(三)高等教育与城市人口的发展

城市人口是指在一定社会中,聚居在城市生活的人的群体。它是由许多具有多种规定性和多种关系的个人组成的复杂的整体。它既有着量的特征,又体现着质的差异。我国城市人口的特点是:人口基数大,育龄妇女比例大,年增加量多,新兴城市人口年龄构成相对较轻;人口构成复杂,既有本地居民又有外来居民,有文盲半文盲也有受过高等教育的居民;人口流动大,非常住居民不断增加;人口素质不高;老龄化速度加快,独生子女数量不断增加,等等。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对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人口质量是指人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能力,是人在德、智、体诸方面所能达到的社会平均水平的素质。它是在优生的基础上,由环境和教育所决定的。国际上衡量一个社会的人口素质的标准,通常是以人口平均寿命、健康状况以及人口的科学文化水平作为标准,即受大中小学教育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比例,青少年中文盲和半文盲人数及其在人口总数中的比例,万名职工中工程师人数,以及科研队伍状况。这些指标无不与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有着直接关系,是科学进步、社会发展和教育普及提高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