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授予国外学位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情况给大家作一个介绍。
随着改革开放和对外教育国际交流的扩大,对外合作办学对于国外学位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项目正在扩大,呈现非常良好的发展势头。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学委会办公室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提供审核并批准了有关国外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学位的合作办学项目,其中正在运行的大约110个。
这里面涉及好多国内比较有名的大学,比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众多的国内名牌大学,国外涉及到的有12个国家的近百个单位。合作办学的专业涉及到管理类、国际经贸类、医学类、机器制造类等多种学科专业。这里面数量最多的是美国,从目前的统计情况来看有大概35个单位和中国的有关大学进行合作,第二个是澳大利亚,是29个,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概十几个,英国、法国、欧洲的这些国家差不多是五六个或一两个。从1994~2002年,这期间批准的开展这个方面的合作办学项目,在1994~1995年是一位数字,到1998年有一些增长,到1999年后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总体形势的发展,以及中国与国外的教育合作逐渐扩大,整个趋势的发展是非常快的。
从目前批准的这些项目来看,所涉及的专业分布,管理学科类占绝大多数,共有60余项;其次为应用社会科学,比如社会工作、房地产、教育、会计、语言等36项,这两项就占整个合作项目的相当大一部分;另外还有工程类的,比如计算机、通讯、机械工程等14项。总体还是管理类的和经济类的这些专业占的比较多,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这些方面相对比较少。
从合作办学的层次看,属于硕士的共有79项,占72%,属于学士层次的有29项,占26%,另外博士层次的有2项,大体占2%左右。从目前的合作办学项目来讲,有较灵活的办学模式,在招生的方面自主性多一点,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方面的灵活性也比较大。另外引进外籍原版教材和外籍师资力量配置的比重也比较大,教学中更注重案例教学,另外注意引用了以市场为手段进行项目宣传,树立办学品牌。
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上述办学效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曾几次组织了专家对项目进行了项目评估。
评估工作主要涉及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教学设置方面,对有些涉及的硬件要进行评估;对于师资队伍的评估,包括师资的力量、队伍结构、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招生和生源控制等,还有教学组织和课程设置,案例数是不是有非常明确的档案等。第二就是教学效果,学生评价怎么样,课程质量怎么样,办学有没有特色。经过中外双方的共同努力,评估以后得出的结论是,绝大多数合作办学的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受到了各个方面的欢迎。
对于这个成绩,我给大家作一个简单介绍。
1.及时引进了国外的先进师资和先进教学,多数项目达到了规范管理原则,教学设施比较齐全。
2.中方办学单位直接学习和借鉴了国外的比较有益的教学经验、管理方法和教育管理经验。
3.大多数合作项目,中方都配备了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初步锻炼和培养了中方的师资和管理队伍。
4.添加了必要的教学设备,更新了教学手段,改善了相应的教学保障条件。
5.合作方实行自主招生,在自主管理方面都探索了一些经验,办出了特色,受到了学员和有关方面的欢迎。
中外合作办学也面临一些问题,需要作进一步调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支持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的模式力度不够。现在大多数是学校的二级学院接触联系,从学校整体建设、创建一流学校角度考虑进行合作办学的比例相对较小。
2.学科专业应该有一个比较合理的分布。目前学科集中在管理类,而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特别是新兴科学技术方面,像生命科学、新材料、信息等涉及的还比较少。
3.从目前来看,中外合作双方应该有真正合作的机制。现在有一些是在这边一年,出去两年,把它截然分开,通过合作办学后,不利于中方学校的成长,也不利于对方学校成长。
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授予外方学位的证书,要得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部的认证。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也要根据办学情况作相应的调整、补充和完善。
目前违规进行合作办学的现象还常有发生,它们经常在报纸上登广告,没有经过有关方面批准。今后要加强宣传,我们所有的批准项目都要在网上公布,以便于大家来查询。
针对这种情况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使中外合作办学这个类型的项目得到健康的发展。
下面就目前中外学历认证问题作一个介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国际化,认证需求日益增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外籍人员到中国工作,中国学生到国外学习发展,需要了解国外的具体情况,而国外接收单位也需要国内权威机构对出国人员进行学历、学位等的鉴定。
一、关于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
目前负责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执行机构是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部。这里面有两种情况,一是中国与一些国家签订了相互承认学位、学历和文凭的双边协议,还有就是没有签订协议的国家。
从1988~2003年已有17个国家与我国签订了协议。包括:斯里兰卡、苏联、阿尔及利亚、秘鲁、毛里求斯、乌兹别克斯坦、喀麦隆、俄罗斯、罗马尼亚、埃及、匈牙利、乌克兰、蒙古、白俄罗斯以及德国、英国,还有最近签订的法国,现在还有一些国家也在讨论这方面的情况。来自签约国家的留学生,只要是在所在国官方认可的学校学习的学生,成绩合格及具有合法的证明材料,其学位证书和有关材料一般会得到认可。
另外就是政府间没有签订国家间相互承认学历、学位和文凭的双边协议的这种情况,这一部分国家的留学归国人员比例还比较多,由于这些国家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学校情况也相对比较复杂,所以认证工作相对困难一点,但是认证部门几年来收集了大量的相关国家官方公布的信息,以及相应评估机构的评价结果。对上述国家的学校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地分析比较,符合条件的材料进行真实性鉴定。就是对学历、学位的真假进行再说明,给出所获学历、学位证书在所在国的定位。
上述留学服务中心给出的鉴定材料和申请人所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即使鉴定后,在国内不同单位的效力也不尽相同,这取决于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程度和本人的实际情况。比如学生在国外获得的学位经过了认证部的认证,而它在需求单位里面还要看需求单位的层次,如果需求单位地位很高,学术交流很频繁,比如说清华、北大,留学生就不一定能得到好的职位或马上就能升到副教授、教授。所以经过认证以后,真正到工作单位做什么,在不同单位还是有不同效果的。
二、关于国内高校学历、学位的认证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人士出国学习和寻求发展,国外接收单位也要求中方的官方鉴定。外国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部据此来确定是否发放给申请人入境签证。目前进行这方面认证的机构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主要工作方式是将申请者的材料送回毕业学校进行检索,核对无误后给出中文或英文的报告。为了让更多的学生和家长在出国前对国外的高校有个初步的了解,以及给国内高校在选择与国外高校合作办学的伙伴时有所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教育部网页上介绍了相关机构对国外高校的排名。
随着形势的发展以及国内外的相关信息的不断完善,国内外的学历、学位认证工作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选自:《中国教育国际论坛·第三辑》,2004年10月第1版,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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