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科研是怎么开始的?我认为大家都认同的一点是科研源于科研人员。他们乐于讨论,公开辩论,产生相互的兴趣,从而作出决定认为他们能够一起工作。机构、组织并不能产生科研交流,他们只是赞助者。如果你的年度赞助机构来教你如何工作,你便会认识到这一点。所以,我认为这也是我们必须做的很重要的一部分,研究团体之间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互动交流,是通过实验室的扩展、论文交流、互访等形式进行的,这样在交流过程中实现高水平的合作。相互联系、沟通是所有科研交流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你若想通过交流加速这种联系,很有可能你会走得很远。另一方面,派普教授的一个观点是十分重要的,即大部分的科研交流协议产生于科研工作的互补,而非在激烈的竞争中。那些因科研成果而得到肯定的人,也是通过参加某团体、在整体当中得到更大认可的。这其中的竞争是因相同的目的而得到加强,大家的关注点是合作,而非在这些项目合作中寻求支持或赞扬。与研究相关,互访是很重要的形式之一。就我个人经验来说,互访指参加国际性的会议、论坛,几周便碰面一次,如参加这些团体活动,如果你想了解更多,让人们更加关心你的研究工作,你希望联系是直接的、有目的性的,让他们能明白你在做什么,你在会议上将要说什么及需要去做什么,所以你必须知道他们在哪里,在干什么。互派学生也是这种交流互动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你也必须意识到在互派学生事务中也存在很多细小的问题。我们在自己的研究领域中,在学生交流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组织学生来参加一些全日制项目,或者说我们的学生在其他地方做这些项目。最近几年,这样的交流逐渐增多,学生们来利用这些昂贵的仪器,尤其是在像生物学这样的领域。如果学生们是通过使用这些仪器来推动那些在他们国内机构中正进行的项目,这样就必须考虑荣誉归属的问题了,因为一个项目完全是在你的研究组中进行,与和同行合作是不同的。这对很多获取实际操作经验的学生来说,也是存在差别的。这就是我们要逐渐适应的事情,这需要一个相当时期的合作项目的努力工作,而这一合作项目又需要以那种团体合作形式来进行,而非在工作场所或论坛会议上竞争。最后,也许是若干年后,我们会进入一个真正合作的阶段,那时我们已处在这样一个高度,我们已能够寻求这些基础机构的支持。而我们资金的申请可能随时需要修改。这样,你将得不到任何即时的支持,因为你必须等待协定约定时间的到来。科研机构能够真正做些什么,我们不能独裁,不能限制任何研究机构的工作方法或进程,包括所有在场的人的工作机构。我们能做什么去支持交流,推进国际化水平,尤其是在学生交流的经验方面。
首先,我们要给予鼓励。我们一定要使人们认识到这是大学迈向国际化计划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澳大利亚有一天也许会全球化了,进而能够给学生提供这样的环境氛围,使他们感觉到他们是在一个世界共同体中工作,而不仅仅是在当地的一个特定机构中工作。
其次,我们也必须能够提供资金。研究机构可在几周之内就能兑现这些基金,那些主要的基础性的基金组织提供的资金可能会多一些,但是资金可能在6个月、9个月甚至一年才能到位,因为他们要求有很多步骤,准备或填写表格,以便他们能从研究中得到回报,但是科研机构也能提供资金来支持交流互访。
当然,我们也不可能永远依靠机构自身的支持,我们也应鼓励申请资助金来支持实验室或论坛会议、后备实验室、学生交流等。但科研机构也一定要为此做好安排,并确保交流合作无限制。在这些学术之间、研究者之间的交流中,负责交流活动安排的人一定要负责,研究机构需要确定研究的目的是什么,不能目标不明确,除非科研项目已确定了要做什么,否则还是注定没有工作成效的。科研机构需要注意的事情有以下几点。首先,不能过分规范或限制科研合作的期限,应使之简单易行,否则,研究者们就要浪费时间去寻求必要的支持。很明显,大学不能使知识产权协议过于简单,也不能使之太复杂。昨天的会议上我们已讨论了商业化的问题,我们都受到政府的控制,作为研究组织,我们要关注我们机构研究成果的商业化,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澳大利亚的悉尼大学很出名,比较重视和关注知识产权商业化的方法。我们可以通过机构组织对商业化的褒奖来衡量他们对商业化的关注和重视程度,就知识产权的所有和股份问题我们已经签订了三四十页的合同,尽管大部分是没有商业回报的。当然,它有可能对某个地区产生效益,让我们共同期待通过知识产权的应用来产生效益。在所有的交流合作中,尤其是在科技、工程、医药卫生等领域,一开始我们就要认识到并讨论是否能够或愿意以很小的部分与他人共享。我们要使之简单化,没有障碍,从那里每一个人都明白这项成果。其次,我们同时要确保不在那些专门为学生设置的合作项目中设置太多的框框,或从中阻碍,我们要灵活应变,应认识到并牢记我们的研究生是正在接受训练的研究者,正处于成长阶段。而我们向他们提供经验也是为确保他们能够得到锻炼。训练阶段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应该是学生们的。在某种程度上说,他们并不是他们所做的事情的最好人选,但我们一定不能成为他们的绊脚石,过分限制他们,总是说,“你能干这,不能干那”,或“你必须花三年、四年或五年的时间来学习,来取得你的博士学位”。当我们知道或意识到某些学生表现出在很短时间内便能完成工作的能力,也有一部分学生有可能需更长时间,但却做出了相当出色、相当优秀的研究成果,所以我们一定不能过分限制环境,因为这种环境与国际化的灵活性及好处是相冲突的。
(选自:《中国教育国际论坛·第四辑》,2006年3月第1版,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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