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夹
  教师中心    政策法规    动态信息    新书推荐    最新文章    体育论坛
 
  活动报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

根据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07]45号)精神,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促进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我会受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委托,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此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要求组织省级评审并上报优秀体育课,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第二阶段进行专家评审;第三阶段于2008年秋季举行展示交流活动并颁奖。

本届活动将分别展示小学、初中和高中的优秀体育课,现将报送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地教研部门配合当地行政部门做好报送工作。

一、优秀体育课报送条件

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基本精神,能够反映近几年体育课程改革的成果,具有代表性和推广性。选送、评审时可参看我会《对中小学优秀体育课的基本要求》(见附件)。

农村学校体育课应从场地器材设施与学生体育基础等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恰当而有效地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和技能,取得较好的锻炼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优秀体育课的评选和报送工作是搞好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的基础,各地应认真总结前两届活动的工作经验,使本省优秀体育课评选和报送过程更加规范和有序。各地要以这项工作为契机,加强体育教学改革,评选出一批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优秀体育课;要重视农村(乡镇以下)学校体育课的指导和报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三、报送数量与推荐等次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报送优秀体育课15节,其中小学6节、初中5节、高中4节。考虑到我国各省学生人数和学校数目不平衡,山东、四川、广东等3省可多报2节,河南省可多报4节。报送时按照省级评审结果排序和推荐奖次,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节,二等奖不超过6节,其余为三等奖。

四、报送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将评选出的优秀体育课统一进行报送。报送的材料包括各节优秀体育课的DVD光盘和教案,各一式五份;第三届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优秀体育课报送登记表一份。优秀体育课录像应使用数字摄像机或较好的DV数码摄像机摄制,图像、声音清晰,光盘及教案中应包含优秀体育课的学校和年级,以及任课教师的姓名和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报送登记表需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省级教研室(教科院、所)单位公章。

(二)报送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内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邮编:100875

联系人:赖天德 耿培新胡滨

电话:010-58805205、010-58758577、13911189757

电子邮箱:tyyjh2000@163.com

(三)报送时间:报送截止于2008年4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过期不予补报。

五、评审经费

报送的每节优秀体育课须交纳评审费200元,其中农村(乡镇以下)学校优秀体育课不收评审费。请于报送光盘和教案的同时通过邮局汇款,并注明“展示课评审费”。汇款地址同报送地址,收款人:孙彦川(电话:010-86951183)、丁天翠。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各地报送完毕后,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和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其中不符合要求者按降低或取消奖次处理,对获奖的优秀体育课将由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和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颁发证书,并推荐其中特别优秀的参加现场展示。

第三阶段大会展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参加人数、经费等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07]45号)

2.第三届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中学优秀体育课报送登记表

3.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对中小学优秀体育课的基本要求(试用)》 

 

    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抄: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中国教育学会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