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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操”一词,来源于古希腊语,它的含义和内容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有所不同。在公元前五世纪,希腊人把锻炼身体的一切活动统称为体操,这种概念在我国被沿用到二十世纪初。
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由于体育运动的发展及生理学家、医学家、体育家对体育运动价值的深入研究,体操从原来作为体育的总概念逐渐分化出来,作为体育总概念中的一种,并演变为现在的概念。
体操是通过徒手、持轻器械和在器械上完成各种类型和不同难度的单个运动和成套动作的练习,并具有一定艺术性的体育项目。
根据《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规定,体操类项目是高中生必修和选修学习中的任选项目之一。高中生可根据条件和爱好,从体操类运动中选择某项内容学习,以满足个性化学习和发展的需要。
通过体操练习培养学生体形健美、姿态端正、体格健壮,促进上肢、躯干和下肢力量的发展,增强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
体操运动要克服体重与改变身体位置给人带来的不适感,要超越器械,所以要克服心理障碍,可以对学生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心理素质的训练,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
体操运动要求舒展、大方、优美,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可以陶冶美的情操。
体操动作练习,有较为严格的动作标准,具有同伴间保护帮助的特点,需要具有克服困难、勇敢顽强、团结协作、沉着自信的精神才有可能完成动作。因此,练习过程有助于学生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培养安全意识和技能,养成帮助同伴、良好合作的意识,培养责任感,密切同学间的情感,增强集体主义观念。
教学目标:
1.培养兴趣,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操练习,坚持做好课间操、健美操,学会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自选和创编操实践,为终身体育奠定基础。
2.指导学生较好地掌握体操运动的基本知识技能及成套动作练习,掌握和运用安全保护技能。
3.有效地促进学生体能发展,学会自编发展体能的组合动作练习,逐步形成健美的体形。
4.培养学生勇敢、自信和积极向上的情绪,逐步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提高学生自我调控情绪的能力。
5.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安全意识,互帮互学,提高学生的保护帮助能力,确保活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