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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目标

1.使学生了解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相应的体育法规。

2.使学生履行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社会责任感。

二、教学内容与分析

(一)教科书内容解读

本节包括“正确认识个人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和“怎样履行自己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正确认识个人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从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性讲起,强调这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是个人对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是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体现,进一步引出体育法规对于权利和义务给予的法律保障。同时指出,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是个人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在讲授这部分内容时,使学生明确,国家十分重视广大人民群众和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先后颁布若干部体育法律、法规给予法律保障,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可以向学生提出问题,让学生回答都有哪些体育法规?在归纳、总结后可进一步让学生思考,每部法规中对青少年、儿童都有哪些法律保障?教师针对此情况便可以介绍体育法规的主要内容,以便使学生了解法规。

第二部分:怎样履行自己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这部分内容是本节的重点,要使学生知道,怎样才能在紧张的学习与生活中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先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与探究,教师给予正确引导。文中提出了四个方面:

首先,应该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树立终身体育意识。文中用航天英雄杨利伟的事例,阐述了如果没有强健的体魄,即使知识再多也无法施展才能的道理,使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把身体锻炼与国家的命运联系在一起。还可以举出毛泽东同志在青年时期就非常注重体育锻炼,为学生树立了光辉的典范。

其次,认真上好体育课。这是最贴近学生实际的内容。从课程性质切入,讲体育课的重要;从《课程标准》的规定与要求,讲它对于学会本学科的知识技能,形成运动爱好和专长,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提高社会责任感以及规划健康人生的重要意义。使学生重视体育课,认真上好体育课。

第三,积极参加课外活动。这也是贴近学生实际的内容。为了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生每周都要参加多次课外体育锻炼,从而讲解课外体育活动对强身健体的意义和作用,进而强调课外体育活动对发展体育专长,提高运动技能水平的作用。

第四,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体育活动。这是最贴近学生生活的内容。学生可以把在体育课上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社区开展的小型运动竞赛和裁判服务工作中。还可以把人际交往及与人合作迁移到社区体育活动中,教育学生在活动中要主动关心别人,尊重他人的兴趣和爱好,提高人际交往能力。

文中的探究园地为学生进一步探究学习提供了空间,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探究,建议很好地利用这块园地。

(二)知识点

1.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是个人对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是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体现。

2.体育法规:主要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三部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3.怎样履行自己的体育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树立终身体育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积极参加社区体育活动。

(三)教与学重点及难点

教学重点及难点是怎样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三、教与学策略

(一)教法策略

1.本节建议教师在讲授正确认识体育的权利和义务时要结合体育法规,与学生联系比较密切的法规可以多介绍一些,让学生了解体育法规的主要内容。

2.在讲授怎样履行自己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和义务时,要多结合学生实际举一些例子,或者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社区等不同环境与情境,让学生置身其中,加强切身体会。

3.采用讲授、模拟、启发、引导、讨论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教学,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二)学法策略

1.自主学习和接受学习相结合,以接受式学习为主。因为教科书内容比较精练,需要教师补充、介绍大量资料。

2.理论学习和实践相结合,以实践为主。因为,如何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主要靠实践,要在不同的环境与情境中进行实践,提高自己履行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责任感。

(三)评价与激励策略

1.关于权利和义务及社会责任感方面的评价,可参考教科书的质性评价内容进行评价,或者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另行设计,评价的内容主要是履行体育的权利和义务的知识与技能、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几个方面。

2.履行体育的权利和义务的知识与技能的评价可采用观察、问卷调查、技能评定、口头评价等方法;学习态度、情意表现和合作精神的评价,可采用观察、口头评价、量表评价等方法。

3.评价的重点,建议放在怎样履行权利和义务及社会责任感的学习过程和具体实践方面。

四、资料拓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是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我国第一部体育法规,于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共包括八章五十六条,即第一章总则(九条)、第二章社会体育(七条)、第三章学校体育(七条)、第四章竞技体育(十二条)、第五章体育社会团体(五条)、第六章保障条件(八条)、第七章法律责任(六条)、第八章附则(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的内容如下:

第三章  学校体育

第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并将体育课列为考核学生学业成绩的科目。

学校应当创造条件为病残学生组织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

第十九条学校必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对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保证。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开展课外训练和体育竞赛,并根据条件每学年举行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

3.“三严”方针:由于体育竞争激烈程度的加剧,一些违反体育道德、违背科学规律的现象屡屡发生,最明显的就是服用违禁药物。我国对此事的态度与立场十分坚决和明确。1989年,前国家体委提出了“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据此,体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体育竞赛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在体育运动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

4.“三到”活动:为了加强对青少年学生身心的陶冶和意志的磨练,国家教育部、国家体委(现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发起“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陶冶身心”(简称“三到”)的活动。

(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于1995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发,全民健身计划是一项国家宏观领导、社会多方支持、全民共同参与,有目标、有任务、有措施的体育健身计划。《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明确了20世纪末到2010年全民健身工程的奋斗目标和任务,确定了以全国人民为实施对象,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系统地加强全民健身的各项措施。它的实施对于两个精神文明建设,对于国家和民族的繁荣昌盛,对于子孙后代的茁壮成长,对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体质,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全民健身计划的特点

(1)通过国家行为,加强国民体质建设;

(2)采用系统工程的办法,加强国民体质建设;

(3)整体性地加强国民体质建设;

(4)通过社会化的路子加强国民体质建设;

(5)用整体规划、逐步推进的方式加强国民体质建设。

全部工程分两期完成。

2.全民健身计划“一二一”工程

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首先搞启动工程,即“一二一”工程。它是借用队列中齐步走的节奏口令“一二一”来表示整个社会健身活动同时启动。既生动形象,又有体育本身特色。

要求全民做到:每人每天参加一次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学会两种以上体育健身方法,每人每年进行一次体质测定。

要求家庭做到:每个家庭拥有一件以上体育健身器材,每个季度全家进行两次以上的户外体育活动,每个家庭有一份(册)以上体育健身报刊图书。(要求家庭做到的目的,在于推动体育生活化进程,逐步改变传统生活方式,促进家庭和睦幸福。)

要求社区做到:提供一处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每年举行两次社区范围的体育健身活动,建立一支社区辅导员队伍。(要求社区做到的目的,在于促进社区的发展与完善,使社区成为保障居民群众健康运动的可靠基地。)

要求学校做到: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每年组织学生开展两次远足、野营活动,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要求学校做到的目的,在于促使学校创造条件,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3.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采取的主要措施

(1)全民健身领导小组。

(2)实施全民健身“一二一”工程。

(3)研制《体质测定标准》。为了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贯彻落实《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共同组织研制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

(4)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这一制度已于1995年开始实行,其技术等级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和国家级,与之配套的文件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已于2001年由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

4.群众体育在世界的兴起

20世纪60年代,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以鼓励全民健身为宗旨的“大众体育”浪潮,在工业发达的国家兴起,并逐步形成国际一大潮流。1964年,国际运动与体育理事会颁布《体育运动宣言》,明确提出“每个人都有从事体育运动的权利”;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了“政府间体育运动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促进发展大众体育”;1985年,国际奥委会成立了“大众体育委员会”,从1986年起,每两年举办一届世界群众体育大会;1993年6月,前任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和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长中岛宏在洛桑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指出双方合作的核心目标是全民体育和全民健康;1994年,在乌拉圭召开第五届群众体育大会,主题是“群众体育与健康”,口号是“2002年,体育为人人,健康为人人”。

国民体质与健康问题,普遍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很多国家都成立了专门的体育组织机构,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规制度,投入较多的资金,创造良好的锻炼条件,保障群众参与锻炼,并着眼于本世纪制订发展规划,提出长期的奋斗目标。据统计,到1989年,全世界已有80多个国家公布了《大众体育发展大纲》等。如美国制定了“2000年最佳健康人计划”;德国制定了“‘健身130’全民体育健身计划”和“家庭体育奖章”制度;日本制定了“迈向21世纪体育振兴策略”;韩国制定了“小老虎体育健身计划”;澳大利亚制定了“国家体育余暇计划指标”;英国制定了“90年代体育战略规划”等等。许多国家的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在蓬勃开展,如澳大利亚的“找30分钟”运动(每人每天抽30分钟进行身体锻炼);法国的“三个8”运动(游泳80米、跑步800米、步行8 000米);美国的“体育总统奖”制度(参加规定的锻炼后获总统签名的证书);德国的“家庭体育奖章”制度(动员全家参加);比利时的“每家一公里”计划(家庭成员跑步不少于一公里)等等。一些国家还通过设立体育节、健身日、健身周、健身月等形式,形成传统,激励人们参加锻炼,阶段性地掀起群众健身运动热潮。198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议所有会员国举办“体育月”活动。法国定有“跑步日”“自行车日”“徒步旅行日”和“长距离滑雪日”;美国5月为“健康月”,10月9日为“跑步与健康日”;朝鲜定7~8月为“海洋健身月”;缅甸12月为“人民体育月”等等。

(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由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共同组织研制的,是贯彻“健康第一”指导思想,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措施;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对学生个体的健康进行评价的指标体系。《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组成部分,在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校,不再执行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内容,其成绩即作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成绩;同时也停止执行《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1.国家为什么要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世界竞争突出表现在人才竞争上,各国都把培养体魄健壮的高素质人才放在首位。我国现在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学生的体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目前,学生体质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这种要求,学生体质的部分指标还不十分令人满意。国家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目的,就在于让学校、学生、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与健康课,学会科学锻炼的方法,养成锻炼的习惯,形成终身体育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别的划分:

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小学每两个年级为一组;初中和高中每个年级为一组;大学为一组。

3.《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内容:

高中学生共测试6项,其中3项必测、3项选测。

必测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

选测项目为:从50米跑、立定跳远中选测1项;

男生从台阶试验、1 000米跑中选测1项,

女生从台阶试验、800米跑中选测一项;

男生从坐位体前屈、握力中选测一项,

女生从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握力中选测一项。

4.《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评价指标和得分

年  级 

评价指标 

得  分 

高  中 

身高标准体重 

 15

台阶试验、1 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20

 肺活量体重指数

 15

 50米跑、立定跳远

 30

 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握力体重指数

 20

5.《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等级划分:

各个测试项目的得分之和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最后得分,86分以上为优秀;76分~85分为良好;60分~75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每年评定一次成绩并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片》(以下简称“登记卡”),毕业年级的等级评定,按毕业当年的成绩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评定。

6.《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与奖惩规定: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的测试方法按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解读》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各项测试成绩由体育教研室(组)汇总,评定成绩、确定等级、记入“登记卡”,在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

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对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为不及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5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

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达到98%以上,并认真锻炼者;

获等级运动员称号者;

参加校运动会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名次者;

学生体育干部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者。

对体育与健康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的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1/3者,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应记为不及格,该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于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医生证明,体育教研室(组)核准后,可以免于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填表格存入学生档案。

(四)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中国法制出版社  北京  1995年9月

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人民教育出版社  北京  2002年9月

3.《〈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解读》   人民教育出版社  北京  2002年9月

4.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人民教育出版社  北京  200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