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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杰辉市长,尊敬的张建华副厅长,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国庆长假刚过,我们大家就集中在这里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工作进行现场研讨,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鞍山市委、市政府对会议的筹备工作高度重视,为会议的顺利召开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在此,我代表参加会议的全体同志,向鞍山市委、市政府以及所有为会议的筹备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今年八月,教育部制定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意见》,就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对此《意见》作了重要批示:“此件很好,要狠抓落实并加强督查。”我们这次会议的中心任务就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落实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工作的意见》。
去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再次显示,我国中小学生部分身体素质,特别是爆发力、力量、耐力素质及肺活量等指标持续下降,超重与肥胖学生的比例增加,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继续上升。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不足、体育活动时间不能得到保证是最主要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对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保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要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但是长期以来这些规定始终未能得到真正的落实,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健康第一”的教育思想淡薄,只重视与升学考试有关学科的知识传授,而忽视对学生的全面培养;很多地区中小学体育课开课率始终达不到国家的要求,学校挤占、挪用体育课时间的现象较为普遍;许多中小学校缺乏体育文化氛围,学生体育锻炼的时间和空间得不到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落实不了,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对学生学习与锻炼的辩证关系缺乏深刻的认识,认为学校体育工作是一项软任务,学生少参加一点体育锻炼对健康不会有什么影响,升学率才是学校的生命线。一些家长也对学生的锻炼与健康重视不够,认为学生的健康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目前最重要的是要让学生考上好的学校,无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把学生的学习与锻炼对立起来的认识和做法,无论是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还是现实的观点来看,都是错误的。用学生的健康来换取学习成绩与升学率的做法,我们都有过沉痛的教训。清华大学的学生在繁忙的学习中总结出了“8—1>8”的经验,他们深切地体会到:从每天8小时的学习时间里,抽出1小时来参加体育锻炼,其学习效果要大于8小时。这一经验对我们深刻认识和理解学生学习与锻炼的辩证关系是很有意义的。
二是,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还缺乏有力的制度保证。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来说,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不落实,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证,没有把是否落实这项工作,与有关领导和人员的政绩、考评、利益等直接联系起来,没有建立起严格的督查和责任追查制度。对于广大中小学生来说,参加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制度的规定,既然是制度规定,就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所以,不是学生愿意参加就参加,不愿意参加就可以不参加的。在这一方面我们不仅要加强对学生义务感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而且也要加强对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制度管理。
三是,学校体育对中小学生还缺乏有效的吸引力。学生学习负担重,平时缺少体育锻炼的时间,固然是导致运动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不是有了时间,学生就一定会自觉地去参加体育锻炼呢?那也不见得。例如,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有了空余时间,体育锻炼并不一定是他们的首选。现在社会发展了,生活多元化了,可供学生选择的课外生活内容多了,例如,看电视、听音乐、玩游戏机、上网聊天等等,如何吸引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探讨,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和经验。目前全国许多地方和学校改革了课间操,开展了大课间体育活动,通过作息时间的调整,在学生原有课间操的基础上,通过延长时间,增加活动内容,把原来只有15分钟的课间操,延长到20—30分钟,从而使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在一定意义上得到保证。辽宁的鞍山、营口、大连,河北的唐山等地区的大课间体育活动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也取得了很好的经验。我们先后都开过现场会,我希望大家借此次会议,相互学习,相互研讨,对大课间体育活动这种形式要充分肯定,认真总结,广泛推广。大课间活动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生每天体育锻炼的不足。随着大课间体育活动、建设快乐体育园地、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等在各地的逐步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落实。但从总体上来看,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工作与提高广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学生的体质健康问题,已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遏制中小学生体能素质持续下降,提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是我们当前深化中小学教育改革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早在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就针对当时学生健康不良状况,在给当时教育部长马叙伦的信中就提出:“要注意健康第一,学习第二”,并强调“全国一切学校都应如此”。建国以来,体育一直是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党的教育方针内容的表述有所变化,但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核心和宗旨始终没有改变,体育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始终没有改变。党的十六大把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青少年的健康素质是全民族健康素质的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形势下,根据学校教育的现状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提出来的学校教育的极其重要的指导思想。
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要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入领会为什么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充分认识党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的时代背景和精神实质,把体育摆在与德育、智育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真正将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今年制定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落实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意见》,这是有史以来教育部为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而下发的规定最具体、要求最明确的一份指导性文件。这个文件从组织领导、制度保证、条件设施、督导检查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下面就贯彻落实这个《意见》谈几点要求。
一、要把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作为一项全局性的教育工作来抓
必须把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工作,提高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指导思想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根据《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同时也要根据《教育部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工作意见》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学生全面负责的精神,把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作为一项全局性的教育工作来抓,真正把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作为我们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要把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二、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首先要做到时间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首先要保证开足体育课。教育部这次下发的文件是我司与基础教育司、督导办共同会签下发的,关于课时的问题我们取得了共识,认识是统一的,看法是一致的,要认真的贯彻。文件明确提出: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1─3年级每周3课时,高中1—3年级每周2课时。希望都要按照这个规定执行。这是实实在在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措施。国家对体育课程设置的规定,所有的学校都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与此同时,文件还提出要形成两个制度:第一个是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要形成制度,排进课表,每天20─30分钟,这也是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重要举措。大课间体育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需要各个地区根据气候条件、教学资源具体掌握,可以进行探讨。但要形成制度,要积极推行。1990年下发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到现在已经15年了,但现在还没有真正落实,如果不形成制度就谈不上落实。一小时是最低的要求。第二个制度就是凡是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一小时课外体育活动。也就是说在开足和上好体育课的同时,要具体安排好课外体育活动的时间,并排入课表,保证学生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0分钟。任何部门、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大课间体育活动是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值得在非寄宿制学校大力推广;寄宿制学校要实行学生出早操制度。
三、加强对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与学校校长,是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体育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体育工作;学校各部门、各科教研组、各群众组织及班主任,都应当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支持和参与这一工作;班主任对落实本班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全权负责。学校应加强对班主任及热爱体育并有专长的文化课教师的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此项工作中的作用。体育教研组应重点做好学生体育骨干的培训、活动计划的制定、场地器材的安检及活动和业务指导。以保证活动安全、有序、有效的开展。
四、落实经费投入,改善体育场地设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保证中小学校体育经费的投入,支持中小学校认真执行《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购置必要的体育器材,建设、改善体育场地设施。尚未达到《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要求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作出相应的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同时,学校还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建设快乐体育园地,努力满足青少年学生体育活动的需要。上午我参观了鞍山的三所学校,他们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充分利用学校的地理环境,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体育锻炼的条件,在体育场地器材建设方面有创新,做得也比较规范,这是一项非常好的措施,希望各地要大力推广,特别是中小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农村学校、西部学校,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废旧利用,为学生提供锻炼的条件。如,汽车的旧轮胎稍微改造一下就可以成为学生锻炼的器材。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建良好的学校体育氛围
学校应充分运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宣传,把体育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并加强对学生体育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的教育,培养学生刻苦锻炼的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学校还应根据自身的体育传统,逐渐形成自己的体育特色,培育自己学校的体育精神。我今天看了鞍山市的居义小学,整个学校的学生都会打排球,有特长。学校要形成体育传统,教师、学生都喜欢、都参与体育运动,并形成一定的特长和竞技水平,这才是传统校,而不是仅有一个体育代表队,要面向全体学生。我觉得居义小学做得非常好,大家都要去看一看,学一学,要营造一种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使学生自觉地参加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
六、加强督导检查,严格管理制度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纳入对中小学校的综合督导内容及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把这项工作,列为对学校日常工作的检查、学校校长年终考评以及有关的工作评比内容之中,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对好的经验,应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对不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地区和学校,应提出严肃的批评,并限期改正。对于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凡直接参加组织指导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体育教师、班主任及文化课教师,均应计算工作量。
同志们,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关系到亿万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而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关系到民族命运和国家未来的大事,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促进广大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社会对我们的殷切期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实际上就是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为促进学校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培养体魄强健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根据记录稿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