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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人 民 大 学 法 学 院  朱力宇

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   陈一榕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法 学 院  金海军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是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的一门选修课程。根据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选修课程是基于必修课程教学的延伸和扩展,是体现课程选择性的主要环节。课程模块的设置,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既着眼于学生升学的需要,又考虑到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需求;既体现本课程作为德育课程的特有性质,又反映本课程在人文与社会学习领域的特有价值。”本课程在模块选择、结构编排、内容选择与材料分析等方面,均力求反映这些要求。

本教材共分为六个专题:“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民事权利和义务”“信守合同与违约”“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家庭与婚姻”和“法律救济”。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组成的整体。那么,本书为什么只选取这六个专题的内容呢?因为它们涉及的是与公民学习、工作和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法律常识,是每个公民都离不开的。从逻辑顺序上看,全书以专题一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统领,以权利和义务为主线贯穿其余各专题,分别探讨了民事权利和义务、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就业与创业中的权利与义务、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实现这些权利与义务的途径即法律救济。通过这些内容设置,旨在使学生深入了解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统一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义务相一致和相结合,是讲授和学好这门课程的关键所在。

当然,编写者的上述意图,既需要从学生的选择和学习中得到实现,也需要各位教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将之贯彻在你们的实际教学过程中。

下面将对六个专题进行一一介绍,主要是说明编写者的设计思路、结构安排、重点和难点,以及在教学过程中应当注意的若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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