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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人教期刊>>试教通讯>>高中历史>>普通高中2004/2(总第2期)历史专辑(一)
 

课程教材研究所历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  陈 其

一、知识与能力目标

在《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中,本课的知识内容是:要求学生能够“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在这个基础上,“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异同”。

二、课文分析

第一目“分权与制衡”。这一目主要讲述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解释它所反映的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结构。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思想,受到西欧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的影响比较深,如英国的洛克和法国的孟德斯鸠。讲述时可联系前一课和本课的“历史纵横”中有关洛克和孟德斯鸠的思想主张。

第四和第五自然段是本课讲述的重点。第四自然段要注意美国国会的权力及其产生办法。特别注意它对行政权力,即总统权力的制约作用。第五自然段,实际上是解释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即所谓的总统制。教师在讲述时可以与英国政治制度进行比较,注意美国总统及其内阁与英国首相和内阁的权力,特别注意美国总统掌握的一些关键权力。如果能够联系现实,通过近年来美国联邦政府在一系列重大问题决策过程的一两个实例(如在是否发动伊拉克战争问题上),了解美国联邦政府的运作,并考察国会和总统的关系,讲述就会更加生动,学生的印象和理解也可能会更深。

第二目“第一部较完整的资产阶级宪法”,对美国1787年宪法和它的政治制度进行了辩证的评价。

第一自然段讲的是1787年宪法的进步意义。从世界范围来讲,与当时很多国家的政治制度相比,美国的共和制度显现出相对的民主性,形成了自己政治制度的特色,点明美国的政治制度是“总统制、联邦制与共和制混合的国家制度。共和制是根基,总统制和联邦制受制于共和制”。宪法的制定完成了美国资产阶级革命,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接下来的一个自然段客观地分析了美国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局限性。特别是对普通人民、妇女、黑人、印第安人利益的忽视。课文间插入的一些栏目都是为了说明这一局限性。如关于美国宪法中的“五分之三”条款,以及后面有关杰斐逊和《权利法案》作为修正案补充进宪法的内容,都表明1787年宪法的明显缺陷。

栏目“学思之窗”是关于孙中山五权分立的理论和实践。它一方面间接指出资产阶级三权分立政治制度的一些弊端,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把中外联系起来考察,同时希望学生可以获得历史的深入思考和启发。后面的“探究学习总结”中的“学习延伸”,也是为配合这个论点设计的。美国妇女在1920年才获得选举权,这是宪法颁布后一百三十多年以后的事;而黑人的权利更是被忽视,在宪法颁布一百七十多年之后,在废除奴隶制一个世纪后,黑人的公民权利仍未得到解决。这都有力地证明了美国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局限。当然,这些内容不属重点,只要求学生们通过某些具体历史事实,认识到美国的代议制绝非完美无缺。当然,进行评价时,可以为学生留出一定空间。但教师必须给以正确的引导和把握,启发学生历史地客观地评价美国1787年宪法及其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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