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2018-09-17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类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RJJC18001

  招标人: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八年九月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单位所需“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类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1. 采购内容:

  

  注:每台设备报价不应超过每台设备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标处理。

  2. 项目资金:自筹

  3. 招标文件的领取:

  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可领取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领取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院1号楼1103室。

  4. 投标和投标截止日期、时间:

  2018年10月8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开始接受投标文件,2018年10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院1号楼人教教育出版社5层会议室。

  6. 开标日期:2018年10月8日上午09:00开标。

  7. 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时单独递交,以方便唱标时查找。

  8. 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下面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招标人: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院1号楼

  联系人:佟辉  

  电话:010-58759978 

  手机:13911897098 

  邮箱:tonghui@pep.com.cn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投标人

  1.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1.1 投标人能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1.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1.3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3) 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应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要求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要求投标人提交原厂授权和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6) 投标人必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 投标委托

  2.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3. 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5.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5.2 前款所指疑问是指:因招标文件有不明确、歧义、前后不一致、描述错误的条款或者投标人不理解相关条款的含义等情况而提出的问题。

  5.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4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6.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6.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接受。

  6.2 前款所指异议是指:因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而提出的不同意见,其中不合理条件具体为: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6.3 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收到答复内容后,应在收到答复内容的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答复。

  C 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7.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

  8.2  投标书部分应包括:(如投标多个分包,以下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价格表、投标人技术文件应按包分别编制和填写,其余内容无须按分包编制)

  (1) 投标函(附件一)

  (2) 开标一览表(附件二、用于唱标)

  (3) 投标分项价格表(附件三)

  (4) 货物说明一览表(附件四)

  (5) 商务偏离表(附件五)

  (6) 技术偏离表(附件六)

  8.3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应包括:

  *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法人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七(一)

  * (2) 投标人情况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七(二)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七(三)

  (4)银行或金融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七(四)

  *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七(五)

  (6)投标人如为股份制公司,需提供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文件(如果有,提供出资情况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七(六)

  * (7) 投标人提供原厂针对本次投标的原厂授权和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授权书及服务承诺原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附件七(七)

  (8)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七(八)

  注:以上*条款必须按要求提供,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将导致投标无效:

  A. 上述条款有缺漏项且未作出任何说明;

  B.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要求;

  C. 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

  9.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9.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中应含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产品技术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10.2 投标人要按投标分项价格表(统一格式) 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报价要有竞争性,不合理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0.4 投标报价是指为完成合同文件约定的招标项目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不再调整。全部费用应包括货物本身价格,还应包括提供关于设备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涉及所有内容所发生的费用。

  10.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依据招标内容填报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10.6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为运到项目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的价格,包括:

  (1)货物自身价格,含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外协件及加工成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各种税费,并包含随货物提供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和应提供的图纸资料等价格。

  (2)如果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从境外进口的,应包含从国外进口到境内货物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投标人应当负责办理完成与此类进口相关的申请、许可、证书、外汇使用、报关、清关等手续,并承担手续办理人员等的相关费用。

  (3)其他约定: 设备到场安装调试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

  10.7投标人如需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投标报价中。

  10.8本招标项目关于投标报价的其它要求:无。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

  12.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1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3.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13.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3.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中除本须知第8.3条中规定的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内容均需用原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

  13.6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3.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4.1.1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包号及分包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4.1.2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正本应单独放在一密封信封中,封口处也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包号及分包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时单独递交。

  14.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5. 投标截止时间

  15.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15.2 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5.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者,招标人可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16.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6.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16.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E 开标及评标

  17. 开标

  17.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7.2 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7.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7.4 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等,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

  18.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8.1 招标人根据本次招标内容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18.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3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 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8.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服务承诺、交货期及资格证明文件中必须提供的资料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18.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9. 投标的澄清

  19.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

  19.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该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9.4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0. 评标

  20.1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0.2 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计算综合得分平均值,最后以综合得分平均值的高低进行排序。具体评分因素以及权值如下:

  注:综合得分平均分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0.3 中标候选人条件:

  (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综合得分平均值排序在前。

  (3) 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

  20.4 对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法人签字;

  (2)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4) 投标报价超过所投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5)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投标被拒绝或投标无效的条款。

  20.5评标委员会将提出书面评标结论,推荐综合评分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0.6 甲方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选择1家作为中标人。

  21. 评标过程保密

  21.1 从开标之日起,到确定中标人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1.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F 确定中标

  22. 最终审查

  22.1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评标结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22.2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信誉、实力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审查。

  22.3 最终审查的方式:

  (1) 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

  (2) 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22.4 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询问或考察的内容,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2.5 如审查结果第一个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则应考察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23. 中标通知

  23.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也可以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认。

  23.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4. 签订合同

  24.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4.2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变更内容和服务的权力:在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中的内容和服务进行少量变更。

  24.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G 中标服务费  

  25. 中标服务费

  25.1 本项目不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报价时无需考虑。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是人民教育出版社全额投资、独立经营的社属企业。注册资金11.52亿元,业务范围除了中国大陆30余个省市自治区外,已扩至港澳、欧美等30余个国家与地区。教材中心作为人教社的经营企业,承担人教版纸介质图书的发行及储运业务。每年发行产品近7000种,发货码洋达35亿元,上缴国家利税近亿元。

  为满足公司2018年计算机类设备采购需求和已购资产售后服务需要,我公司拟进行2018年计算机类设备采购。

  二、采购设备参考配置:

  注:以上配置为此次招标中最低要求配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但不仅限于该表中所列配置。

  三、其他要求:

  1.交付时间及要求:原则上按照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独立完成供货。所有产品送达指定地点后应完成安装、调试并开机测试运行良好。

  2.货物品质:原厂原包原配设备,电脑类设备需跟原厂出厂配置一致,且拥有原厂授权和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3.售后服务:提供5年7*24小时技术及售后服务。 

  4.价格保障:响应人承诺在2018年整个自然年度供货原则上均不高于在此次所有设备报价单上所报单价。

  (1)在市场价格发生上浮时,供应商应承担此次二次报价单上浮10%以内的价格风险,在单价上浮10%以上时,响应人可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招标人核实市场情况后,再对所涉设备单价进行协商。

  (2)在市场价格发生降幅时,招标人将按照市场降幅与供应商协商报价单上单价降价事宜,若协商后供应商无法接受降价要求,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进行购买。

  以上要求中,“*”为必备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该技术指标要求。如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中有一项不满足招标人所提必备技术指标要求,所投标书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甲方(买方):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货物

  1、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货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的名称、数量、配置、生产厂家等均应完全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货物说明书、售后维修说明等文件的规定提供与货物相关的安装及售后维修服务。本合同约定与相关说明书规定有冲突的,以对甲方有利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方式的坚固包装,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水、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并使之适合多次搬运、长途运输,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交付地点。

  2、货物包装必须是生产厂家包装,货物经过转运的,乙方有义务监督各转运方保证包装的完好无损,必要时应当重新包装。

  3、货物的交付时间为: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给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将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的下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院1号楼11层,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5、本合同的货物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交付地,且货物交付至甲方所需的货物包装、运输、保管、仓储、装卸、保险等费用及办理所有相关手续的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全部货物及其全部有关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使用说明、配套软件、文件等,乙方提供的资料应当是清晰、正确和完整的,并保证任何第三人不会对货物主张任何权利。

  第三条  货物质量标准

  1、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全新产品、合格且无瑕疵,且均为原厂商最新生产、封装的正规产品(生产日期不得早于【  】年【  】月【  】日),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本合同中甲方的要求,且货物品质和各项指标与原厂商提供的货物内附说明书一致,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按照货物内附说明书安装、使用、维护的情况下运转良好。

  2、乙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或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合同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因产品质量瑕疵造成人身伤害的乙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货物的签收、安装及验收

  1、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的验收分为两个阶段,即货物签收与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的确认书将作为本合同货物终验合格的证明。

  2、货物签收:

  2.1 货物交付过程中,甲方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签收是对乙方所交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应由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署到货证明。甲方对货物初验合格不视为对货物质量的认可。

  2.2 货物签收过程中,如甲方发现所接收的货物数量、品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或制造厂商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货物与装箱单不符或存在外包装损坏或碰撞水渍等痕迹的,甲方有权拒绝签署到货证明。

  2.3 发生本条2.2款所述情况,乙方应在  5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退货、换货等补救措施并重新组织交付、验收工作,再行交付、验收的程序仍按本条第2款进行。

  3、最终验收:

  3.1 货物签收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 5 日内将乙方提供的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包括硬件和软件)及开通,甲方对安装调试工作予以配合和监督。

  3.2乙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行三个月后双方进行验收,并在货物测试合格时,签署测试验收确认书,甲方签署的合格的测试验收确认书作为测试验收凭证,视为甲方对乙方货物最终验收合格。

  3.3如甲方在货物测试验收过程中发现所提供货物与原厂设备标注不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对货物外观、产地、质量、功能、性能等方面的问题,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无条件更换该货物,并在 30 日内采取补救措施,依照本条款上述的规定,重新组织测试验收。若经两次测试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货物验收标准应满足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和符合货物生产厂家的技术性能指标和货物说明书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  合同价格、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

  2、除本合同总价格外,乙方不再要求甲方支付其他任何因乙方完成本合同供货义务所支出的其他费用及支出。乙方向甲方提供支持服务所需费用如差旅费,以及关税、工商税、手续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

  货物到现场安装就位并调试完成并验收合同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本合同总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有效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收取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5、乙方账号信息:

  账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  货物的保修期及售后服务

  1、本合同货物质量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其中,笔记本电脑的保修期为:一年全保,上门服务,全球联保服务;台式电脑的保修期为:三年保修,全国联保服务,第2个自然日内上门。硬件提供    年的质保服务,且不低于原厂维修服务标准。在此期间,本合同货物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配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报修以后     小时到达现场予以免费维修和免费更换配件,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电话、邮件或其它形式的维修服务。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内的7X24小时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3、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按照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乙方售后和配件服务方面须做到以下方面:

  4.1 乙方对于本项目的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及终身跟踪服务。

  4.2 乙方免费提供基础应用软件的升级更新服务。

  4.3 乙方免费提供长期使用咨询服务(包括如硬件扩展、升级、维修、虚拟化部署等)。

  4.4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客户处设立易损配件库,包括内存、硬盘、冗余电源等。

  4.5 针对甲方现场环境服务器硬件出现的突发故障,乙方免费为用户提供备用机服务,可在24小时内提供同配置的服务器发货至现场,替换突发故障的服务器,确保甲方应用环境的不间断运行。出故障的服务器在经过修复并正常运行后,甲方可将备用机发还于乙方。

  第七条  货物权利保证

  1、货物由乙方交付甲方,并经甲方终验合格后才发生风险转移。

  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及货物中的软件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甲方拥有软件合法的永久免费的使用权。乙方保证任何人将不会对甲方使用该软件以及硬件设备提出任何异议和主张任何权利。

  3、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软件及硬件设备主张权利,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支付的赔偿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等。

  4、本条中的权利保证适用于乙方免费提供使用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如有)。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除非对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外,均构成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各方业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财务、统计、客户、商业和人员等所有文件、数据、资料或口头披露的相关信息以及由本项目实施而形成的所有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各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对所有上述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

  3、本合同终止后,保密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出现妨碍任何一方履行全部或部分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义务的双方不能控制、无法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或公共机构的禁令或行为、暴乱、战争、敌对行为、公众骚乱、罢工、其他劳动纠纷和停工、交通或其他公用设施的停顿或干扰、传染病、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海啸或其他自然灾害。

  2、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履约遭延误,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十五(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权威部门的证明。

  3、双方应尽其所能利用合理的努力减轻损失。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不应负担由于该方未能或延迟履约而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该未能或延迟履约不应视为违约。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声称不能履约的一方应采取合适的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小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30 天以上,甲方有权利决定是否进一步继续履行本合同。如甲方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立即恢复对本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交付货物的,应自延迟之日起,每日按照合同总价格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高于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每延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15日的,甲方除收取相应的违约金外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应对因其交付的货物本身的缺陷、运行错误而对甲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利润损失、丧失商业机会等)承担赔偿责任。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3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相应合同价款,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5、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合同转让、变更和解除

  1、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进行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内容:

  3.1 乙方迟延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超过_ 5__天;

  3.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初验阶段不合格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未能予以免费更换或弥补使其符合合同约定,或货物在测试验收阶段经两次测试验收仍不合格的;

  3.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甲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拒绝接受货物时,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根据本合同或以后甲方的要求,乙方派驻甲方的任何人员均不与甲方产生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该等工作人员的劳动或劳务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同意: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的行为无争议地视为乙方的行为,该等工作人员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予以赔偿。

  2、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约定的内容,按照《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类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文件执行。正文中内容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合同正文为准。

  4、本合同的谈判文件、应答文件、谈判纪要均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与上述文件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1、报价单

  2、产品参数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产品参数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附件一 投标函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附件三 投标分项价格表

  附件四 货物说明一览表

  附件五 商务偏离表

  附件六 技术偏离表

  附件七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八 技术方案

  附件一 投标函

  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所需货物及服务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2份;

  2、投标总价为(大写):        ;(小写):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地址: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

  日 期: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注:

  1. 此表内容在开标时当众宣读。

  2.此表密封在一单独的信封内,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时单独递交。

  3. 投标总价为所有货物(安装、调试)、服务等的全部费用。交货时间为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等的最短时间。

  4. 售后期限为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期限,单位为年。

  4. 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报价。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三 投标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投标报价应包含带目录报价、折扣率等的设备详细配置清单。报价中标明为可选项的应单独列目录价。

  5.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6.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附件四 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注: 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附件五  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六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七  资格证明文件

  (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授权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本单位投标过程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情况表

  上表所列内容请各投标人按要求详细填写,表格位置不够,可另附纸说明。

  (三)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 银行或金融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为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上述只须提供其中一种(如有)。

  (五)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 投标人如为股份制公司,需提供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文件(如果有,提供出资情况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 投标人提供原厂针对本次投标的原厂授权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授权书及服务承诺原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八) 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九) 投标人近3年(2015年8月至今)的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须提供带有设备清单及合同主要部分的复印件作为证明。 (请提供合同重要部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填表日期:  

日期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用户名称及地址 用户电话
         
         
         

  注:如未附任何证明材料,则评标时不予考虑。

  附件八  技术方案

  一、总体描述

  二、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及说明

  三、设备技术说明

  四、其他

  附件:计算机类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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