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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与社会作为当代我国小学综合文科课程,是面向21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一个难点。因此,它亟需我们去研究和实践。为着这一课程的建构和发展,就需要解构和反思它原有的学科基础──原思想品德和社会课。在此,本书主要考察和研究的对象是小学社会课,并将它视为品德与社会的一种重要的传统资源,以社会认识教育论为视角,通过中日比较研究的方式,不仅对小学社会课作出了历史性、发展性的梳理,更重要的是对社会课的内涵进行了深刻的挖掘,力图从社会认识教育论的角度,从“社会”学科自身所蕴涵的价值及丰富的经验资源为“思想品德”与“社会”两学科的有机整合,提供认识基础和理论思考。
1.研究目的和意义
首先,从宏观的角度说,研究中日小学社会课是中国社会现实的需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领域自主性的增强,中国社会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转变,特别是社会、政治生活方面正走向民主化实践。与此同时,社会公共生活的空间也在逐渐形成和壮大。200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十六大”的召开,更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相结合乃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
社会转型必然会促使教育转型和知识转型。培养学生成为社会主义的合格公民,就成为社会课教育的学科目标,具体表现为对学生社会性发展有了新的要求。
根据2001年6月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和中共中央2001年9月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我国正式将思想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合并为新的综合课程──“品德与生活”(1—2年级)和“品德与社会”(3—6年级)。有关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文科──“品德与生活”和“品德与社会”课的建立也成为21世纪基础教育改革的一个重点。《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经过数次讨论,将最初启动的“社会”课于2001年4月改为“品德与社会”,并由一些研究人员提出《国家基础教育课程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讨论稿。为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教育,2002年6月正式公布了官方文本《全日制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更为凸显了社会课的伦理性。
新课程品德与社会,旨在以儿童的生活和成长为课程建构的出发点和轴心,并通过儿童认识社会、参与社会和适应社会,力图以社会生活为载体和平台,突破以往教科书或重道德说教或内容条块割裂的局限,将品德教育与社会学习或社会认识教育有机地融为一体,突出对儿童道德情感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品德与社会课作为一门综合课程,将整合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环境,并在这些互动关系中,产生各种人文—社会知识与经验,使儿童在体验学习、探究学习及问题解决学习中,将知识、能力和情感体验有机地融合在一起。
应当说,品德与社会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课教育,也可以认为二者的结合有必然的合理内核。从中国存在的二元化经济结构、区域性发展不平衡等国情出发,中国传统文化下的价值取向、主导价值取向、西方价值取向、市场经济价值取向等多元取向都会影响到我们如何为儿童提供正确的价值选择,使其真正地认识社会。因此,将“品德”与“社会”相整合,也就必然会为小学社会课的目标、教材内容、教学要求等方面指出一定的、明确的、合理的社会价值导向。可以认为,新课程品德与社会与时俱进,顺应了时代赋予的挑战和机遇。
其次,是我国社会课范式的确立及其学科理论建构和教育实践发展的需要。
我国建国以来开设社会课并未形成完整和成熟的范式,从学科理念、理论基础到实践规范尚处于探索阶段。从社会认识教育论的角度而言,相对于丰富的“道德教育”的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我国在儿童的“社会认识”教育方面,从理论研究到实践皆缺乏深层次的探索和建构。故易从“道德”单一视角,定位课程本身,进而导致“社会”课的存在暖昧。相应地在缺乏独立的学科共同体和社会支持系统之条件下,社会课教育学尚未真正确立起自身在教育领域中的自主权。而这一缺失,造成了在整合思想品德与社会课两门课程基础上确立的新课程──品德与社会课程的先天不足。
与我国相比较,日本社会课从学科共同体、学科理论到教育实践和师资培养都比较成熟,形成和确立了一定的社会课范式及社会课教育学的学科地位。且在“官”与“民”二者的互动、制衡和对立统一的发展过程中,二者通过各自不同的话语实践,促使社会课范式不仅呈现了多样性,且具有变革、转换范式的内在机制。日本社会课的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者,对社会课的探索以及所创造的学术资源和经验,都为我们探索我国社会课的发展提供了有意义的参考。
故我们通过比较分析中日两国小学阶段的社会课,明确我国品德与社会课程的发展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将为我国的品德与社会课的设置和实践提供有一定价值的理论参考。同时,抛砖引玉,以促成国内品德与社会课理论研究和实践者的创造。
品德与社会课的设置和确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它正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课教育,应当说它有一定的合理性,也可以说是中国社会课教育的一种较为理想的设置模式。但问题的关键是,二者应在多大程度上,以怎样的理念和理论进行整合和相互作用?相对于将品德与社会课看做是德育综合课程的观点,笔者主要从社会认识教育论的视角,将品德与社会课作为社会课的新生代,在社会课教育研究的视野下探究和审视我国的社会课教育,力图为品德与社会这门新课程的建构提供一种新的理论思考。
此外,从国际学术交流的角度,我们也需要建立我们的学科共同体和相应的研究、交流、对话的公共空间,使我们的社会(品德与社会)课研究走向世界,从而有助于我国社会课(品德与社会课)教育的发展具有前瞻性、实效性和世界性。
2.研究内容—框架
笔者接纳这样的观点,即在库恩“范式”理念的基础上理解“课程范式”的内涵,在本论文中则具体化为“社会课范式”。
就其构成要素而言,主要包括:①主体──课程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者;②课程范式内容、结构、方法──学科价值观、相应的具体课程原理;③学科制度──确保广泛的生源和支持者,对实践产生实质性影响;④革新传统课程范式的内在机制。
最后,需要说明几点:
(1)本论文中的“社会课”,主要是指小学阶段作为综合文科的课程,未将分科课程结构中的人文社会学科──思想品德、历史和地理,作为研究对象。
(2)关于“社会科”和“社会课”的语言表达,目前国内基本上有两种使用形式。一般在进行国别研究时,往往采用“社会科”,特别是对象为日本时,基奉上移用日本的“社会科”。我国学者在研究本国社会课时,基本上都用“社会课”。鉴于本论文的研究对象为小学阶段的“社会课”,以及我国对“课”和“科”的界定,并且日本在教育学中只有“科”的指称等情况,除确保特殊时期历史的真实性外,本文概用“社会课”。
(3)鉴于在研制我国小学社会课课程标准文本的过程中所潜存的两种不同理念视角和研制视角,以及在今后我国社会课教育发展中将可能出现的多元话语的格局,本论文主要以我国一些学者和研究人员研制的前期研究成果2001年版我国《国家基础教育课程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和2002年6月版官方正式公布和发行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为分析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