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性质】
2007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历史与社会课程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历史与社会课程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水平的重要环节。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初中毕业生历史与社会课程学业考试坚持基础性、时代性和发展性原则,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强调综合素质的全面要求,尤其是对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要求;“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突出考试的诊断性、激励性、发展性功能等课程评价理念。努力实现有利于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历史与社会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有利于引导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和教学方式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学习,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创新意识和人文素养;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实现均衡发展的评价导向。
《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二)(实验稿)》反映了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历史与社会课程的教育宗旨、目标和要求,是历史与社会教学和考试命题的依据和准绳。历史与社会学科学业考试的内容以《历史与社会学科课程标准(二)(实验稿)》为主要依据,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课程目标中不可分割的三个维度,在考试中应体现三者的融合与渗透,注重对探究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的考查;考试要结合学生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并与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
历史与社会课程学业考试是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教学目标的考查。具体如下:
1.在考查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对探究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的考查。历史与社会课程学业考试,应从课程目标的三个维度入手,实现以知识为主,向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的方向转变,既注重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又要注重学生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要体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增强考试内容的灵活性、探究性。试题应增强灵活开放的程度,拓展学生思维空间,为学生展示个性、发表独特见解创造条件。
2.注重结合学生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体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历史与社会学业考试要关注学生的生活经验,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注重考查学生把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引导学生学以致用。考查对学生终身发展有用的知识、技能以及思考问题的方法。考查学生在掌握必要的人文社会学科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对历史和现实问题进行综合探究的过程和方法,正确面对人生和社会发展的各种问题,逐步树立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思想,初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考试方式】
历史与社会学科学业考试为开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生可带任何资料,独立答卷,禁止借阅。
【试卷结构】
(一)基本结构
初中历史与社会课程学业考试的题型设计应体现新课程的基本理念,注意题型的合理搭配,充分发挥每一题型的功能,适当体现试题的开放性与探究性。同时,根据吉林省的实际情况,在力求稳定与逐步调整的前提下,确定新课程考试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归纳列举题、材料分析题和综合探究题。
考试内容为“我们生活的世界”“我们传承的文明”“我们面对的机遇与挑战”,即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的部分内容。分数为60分,其中七年级约占15分、八年级约占25分、九年级约占20分。
(二)题型比例
单项选择题,10小题,共10分;
归纳列举题,3~4小题,共15分;
材料分析题,3~4小题,共20分;
综合探究题,2小题,共15分。
(三)试题难易度比例
历史与社会试卷中基础题、较难题、难题的比例为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