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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布里奇(David Bridge)指出,判断以校为本的程度并非简单地计算花在学校的时间,重要的是看学校是否在科研活动中负有重大责任。

▲校本研究的主体应该是学校中的教师。

▲校本研究应该遵循一定的研究程序,具备三个方面的特征,包括明确的目的、规范的过程和适当的方法。

▲校本研究的课题应该主要来自于学校实际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一般地说是直接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相关的。那些从文献资料中寻找出来的与自身学校实际关系不大的问题不能称之为校本研究课题,那些专业研究工作者为了验证自己假设而提出的研究问题也不能称之为校本研究。

▲校本研究的结果应直接用于学校实践的改进。校本研究的出发点是学校实践中的困境与问题,落脚点更应直接体现为学校面貌的改变,这是校本研究题中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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