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要根据校本课程管理目标确立评价准则,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对课程实施定期进行评价,评价的结果应向教师、学生、家长及相关人员或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校本课程实施的监督。
学校应定期评价《学校学年课程实施方案》,提出改进建议,为制定新学年的课程实施方案服务;学校应定期组织教研组评价教学进度计划,并对照实施情况调整与完善教学进度计划,为制定新学年的教学进度计划作好准备。学校要定期检查部分教师的教案,组织教师经常交流自己的教案,并能为教师的后续教学提供建议。
学校要发挥评价对教师教学的促进作用,尝试建立一种全面评定教师教学业绩的体系。坚持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把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领导评价结合起来;坚持评价方式的多样化,把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起来;坚持评价内容的多维化,改变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来评价教师的教学业绩。
学校要发挥评价对学生素质发展的激励功能。要建立一种全面衡量学生素质的报告单制度,报告单的内容应侧重态度与能力,减少量化,多进行分析性的评价。要在学习活动的情景中评价学生,根据不同学生的实际背景进行个性化评价。同时,要帮助学生学会自我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