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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管理与开发基础教育课程的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和教学质量;增强课程对地区、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形成基础教育课程的地方特色和学校特色;
推动课程研究、管理和开发队伍的建设,提高地方管理与开发课程的能力。
2.地方管理与开发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要求:
以国家课程管理政策、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为依据,同时要充分反映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加强课程改革和建设的整体规划和部署,同时要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地区的实际,分层要求,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严格管理,规范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同时要尊重并调动各地和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加强和改善教育行政管理,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课程的管理与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