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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们对教学批评普遍存在着一些误区,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比如,认为即使学生犯了错误,教师也不能使用批评,否则就是教师教学无能的表现:教师批评学生必须面带微笑,和风细雨般,不能太严厉,否则就是对学生的伤害,是不尊重学生;批评不能引起学生消极的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否则,后果就严重,应该杜绝。
之所以说是误区,也就是说,在我们看来,这些观念并不完全正确,是片白的,甚至错误的。它们对教学实践明显有着负面影响。一方面,它严重约束和制约了教师的教学行为,使教师不敢行使教育法和教师法所赋予的神圣的教育教学权。另一方面,对学生来说,由于教师没有尽到应有的教育教学责任,致使学生在学校里不能接受充分的、全面的和规范的教育。比如,学生在课堂上违纪违规了,教师就应该提出批评并适时制止,但有些教师怕负责任,干脆不理不问,放任自流。有很多学生就是这样被教师放弃了,从而失去了认识自己的错误、明白事理、矫正行为的教育机会。没有批评的教育是一种溺爱的娇惯的教育,而“溺爱的娇惯的教育促成了身体上和精神上一切力量的衰退”。现在孩子身上存在的不负责任和不能承受挫折的现象不能不说与此无关。此外,由于学校和教师没有尽到教育教学责任,这部分责任就被转嫁到家长身上,使得学生的成长更依赖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被严重削弱。
为什么会有这些误区呢?首先是各种社会群体对学校教育活动不理性的干涉。一部分来自媒体对学校里存在的种种不良现象的刻意披露和炒作。这些批评和指责有些是中肯的,但有些则是片血的。然而,由于媒体的影响力,给学校和教师造成的社会压力极大,从而使得大部分学校和教师都对教学批评的教育作用产生了疑虑和顾忌。一部分来自家长对孩子的成长事务的敏感性关注。关爱孩子的成长是父母的责任和义务,无论怎样做都不过分一但是,由于我国目前中小学的学龄儿童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家长们对孩子的成长不仅期望很高,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付出也很多,因此,在处理孩子的各种事务的时候,不问事理,一切以孩子的情绪需要为中心来判断和处理事务的现象相当普遍,造成家长对孩子事务的过分敏感。家长的这种敏感性,使得一些家长自己就不能承受孩子受到批评这一事实。当孩子犯了错误,受到批评时,有些家长不是和学校保持一致共同教育孩子纠正错误,而是一味追究学校和教师给孩子造成的精神损失,有些甚至把学校和教师告上法庭要求经济上的精神赔偿。这就给学校和教师造成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极大伤害。学校和教师从而形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对学生的错误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主动放弃了自己应有的一些教育教学权利。当然,最根本的还是近几年来不同的教育教学理论在教学观和学生观上的对峙和冲突。来自社会的压力不过是一些外因,是这种理论状况推动下的社会反映而且。理论上,近几年来,在教学观和学生观上,人们的冲突和对峙是明显的。传统上,我们一直坚持师道尊严,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着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性,学生必须服从教师的教诲、在学生观上,始终是把学生看作是一个需要教育和可教育的对象。认为掌握历史积累的知识经验和一定的社会规则是学生成长所必需的。具体到教学过程中,始终都不能放弃教师在教学中的尊严和权威。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学生为本的人本教育观念畅行,要求尊重学生权利的呼声甚高。人们对学生情感需要和兴趣的关注胜过对教师主导教学行为的关注。传统的教师观和学生观受到挑战,甚至被全盘否定。在这种被赋名传统与现代的对峙和冲突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为了证明自己的现代性,是非不分就站在了现代的立场上,对传统的一切进行着无情而彻底的批判。然而事实上,传统的不一定就是落后的、行不通的,而现代的不一定就是先进的、行得通的。这种简单否定传统和接受现代的盲目性,造成了很多人思想和行为上的混乱,产生了人们对教学批评的种种误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