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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学外语教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于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日通过)
第一条 中国中小学外语教学研究会是中国外语教学研究会所属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译东思想为指导,团结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学工作者和研究者,按照双百方针开展学术活动,研究中小学外语教学的有关问题;为改进教学、提高教学 质量、发展我国外语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第三条 本会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中小学外语教学的理论和各种实际问题;
(二)交流外语教学经验;组织各种学术活动,如学术讨论会、报告会、座谈会以及教学实验等;
(三)介绍国外外语教学理论和动态;
(四)向教育行政领导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各省、市、自治区中小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和从事中小学外语教学研究的单拉,愿遵守本章程者,经申请并得到本会批准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推选参加本会代表大会代表;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
(四)请求给予学术研究和教学实验方面可能的协助。"
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三)向本会反映外语教学情况和问题;
(四)交纳会费。
第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利机构。由全体会员推选的代表每四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通过、修改本会章程;
(三)批准会员入会和退会;
(四)选举理事会、听取并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通过提案;向中国外语教学研究会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五)审理经费使用情况。
第七条 本会理事会是本会的领导机构,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四至六人、常务理事和理事若干人,均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连选者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理事会下设秘书组由三至五人组成(其中有一至二名专职人员编制应由教育部批准),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理事会的职责是:
1、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批准会员入会、接受退会申请;
2、制定学会的工作计划;
3、召开学术讨论会,推荐学术论文;
4、组织和协调研究活动;介绍研究成果;
5、筹备召开下一届代表大会。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执行上述职责。
第八条 由理事会延聘专人组成专门性学术小组,分别进行专题学术活动。
第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中国教育学会补助、事业费收入、会费及捐赠等。
第十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师范大学。
中 国 中 小 学 外 语 教 学 研 究 会 理 事 会 名 册
(1981年11月20日经代表大会全体代表选举产生)
理 事
北 京 张 刚 (北京师大顾问、副教授),李庭芗 (北京市普通外语教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大外语系副教授),张永彪 (教育部普教一司)、马俊明《中小学外语教学》编辑部编辑、北京师大外语系副教授)、贺慧声 (北京师院外语系英语教研室副主任)、唐 钧(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小学外语编辑室副主任)、王碧霖 (北京市11中特级教师)、陈心五(北京景山学校副校长)、崔启瑶 (北京外院附校副校长),曹宝健 (北京师大外语系讲师)
天 津 许志安 (天津实验中学特级教师),阎启慧 (天津师院外语系讲师)
河 北 马献吉 (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外教室副主任)
内 蒙 陈弘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教研室教研员)
山 西 刘文华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国内外教育动态研究室负责人、外语组副组长)
上 海 陈少敏 (上海市教育局教学处教研员、讲师);吴 棠 (华东师大副教授),徐 洵(上海市向明中学副教导主任),刘葆宏 (上海外语学校校长)
山 东 史济群 (山东省教研室外语组教研员、特级教师),吴玉芝 (青岛一中英语组组长)
安 徽 秋介寿 (安徵省教育厅教研室教研员),金 石 (合肥工大附中特级教师)
江 苏 陈凤肖 (江苏教育学院副院长),沈叔良 (江苏师院副教授),季雨青 (无锡一中外语组组长)
浙 江 范亚俊 (杭州外语学校教导主任),史佩珍 (杭州学军中学教研组长、杭州市教研大组副组长)
福 建 陈碧玉 (厦门二中顾问)
黑龙江 陈秉康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外语教研室研究员)
吉 林 王武军 (东北师大外语系副教授),王宪章 (吉林省外语学会会长、长春外语学校校长)
辽 宁 朱学侠 (辽宁省教育学院外语教研室副主任、讲师),王仁龛 (大连55中外语组组长),朱企儒 (辽宁师院外语系讲师)
四 川 林长荣 (四川教育学院讲师),马涤尘 (西南师院外语系),刘永壁 (成都盐道街中学特级教师)
云 南 丁 群 (云南省教育厅教研室外语组组长)
贵 州 吴 炼(贵阳六中英语组组长),范贤榜 (贵阳师院外语系讲师)
陕 西 姜国琪 (西安一中教师),刘明善 (陕西省中小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陕西教育学院教研室副主任),董世铎(陕西师大外语系讲师)
甘 肃 梁 仪 (兰州市外语中心教研组组长、兰州教师进修学院讲师),李 森 (西北师院副教授)
宁 夏 陈慧萍 (银川九中外语组组长)
青 海 刘大拴 (西宁三中教师)
新 疆 宋贤序 (乌鲁木齐实验中学教师)
河 南 夏征瑞 (河南省教育厅研究室外语组组长)
湖 北 吴再兴 (华中师院外语系副教授),黄梅发 《中小学外语》编辑部编辑、华中师院外语系讲师),张家宝 (华中师院一附中教师)
湖 南 黄千一 (湖南省教育厅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员),方龙伯(湖南师院附中特级教师)
江 西 文 一 (江西省教育厅教研室外语组组长)
广 东 林蕴道 (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外语组组长),胡鉴明 (广东省高鹤县一中副校长),黄廷壬(华南师院外语系中学英语教学法教研组长、讲师)
广 西 胡 诚 (广西教育学院教研室副主任)
西 藏 保留一名
台 湾 保留二名
理事长:张刚
副理事长:王宪章 刘葆宏 许志安 吴再兴 张永彪 陈凤肖
常务理事:王武军 王宪章 刘葆宏 许志安 李庭芗 吴再兴 张 刚 张永彪 陈心五 陈凤肖 陈碧玉 林长荣 林蕴道 姜国琪 崔启瑶
秘书长:曹宝健
[注]本会理事名额暂定为七十五名。河北、内蒙、山西、福建、黑龙江、云南、宁夏、青海、新疆、河南、江西、广西各省和自治区应增加一名理事,增补名单待与各省、自治区教育厅(局)协商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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