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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带回这部书稿,交给在京的旧友们,大家每回都是一声哎哟,抢去翻看,三页两页后放下,免不了向我提出一样的问题:你怎么搞起印第安艺术了?在朋友心目中,我这人一向不安分守己。但大约这回我搞的实在有些离谱,便是老朋友也要问出个缘由。他们的问题来得自然,回答却不十分容易。我离国日久,人在外面呆得早有些木讷,不习惯国内的山侃,想解释,可话到嘴边,往往自己先觉得乏味。何况对朋友,再怎么样也不能胡来。再说,我在美国晃荡了这么些年,日常关心的,首先是生计与家庭,然后才可能是其他,忙起来,别说是印第安艺术,连我一向爱好的文学创作,都无闲心理会。所以,我与这门学问之间,并无理性的撮合,要问,我只能用缘分来加以解释。事情出于偶然,故事得从头慢慢说起。
我是80年代中期到美国落脚的。那时,和众多"插洋队"的中国学生一样,落魄得可以。好在那几天宽地阔,有本事就奔吧。奔什么?这得靠你的本事。有奔学位的,那么好,寂寞寒窗,大陆学生最吃得如此之苦;有奔身份的,无论做工嫁人,和移民局的人犯刁,中国人也有的是心眼。当然,也有奔经商的,很多都成了如今最荣耀的一批人。我当时是国内的"文学青年",傻气到了美国还没冒完,脑后一根筋长得不对头,头一年没"奔"别的,却奔了阿拉斯加。那时头脑里也没什么特别的理由,无非是些浪漫的想象。想想不过是早先看过几本杰克·伦敦的烂小说,居然被引上邪道。看来洋书也害人。
记得那年暑假,我把身上的钱凑在一起,换了辆破汽车,把行李往车斗里一扔就上路了。阿拉斯加有什么我一点不知道,只是照着地图一个劲儿朝北开。现在想起来,我无非是年轻时在国内憋坏了,对自由都有种变态的理解,以至把蜒而走险都视为诱惑。那一回,说好听了是旅行,说不好听纯粹是在路上受罪。从我们那儿到阿拉斯加几千英里路程,大都是荒山僻野,公路在地图上画得明白,车到跟前却满不是那么回事。很多地段不知几代以前就烂光了。有的地段满是泥坑,不小心掉下去,大半个车轮陷在里面。现在想,幸亏那一路没抛锚,要不这会儿我准在哪只黑熊的肚子里转筋。就这样,我拿出老红军爬雪山过草地的精神,忍饥挨饿,一往无前。穿过了英属哥伦比亚和北极圈附近的尤康省,最后进人了阿拉斯加。几周下来,跑得车轱轳冒烟,人脱了一层皮。
记得在阿拉斯加境内绕了一大圈后,我来到它的东南部和加拿大交界的地方。那里的气候和内地显然不同。太平洋的暖流使那一带的空气变得湿润,植被也茂盛起来。记不清是几月几日了,我开了一天车,没遇到一个给养点。到了晚上,想寻找投宿的地方,一时却不可得。我开着车在林子里乱撞。树木愈显高大。我从大路开上小路,小路又变成土路。最后彻底迷失了方向。四周一片漆黑,我最后只好停在路旁一处空地上,熄灭了灯火,在车里安歇。
那一夜在车里窝得好难受,脖子后背疼得像要转筋。清晨醒来,揉揉眼睛,面前的景色不禁让我吃了一惊。只见晨曦微茫中,一片形状奇特的柱子立在左右。像附近高大的树木一样,每根都是几人合抱粗细,高几支,上面雕满着面目狰狞的禽兽形象,或吐着舌头,或张着翅膀,身体相互纠缠着,居高临下俯视着我这个不速之客。有些柱子显然已经时代久远,颜色灰暗,并且青苔遍布,但还凛然地站着。我愕然了。那一片刻,我魂飞魄散,似已忘了身在什么岁月。只听山风在林中老人般叹息。我在记忆里搜寻了半天,才找出这几个字:图腾柱。
我对"图腾"一词的含义其实知之甚少。只是在大学念古代文学史时,才在书本上见过描写古代先民们操牛尾以歌舞,如火烈烈,图腾崇拜的字句。平生第一次见到实物,心中为之震动。后来才知道,我那次是闯进了太平洋岸的海达博格,一处著名的印第安古代文化遗址。那一带的林子里和附近岛上,不但有众多的图腾柱雕刻,还保留着不少古代土著建筑的房屋和村落。造形的神秘虽难以用言语道清,但明眼人很容易透过那古拙的技艺,看到这原始艺术所具有的一种震摄人心的力度与威严。曾几何时,北方强悍的印第安土人,在这一带曲折的海岸渔猎,远在白人到来之前,便在此地创造了古老的宗教与文化。
辗转回到南部,我褪尽了旅途的油泥,脑袋却变得更加痴呆。有意无意,印第安人的文化成了我注意的对象。初来美国时,我和大多数国内青年一样,希望在美国见到的,无非是代表最新成就的现代工业文明,和与之对应的社会文化。纽约的高楼和华盛顿的博物馆,代表美国者,可能非此莫属了。印第安何许人,不是美国的土著红种人吗?他们不是早就被白人斩尽杀绝了吗?以前我的确这么想过,到后来我终于明白了过来,在美国,现代的商业文明虽然浸入了文化的各个层次,但印第安文化,作为这个社会的原著文化(现在也叫"港文化"Subculture),却一直有着很强的生命力。作为一个民族,印第安人虽在过去的两百多年中饱历沧桑,但也远非到了被白人灭绝的地步。美国建国两百年,移民史说起来也才不过三百多年。印第安人是这片"新大陆"的原住民,他们在这片土地上做了些什么,在和欧洲移民接触后又遭遇到了怎样的命运,是今天研究美国的人们绝对应该知道的。连现在一般的美国人都承认,不写印第安的历史,美国史就无从落笔,不谈印第安文化,美国当代文化就缺少根基。一个人如果对先前美国政府和印第安人纠葛的历史有所了解,会对"美国"和"美国人"这两个当今世界上最流行,也最像谜语一样的概念有更深人的了解。由于多了门心思,我眼前突然出现了很多被我平日忽略的东西。离我的宿舍不远,是学校的自然博物馆,后面的草坪上便有着不少印第安人的传统雕刻。谁也说不清是哪朝哪代哪位艺术家的作品。不过城里大部分人对此熟视无睹,不以为然,清晨倒成了人们遛狗的理想场所。我不介意。好奇心下,拿着画纸画笔站在狗尿苔中间做了不少临摹。在州里的印第安保留区,每年都有一些庆典和纪念活动,吸引着不少左近的印第安人和艺术家。我头顶一只牛仔帽,混迹其中,晚上就住在印第安人的帐蓬里,并和他们一起就着鼓点在火堆旁跳舞。我并且从图书馆借回不少有关印第安文化历史的书来研究,并且一有机会便到学校的人类学系听课,张着嘴巴像听说书一样,看那些教授们如何把一小根动物骨头,或是一小块陈年木碳,演绎成一串串原始人类滋味俱全的生活故事。味道比我学习的那些枯燥的文艺理论可要强多了。人类学研究既要求有科学的谨严,又要求人们有着极为丰富的想象和广泛的生活阅历,几方面的结合,不但使我为之着迷,并且执迷不悟了。
尽管如此,我那时做的不过是些表面文章,真正的学习,却是我后来在阿拉斯加辽阔的洋面上。
从到美国的第二年起,我在一家阿拉斯加海运公司的轮船上找到了个夏季的职位。这以后只要学校一放暑假,我便坐上北上的小飞机,在阿拉斯加南部的一个不冻港接过我们那条待命的船只,在夏季的大马哈鱼季里,为那一带的渔民提供海上服务。这条船长不过两百英尺,有五个人在上面工作,船长是个印第安人(这在那一带很普通),叫爱莫瑞·肖沃尔特,家就住在港口面冲海洋的峭壁上,已经六七代了。这个人五短身材,长得黑不溜秋,但却是个大能人,海上船上的事情没有他不会的,就是脾气怪,不会小声说话,只会冲人嚷嚷。记得我第一次上船时,他叉腰立在码头通向甲板的舷梯前,拦路虎一样打量了我好一会,然后冷不了来了句:"你要想得个完尸,就别在我这船上干活。"我知道这一带使船的老大,他们都是些世界上最主观的人,谁都不愿船上摊上个学院里出来的书生。能这样直来直去地和我这个新手说话,算是客气的。但我懂阿拉斯加的规矩,这时候你绝对客气不得,必须得玩浑的,于是一脸正色道:"如果他妈的印第安人都得不到完尸,我还在乎什么。"说罢四目对视,互相狠看了一回。两分钟后,船长的黑眼珠冲我眨了一下,也没再说什么,侧身让我上船了。由于我们船长脾气的缘故,多数水手在他手下都干不完一个渔季,便要辞职。我最初上船,和他的摩擦是免不了的。不过几个回合后,彼此的气都顺了过来。第二年他就让我当了大副。
记得那年我们在海上,附近很多渔民们和日本的水产买主就价钱没达成协议,都收船不干了。于是我们无事可做,整天驾船在海上苍蝇般乱转,挣着不花力气的工资。我有一天闲得发烧,在收拾底舱时发现了一堆无用的杉木,也是一时心血来潮,便躺在甲板上,用小刀学着刻了个印第安木雕,记得好像是个水獭什么的,完了随手放在一边。下午起重冷气泵,它的支架在甲板上站不平稳,我就势用脚勾过那个"水獭",把它塞在晃动着的支架下面。爱莫瑞正好走过来,山吼一声,赶紧将它救出,补上了另一块木板。完事后他走过来,指着上面几处明显的压伤,对着我的耳根便是一阵语言的轰炸,似乎我刚才的举动,搞坏了他自己的一个什么宝贝。不过末了,他狠瞪了我一回,把那木雕塞在我怀里,说,"刻得不错。你该多练。明天让我来教你。"爱莫瑞是本地印第安部落的首领,或叫酋长,按传统,又是个这方面雕刻的专家,镇子中心的图腾拄,就是他当年结婚时的作品。他说不错,自然是最权威的评价了。我想,守着这么个师傅,又有的是时间,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剩下的多半个渔季,我每天除了于完份内的工作,就坐在甲板上开练。先是按基本规则,在纸上描出图形,爱莫瑞这时肯定守在旁边,满意了就点头,不满意就让我重来。完了,便照着在木头上雕刻。对木头的纹理和手下的刀法他都有所解释。我们船上有一个不大的机械车间,用里面的工具钢做几只雕刻刀是极容易的。我把刻得好的放在船舱里,将不好的随手扔进舷外的太平洋。晚上没事,我便拎着几罐啤酒到他的舱里和他聊天,时不时,他便讲些古老的印第安故事和神话给我听。有名的雷鸟和鲸鱼的神话,乌鸦偷日的神话,熊女人的神话,就是从他那听来的。就这样,我在船上一夏天没闲着。上岸后,几乎能像小半个行家一样对外人露一手了。在自己也没有想到的情况下,我慢慢走进了一个新的领域。
印第安艺术在美国艺术界差不多是一个特别的门类,西北印第安风格的木雕,在这个大门类中又属于至上的精品。除了特有的严格的形式,以及在整体造型上的讲求,它还要求以表现古代神话和民族传说为内容。在流派纷纭的美国艺术界,它在这几年倒花开不谢,越来越风行。有关的博物馆和画廊也很多。被商业市场改造过的这类艺术品,哪怕是三流的,在橱窗里也常被标上很高的价钱。我无心和时尚竞争,但看到市场上风行的赝品,心里的不服气又让我跃跃欲试。终于冒胆做了几件,拿到市中心的画廊里。老板左右看了一回,也不还价,回身就挂到了墙上。又做了几件,情况还是一样。我想,还真神了。
于是一发便不可收抬。
毕业后我把家搬到了西雅图,在百乐区里租了不大的一座房子。那里守着北美最好的一些印第安画廊,并且离印第安文化中心就隔着几条街。我把作木工的一应工具堆在客厅里,魔症一样整天蹲在那里搞设计。家里新铺的地毯,没几天让我搞得一团糟。我太太说,你就不能干点儿别的?我说,你没看见吗,我吃上这行了。
我写这部书,不是想进一步为国内读者引进一些美国的当代神话,或是中国人的旅美奋斗史之类。这一类东西如今遍地都是,北京人讲话,是"臭大街了"。再说,美国那儿似乎也不再有什么"神话"可供引进。如今国内出去的人多了,华盛顿和旧金山的头牌新闻不用说,很多人连时代广场附近舞厅的门朝哪儿开都一清二楚。我的目的只是一个,就是想踏踏实实地,向读者介绍一下他们所不熟悉的美国印第安人的历史、文化和艺术。这绝对是整个美国文化和社会的一个重要侧面。这个侧面以前中国人不怎么注意,就是今天相当一部分美国人也不甚清楚。
需要向读者解释的是,美国印第安的文化是一个大而笼统的概念,在实际中其实并不存在。因为印第安人在美洲除了分为具体的某某部落外,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大民族。而每一具体的部落,在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上都与其它的不尽相同,都可以分别写出一本本不同的专著。我的本意,是想着重对居住在美国西北部印第安人的文化和他们的图腾艺术进行一番细致的研究。但基于国内一般读者目前对北美印第安人的总体认识尚还欠缺,我觉得这种过于专门的研究现在恐怕还不是时机,而有必要在前几章拿出较大的篇幅,对北美其它印第安部落,进行一番历史、文化、风俗上的概括说明。这样做的正面,是易于使读者对北美印第安文化有一个总体的印象,而它的负面,则是不能在某一具体的细节上注人更多的文字。
我想做到图文并茂,能让读者通过照片和图案懂得的东西,在文字上决不多说。所用文字的原始材料,绝大多数是我这几年从各大图书馆和博物馆中收集到的,也有少量印第安人的口头创作。所用图片大多是这几年我个人的摄影(这很容易从低劣的质量上辨别出来),有一小部分是出版物上别人用过的材料。我在纽约史密斯索尼一印第安博物馆里找到了不多的几张历史图片。这些历史图片已有百年以上的历史,对今天的读者感性地了解古代印第安文化会有一定的帮助。
以上罗嗦了半天,就是每回我要向朋友解释的,我为什么搞起这项研究,又写出这本书的原因。言不尽义,我总怀疑自己是否说清楚了。
此书献给Mari和大洋彼岸深居于森林里的Bergeron一家,感谢他们在我这几年的研究和艺术创作中,对我的指点和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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