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语会:
由我会与语文报社共同主办的第七届“语文报杯”全国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定于2008年7月26日~28日在古都西安举行,希望(你)贵会一如既往地支持这项赛事,做好本届大赛的选手推荐和大赛的宣传工作。现将选手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手名额与条件
(一)选手名额:
每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语会(允许)推荐1名选手参赛。根据赛程安排,也为照顾到各学段教师,从本届大赛起,组委会决定:各地第六届推荐高中选手的,本届推荐初中选手;第六届推荐初中选手的,本届推荐高中选手。以后每届轮换。本届(你)贵会应推荐一名 中教师参赛。
(二)选手条件:
1.政治过硬、思想先进、品德优秀、爱岗敬业,在当地受到各界广泛好评。
2.年龄45岁以下(含45岁),教龄6年以上(含6年)。
3.近3年来在省级或地市级各类教学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能反映出当前本地区的最高教学水平。
4.近5年来受到过地级(含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部门嘉奖。
5.在往届“语文报杯”和“省会城市”课堂教学大赛中已获二等奖以上者不再参加本届大赛。
二、选手产生办法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语会可采取逐层选拔或民主协商等适合当地情况的办法选出入围名单,最后由正副理事长、秘书长集体商定1名符合条件的选手。
2.选手确定后请立即通知选手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08年4月20日前电告组委会。
3.组委会收到选手材料后,立即将材料转交全国中语会,由全国中语会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资格审查。
4.经审查,确认所推荐选手符合条件,组委会将立即电告各地中语会及选手本人,并以公函的形式告知具体参赛事宜;若选手不符合条件,组委会将于2008年6月1日前电告选手所属省中语会,并请省中语会10日内重新推荐,若第二次推荐的选手经审查仍不合格,即视为该省弃权。
5.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语会若于2008年4月25日前还未推荐选手,视为弃权(不可抗拒原因除外)。
三、选手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选手材料:
1.选手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复印件,当地教育局出具的教龄及所教学段证明。
2.以上所列条件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3.一节课堂教学实况VCD光盘一张。
4.某一课文的教案、说课稿、教学反思各一份。
5.选手本人联系方式: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二)注意事项:
选手务必于2008年5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用特快专递将材料寄往组委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电告,逾期即视为弃权。
四、联系办法
电话:0351—6378140 0351—6378173 联系人:李晋钰
地址:山西太原市迎泽西收投语文报信箱 邮编:030024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3个奖项,事先不设定名额。为激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语会的辛勤工作,根据选手获奖情况,分别授予省级中语会金伯乐奖、银伯乐奖和铜伯乐奖。
全国课堂教学大赛对发现与扶植教坛新秀、推进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望大家切实做好选手的推荐和大赛的宣传工作,为搞好本届大赛共同努力!
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
2008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