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夹
  教师中心    学生中心    活动中心    《人民语文》网刊    栏目地图    中语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高中语文>>教师中心>>试验区风采>>珠海市中语课改在线>>珠海中语会(周庆光 李征)>>中语会大事概览
 

为了进一步推动珠海市中学语文教育研究的健康发展,提高我市中学语文教育研究的学术水平,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我会拟于2007年4月建立珠海市中学语文专业委员会语文教育导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称呼

 

1.珠海市中学语文专业委员会语文教育导师简称为“珠海市中语会导师”。

 

2.“珠海市中语会导师”指导的教师称为“珠海市中语会研修教师”。

 

二、关于资格

 

担任“珠海市中语会导师”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现任中学语文高级教师的本会会员。

 

2.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突出的专业学术水平。

 

3.热爱教育,遵纪守法。

 

三、关于程序

 

1.申报:具备“珠海市中语会导师”资格者可将申报材料(包括三项内容:教学经历、教学成绩、科研成果)交各区教研员,再由各区教研员送珠海市中语会。市直各校申报者由学校语文科组长送珠海市中语会。

 

2.审定:由珠海市中语会常务理事会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公布:由珠海市中语会正式发文公布“珠海市中语会导师”名单,并颁发证书。

 

4.研修教师申报导师:资源共享,研修教师可在本校,亦可跨校、跨区选择导师。研修教师资格名额不限。申报者可将申报表交各区教研员,再由各区教研员送珠海市中语会。市直各校申报者由学校语文科组长送珠海市中语会。由珠海市中语会秘书处确定研修教师名单。

 

四、注意事项:

 

“珠海市中语会导师”申报表务必于3月25日前交珠海市中语会(容理诚老师处)。

 

 

 

                             珠海市教育学会中学语文专业委员会

 

                                      2007年2月28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