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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张老师:不知道您有没有参与新课程标准的制定?我还想问的是新课程实施中的课时问题!一个模块的课时是36个课时,在具体的教学中,我们这些一线教师感到这是一厢情愿,为了应对高考,我们都觉得这点课时是远远不够的!实际的操作中,大多数学校都是给了54课时左右(周课时3节),但即使这样,仍比原教材必修(周课时4节)少了不少!如果您知道,标准课时方面的问题,能不能讲一下具体的制定情况?在制定时,有没有考虑到学生要进行必要的讲练?
答:西南师大的廖伯琴教授和我是课标研制组的两组长。
研究课标时当然考虑了课时。课时没有绝对的标准,要有参照物,那就是现行课程。现行课程始于1997年的“两省一市”,当时的必修内容与现在相似,但动量和机械振动是现行必修所没有的。那时候的课时是高一周学时2(高一总72,有文件可查,你说周学时4不是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一家喊课时不够。于是我们在江西做了一个调查,有各种层次的学校,问:如果只学课本上的内容,特别是只做课本上的题,课时够不够?一致的回答是,尽管时间不富余,但还是可以的。但是,大家又说,谁也不敢只做课本上的题,谁也不敢不加习题课,否则无法应付高考!因此,实践中都不是每周两课时,至少3课时。但两课时,即必修72课时是“官价”。自己加课时那就是“黑市价格”了。(目前有的地方高一的3课时已经是半官方价格了)
新课程的必修内容与现行必修内容完全相同,即同样不含动量与机械振动,参考现行课时,当然要用“官价”了!
你讲要应对高考,为此,多少课时才算够?如果内容减少一半,课时增加一倍就够了吗?我看未必。因为这样的话所有学校的学生的训练都增加了,为了使你的学生优于别的学生,你还要增加训练。所以,如果以高考为目标的话,课时数(以及学生的负担)不是用教学内容的多少而是用学生精力的多少来衡量的,不管考什么、考多少,以耗尽学生的精力为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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